二氧化碳减排机制的确立在国际上催生了一个活跃的排放权交易市场。中国培育碳排放交易市场,要有系统的思维,包括提出碳排放控制总量目标,科学、合理地进行碳排放权的初次配置;要从引领未来为基本出发点,规划中国碳排放交易产品体系及碳金融衍生品的合理开发,需要从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可操作的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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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城市碳排放交易的市场困境与中外破局

2016-03-10 14:17 来源:论文网 

二氧化碳减排机制的确立在国际上催生了一个活跃的排放权交易市场。中国培育碳排放交易市场,要有系统的思维,包括提出碳排放控制总量目标,科学、合理地进行碳排放权的初次配置;要从引领未来为基本出发点,规划中国碳排放交易产品体系及碳金融衍生品的合理开发,需要从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可操作的角度,提出碳排放权交易核查及监管能力建设的重点领域和方案;要从保障的角度,集成提出保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宏观政策体系及保障措施。

一、世界碳排放交易的市场现状

作为一种新的文明观和发展模式,低碳经济被认为是21世纪人类最大规模的经济、社会和环境革命。一方面,低碳发展是人类经济和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自主选择,另一方面,低碳经济正创造一系列新的游戏规则,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机会和巨大商业机遇。在这一背景下,低碳时代已是不可逆转,低碳发展刻不容缓。

《京都议定书》的实施和减排机制的确立,催生了一个活跃的排放权交易市场,受到世人瞩目。许多国际专家、学者开展了深入的专门研究,众多国家、企业、社会中介组织、NGO等不同利益相关者十分热衷参与减少碳排放活动。从实践看,国际上比较着名的碳交易所包括欧盟的欧盟排放权交易制、英国的英国排放权交易制、美国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国家信托等。其中,欧盟排放权交易制及英国排放权交易制是真正国际性的交易所。

中国在碳排放交易市场方面的研究也是十分活跃,并取得不少成果。张芳(2006)认为,中国在国际碳排放市场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也面临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竞争;中国参与世界碳排放交易,将为中国排污权交易的国际合作积累宝贵经验。于天飞(2007)对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提出若干构想,比如筹建基于配额交易的气候交易所,做好建立气候交易所的相关立法准备,加快C02排放权衍生产品的金融创新工作等。任奔和凌芳(2009)认为,中国在发展低碳经济时很重要的措施便是完善清洁发展机制(CDM),培育碳交易市场,逐步建立碳交易制度。张克中和杨福来(2009)认为,碳排放交易可以控制排放量,是通过限定排放量来推动价格;配额将会加强能源价格的波动,从而影响商业投资和家庭消费决定。许可杰(2008)认为,碳排放交易有利于促进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实施以及企业形成新的盈利模式,还有利于形成一个长期、持续的环保宣传教育载体与平台。周珂(2010)、张梓太(2010)、曹明德(2009)、李艳芳(2010)等对中国气候变化应对立法进行现状评述并提出完善建议。李艳芳(2007)、赵绘宇(2009)、莫神星(2009)、孙磊(2008)和王文军(2009)分别对美国、欧盟、日本和英国的温室气体减排立法和政策进行了跟踪研究。杨继(2010)分析了碳排放交易的经济学原理及应对思路。

在实践方面,国家发改委把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5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8市列为低碳试点省/市。近年来,中国碳交易日益活跃,碳交易机构纷纷成立。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先后于2008年成立。北京环境交易所首先通过自愿减排项目市场来拓展其业务。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与北环交同日正式挂牌成立,是集环境能源领域的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权益交易服务于二体的专业化权益性资本市场服务平台。2009年9月,联合国南南合作特设局委托上环交启动碳密度技术标准的研究,而碳密度标准可能成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共同方案。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是全国第一家综合性排放权交易机构,承担财政部、环保部批复的国家级排放权交易综合试点工作,2009年9月在国内率先发起“企业自愿减排联合行动”,以检验符合中国国情和企业实际的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测量、报告、核实体系及减排和交易体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专门提出“十二五”期间的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到201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66%,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香港虽然没有建立环境能源交易所,但香港证券交易所在碳金融层次上已经走在了内地的前面。港交所从2009年6月份开始已经进行了两次核证减排期货咨询。

二、我国碳排放交易的市场瓶颈

尽管中国在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取得一些有意义的成果,但仍存在如下亟待解决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一)碳排放额度缺乏明确规定

碳排放总量与初始排放权额度分配一直悬而未决。长期以来,中国大气污染治理建立在单一“浓度控制”的基础上,这种“浓度标准”控制排污模式阻止不了污染源数量和排放总量的增加,且使得碳排放交易的实施缺乏必要的前提条件——总量控制。在政策法律法规层面,需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修改,明确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执行控制的行政机构写入法律条款,为相关单项法规的制定提供法律依据。

