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6日易成新能公告,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环保科技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人民币在开封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易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公司此次投资有利于抓住我国环保节能领域发展的契机,促进公司业务战略转型升级,利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公司在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的集聚优势,环保节能领域拓展和延伸,有利于加快公司环保节能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在环保节能业务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的长远规划。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环保科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人民币在开封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易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2016年3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环保科技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对外投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子公司名称:河南易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水环境综合整治业务、污水处理技术的研发,污水设备设施的运营、环保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及销售等(具体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基于公司战略部署需要,抓住开封市政府以公司为主体建设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把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打造成为开封的支柱产业的契机,利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公司在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的集聚优势,通过设立环保科技子公司开展污水处理相关业务,能有效发挥地区资源和优势,进而拓展更多业务渠道,增强公司持续发展力,提高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董事会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投资资金来自公司的自有资金,对公司的现金流有一定的影响。若投资未达到预期,将会对公司的现金使用效率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子公司成立后,还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市场变化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完善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明确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有利于抓住我国环保节能领域发展的契机,促进公司业务战略转型升级,利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公司在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的集聚优势,环保节能领域拓展和延伸,有利于加快公司环保节能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在环保节能业务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的长远规划。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原标题:易成新能:拟出资1亿元设立环保科技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