(二)碳排放利益缺乏合理分配

对碳排放利益相关方的利益缺乏足够细致的分析。碳排放涉及产业、企业、金融机构、第三方咨询机构、政府等利益相关方,由于对它们各自利益的缺乏准确把握,加上全国碳资产家底不清,很难对企业、区域、产品、项目进行合理设置。目前,企业普遍缺乏建立碳排放会计体系的动力,许多地方政府希望在碳减排指标与碳汇间应确立转化机制。

(三)衍生品开发缺乏交易途径

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衍生品种类繁多,与传统金融工具和新兴金融工具联系日益密切,创新不断进行,金融化程度逐步深入,金融化和场内交易已经成为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重要趋势。衍生品的功能之一是帮助现货交易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同时也有利于为现货市场不断注入新的活力,这是发展碳排放衍生品的出发点。目前中国在发展碳排放现货市场过程中,缺乏衍生品开发的研究和规划。衍生品是双刃剑,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也会因为投机过度而产生着新的风险。因而,推出衍生品的时机和种类,应该同严格监管相结合,使风险处于控制状态,确保市场的稳定发展,并呼唤更多、更深入的研究与规划。

(四)碳排放市场缺乏本土规模

2009年底中国颁布的减排目标中要求到2020年单位GDP碳减排要达到40%-50%,这意味着中国很可能由排放额度净出口国变成净进口国。但目前,中国自己的本土市场还没有很好地培育起来,大多还是进行节能技术转让,排放额度转让规模很小,主要依靠外部市场进行碳排放交易,并非所有具有排放额度的国内企业都能参与到国际市场当中。这对可能存在的国外对手方市场操纵是显得无能为力的,对降低排放额度的进口量也不利。本土市场的不发育,实质是无法给国内企业提供最便捷和成本最低廉的交易平台,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掘国内供应能力,不能形成能够真实反映中国排放额度供求情况的交易价格,不能掌握碳排放定价权,不利于保障国内企业的利益和国家利益。

中国目前已有多家环境交易所,还有由产权市场推动成立的10余家类似机构以及正在积极筹备的近10家机构(郭日生等,2010)。然而,由于各地区标准不同,这些区域性市场很难形成一个面向全国的统一大市场,而市场割裂则会影响交易规模与市场影响力,带来高成本的运作,这就偏离了产生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初衷——交易成本最低。形成一个全国性的市场,将便于国内企业参与碳排放交易,加快推动节能减排的技术进步,形成真实反映国内排放额度供求状况的交易价格,作为进行排放量国际贸易时价格谈判的重要参考。

(五)碳排放市场缺乏政策监管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监管服务能力严重不足。碳排放权交易需要碳计量、核查、监管等基本能力建设,但目前中国在这方面的能力还十分薄弱。另外支撑碳交易市场运行的宏观政策缺位,系统体系性差。如何借鉴国内发展期货市场的经验,借用已经形成的制度规则、交易系统、监管手段等成熟经验,如何尽快发展标准化的场内交易,提高流动性,吸引更多市场参与主体进入,扩大市场影响力与市场规模,都是必须要正视的重要课题。

三、未来碳排放交易的市场研究

中国培育碳排放交易市场,需要从理论上解答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实现机制,提出有助于政策决策和实践的具体方案,参见图1。

(一)候选的研究框架

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站在国际前沿的高度,以发达国家为标杆,评述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理论研究成果及国际的实践经验,以减少中国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盲目性;二是立足系统的思维方式,剖析排放企业、金融机构、第三方咨询机构、政府等利益相关方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的利益诉求;三是立足中国国情,提出碳排放控制总量目标,科学、合理分配碳排放权的初次配置;四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社会效益为出发点,探讨全国性大市场与区域市场交易机制的整合方式和途径;五是以引领未来为基本出发点,规划中国碳排放交易产品体系及碳金融衍生品的合理开发;六是从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可操作的角度,提出碳排放权交易核查及监管能力建设的重点领域和方案;七是从保障的角度,集成提出保证碳交易市场的宏观政策体系及保障措施。

(二)研究的主要目标

展示碳排放交易市场国际实践经验,揭示排放企业、金融机构、第三方咨询机构、政府等利益相关方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的利益诉求,提出碳排放控制总量目标、碳排放权的初次分配方案以及整合区域市场交易机制建设全国性大市场的方案,制定中国碳排放交易产品体系及碳金融衍生品的合理开发规划,提出碳排放权交易监管服务能力建设的重点领域和方案,集成提出保证碳交易市场的宏观政策体系及保障措施。

(三)研究的基本内容

开展中国发展碳排放交易市场研究就是要从理论上解答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实现机制,提出有助于政府决策和操作实施的具体方案,包括碳排放及市场交易的制度及国际经验、碳排放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分析、碳排放交易制度的设计、碳排放交易的产品体系的培育、碳排放交易的核查及监管能力建设、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保障系统。

(四)研究的学术价值

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理论研究是一个跨学科的领域,包括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含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金融学、制度经济学等分支学科)以及环境资源法学、环境科学等学科。该研究应该把碳排放交易市场作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宏观政策研究的理论生长点。

(五)研究的实践意义

研究成果将有助于实现中国低碳发展,突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遭遇的资源环境瓶颈,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低碳经济,实现国家的2020年碳排放目标的实现;有助于经济发展与低碳战略的“双赢策略”成为国家的意志,使低碳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有助于中国应对全球环境变化的影响,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的义务,发展低碳经济。在目前中国政府行政干预的强势背景下,通过市场手段实现碳减排目标以及碳排放权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未来碳排放交易的市场路径

(一)碳排放市场交易的制度和国际借鉴

具体包括碳减排提出的经济社会背景,国际上对以低碳为核心的技术体系、经济体系、价值体系和文化体系的理论探索,各国政府、企业、社会对碳减排政策的认同感,世界各国特别是欧盟、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对低碳经济的利益诉求,低碳经济国际规则的制定;低碳经济与中国的利益诉求,碳交易市场的理论依据,碳交易市场的主体理论;世界各国特别是欧盟、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地区)在碳减排及碳交易方面的行动,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行动的主要做法和先进经验,CCX及其分公司欧洲气候交易所(ECX)、CCX、Bluenext环境交易所、法国未来电力交易所、德国欧洲能源交易所、荷兰Climex、奥地利能源交易所、北欧电力交易所等场内交易的主要做法。

(二)碳排放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分析

具体包括全国各行政区域、产业、企业碳减排的基础和潜力,各行政区域、产业、规模企业对碳排放与交易的基本态度,碳排放与交易对国家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和低碳转型的影响分析,碳排放与交易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分析,碳排放与交易对能源需求与排放的影响分析,碳排放与交易对各主要行业发展的影响分析,利益相关方的获利点分析和多赢模式构建。

(三)碳排放交易分配的制度设计

重点放在碳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权初次分配以及全国性大市场与区域市场交易机制的整合。具体包括碳排放基准年的选择,碳排放目标测算(行业、区域、产品、项目),中国碳排放总目标和阶段目标的设定,碳排放总量的控制,碳排放配额的分配原则及碳交易一级市场的设定,碳排放配额的初始分配方法,行政区、行业、产值、人均等多分种配模式比较,公开竞价拍卖、定价出售和无偿分配等方法的比较,分配额度的调整原则和方法;区域碳排放市场交易的探索实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全国市场的基本条件,全国性大市场与区域市场的效率与公平性分析,条款分割的利与弊分析,补偿机制,碳交易市场系统的资源整合。

(四)碳排放交易产品的体系培育

重点是碳排放交易产品体系及碳金融衍生品开发。具体包括碳排放交易产品的基本构成,配额交易市场与自愿交易市场,基于配额的交易与基于项目的交易,场外交易和场内交易,碳资产流动性趋势,碳排放交易产品的金融化特性,碳交易金融化手段,金融化产品交易导致碳排放交易的货币化程度趋势分析,直接融资、银行贷款、排放额度交易、排放权衍生品等系列金融工具的形成条件,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在银行抵押贷款的可行性,碳排放权场内交易的标准化与金融机构的参加,碳产品现货的期货、期权化,碳排放交易市场指数化,碳减排与碳汇实质性融合,碳金融创新的途径与风险控制。

(五)碳排放交易核查的监管机制

具体包括政府对碳交易市场监管的关键环节,碳排放量的计算(包含企业层面、区域层面、行业层面)的技术标准确立及能力建设,碳排放量的核查的技术标准及能力建设,第三方核查机构的培育和授权,碳交易过程的核查的技术标准及能力建设,政府对碳交易关键环节的监管能力的提升,政府、企业、交易平台、咨询公司、第三方等不同角色的能力提升进程,平熨价格波动等技术性手段。

(六)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政策落实

具体包括建立碳交易制度的法律政策环境;碳交易的国际法,与国内碳交易相关的法律的立法原则和制度安排,中国建设碳交易市场的体制障碍与机制制约;中国碳减排总量控制与污染治理“浓度控制”模式的法理相容性,关于碳交易平台与交易系统基本条件认定的政策,关于碳初始排放权公平分配的宏观政策,关于碳核算、核查技术和标准的法律法规,关于平熨极端价格波动的法律法规,支持碳排放权交易和碳金融制度创新的政策;关于低碳产品市场准入的法律法规;关于集行政控制手段、市场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自愿行动和公众参与的发展低碳经济宏观政策体系,碳减排和交易与目前法律法规的冲突与协调;市场化机制与政府宏观政策的关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实投资渠道确保碳减排和碳交易手段逐步落实的综合保障措施。

原标题:【热点】城市碳排放交易的市场困境与中外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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