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船级社(CCS)发布了《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系统认可及检验指南》。本指南是依据CCS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专门制定针对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系统的认可及检验指南。本指南由6章和3个附录组成。包括第1章通则、第2章图纸资料、第3章SCR系统技术要求、第4章控制、监测和安全保护、第5章SCR系统试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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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级社发布《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系统认可及检验指南》

2016-03-24 13:51 来源:中国船级社 

近日,中国船级社(CCS)发布了《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系统认可及检验指南》。本指南是依据CCS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专门制定针对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系统的认可及检验指南。

本指南由6章和3个附录组成。包括第1章通则、第2章图纸资料、第3章SCR系统技术要求、第4章控制、监测和安全保护、第5章SCR系统试验技术要求、第6章SCR系统技术案卷和参数核查法、附录1 SCR系统认可检验和发证流程、附录2验证试验数据记录表、附录3 SCR系统工作边界参数表。

通过完成对SCR系统及关键零部件检验内容研究、SCR系统性能验证研究、分析明确系统监测项目及监测模式、SCR系统适用于方案A或方案B的附加要求及技术理论研究,CCS编写完成了《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系统认可及检验指南》。为图纸批准、产品认可检验和SCR产品生产厂家设计等提供了依据,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前言

中国船级社(CCS)是国家的船舶技术检验机构,中国唯一从事船舶入级检验业务的专业机构,国际船级社协会的正式会员。中国船级社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国际公约、规则,为船舶、海上设施及相关工业产品提供技术规范和标准,提供入级检验、鉴证检验、公证检验、认证认可服务,以及经中国政府、外国(地区)政府主管机关授权,开展法定检验和有关主管机关核准的其他业务。

本指南是CCS规范的组成部分,规定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系统适用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要求,是对CCS规范的补充。本社指南由CCS 编写和更新,通过网页http://www.ccs.org.cn 发布,本指南使用相关方对于本社指南如有意见可反馈至ps@ccs.org.cn。

第1 章通 则

1.1 适用范围

1.1.1 本指南适用于申请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CCS)认可和检验的选择性催化还原(以下简称SCR)系统。

1.1.2 本指南仅适用于使用尿素水溶液作为还原剂的SCR 系统。直接使用氨水或液氨作为还原剂的SCR 系统应经特殊考虑后另行批准。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2.1 MEPC.198(62)《2011 年关于装有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系统船用柴油机特殊要求的2008 年NOX 技术规则补充指南》及其修正案

1.2.2 IMO《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附则VI

1.2.3 经251(66)修订的MEPC.177(58) 《NOX 技术规则》

1.2.4 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1.3 目的

1.3.1 SCR 系统型式认可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产品设计符合本指南要求,使SCR 设备能安全、持续地达到其声明的NOX 处理能力。

1.3.2 SCR 系统型式认可的原则和意义:

(1)SCR 系统的型式认可是对系统安全性、功能和净化能力的认可。不包括配套柴油机的前期检验,装有SCR 的柴油机还需按方案A 或B 进行配套后试验,以确认其满足前期发证的检验要求。

(2)SCR 系统的使用,可能带来未知风险,型式认可工作保证了新增设备的安全性。

(3)SCR 系统的型式认可,可作为柴油机排放测试的前期准备。在认可中确认了SCR 反应器的特性、船上环境适应性、以及可能涉及的建模工具和模型试验后,有助于装有SCR 系统的发动机族/组的划分和母型机的选择,以及系统布置及控制方案的确认,减少装有SCR 系统的柴油机前期发证检验工作内容。

(4)未经CCS 型式认可的SCR 系统,应视为柴油机的主要零部件,在进行柴油机前期发证检验过程中,应提交本指南第2 章要求的审图资料供审批,以及按照本指南的型式认可要求对SCR 系统进行检验,确认该系统满足本指南的技术要求。

1.4 术语及定义

1.4.1 术语及定义

(1)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Selective catalytic reduction system):系由SCR反应装置、还原剂喷射系统、控制装置、排气管(如有设计要求时)及其他必要设备组成的一个系统。

(2)SCR 反应装置(SCR chamber):也称催化转化器,系指装有催化剂块,废气中NOX 与还原剂发生催化还原反应,转化为N2 和H2O 的完整装置,它是SCR 系统的核心工作部件。

(3)装有SCR 系统的发动机(Engine system fitted with SCR):由船用柴油机、SCR 反应装置和还原剂喷射系统组成的一个系统。与降低NOX 相关的控制装置,也将其视为该系统的一部分。

(4)催化剂块(Catalyst block):系指供废气通过的一定尺寸的块体,其内表面含有减少废气中NOX 的催化剂成分。

(5)还原剂喷射系统(Reductant injection system):系指由向喷嘴供应还原剂的泵、向废气流喷射还原剂的喷嘴和喷射控制装置组成的系统。

(6)SCR 电控系统(SCR electrical control system)系指实现还原剂喷射量控制、系统状态监测和安全保护等功能的系统,主要由传感器、电子控制单元、执行机构以及对外接口组成。

(7)空速SV(Space velocity):系指通过催化剂块的废气流量(m3 /h)与SCR 反应装置中催化剂块的总体积的比值。因此,SV 值的单位是1/h 。废气流体积系指在0℃和101.3 kPa 定义的体积。

(8)面速度AV 值(Area velocity):系指通过催化剂块的废气流量(m3/h)与SCR 反应装置中催化剂块的总活性表面积(m2)的比值。AV 值的单位是m/h。废气流量系指在0℃和101.3 kPa 条件下的体积流量。

(9)线性速度LV 值(Linear velocity):系指通过催化剂块的废气流量(m3/h)

(20)闭环控制(Close-loop control):根据SCR 反应装置出口参数(如出口NOX 浓度)对还原剂供给量进行校正的控制方式。

(21)催化剂的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是提供有关催化剂的理化参数和危害信息的文件,供产品使用者参考,有助于安全作业。

1.5 缩写和符号说明

1.5.1 缩写和符号说明

(1)SCR(Selective Catalytic Reduction):选择性催化还原;

(2)SV(Space Velocity):空速;

(3)CPSI(Channels Per Square Inch):催化剂横截面上每平方英寸的孔道数;

(4)PLC(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可编程式逻辑控制器;

(5)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中央处理器;

(6)CO(NH2)2:尿素;

(7)NH3:氨;

(8)ANR(Ammonia to NOX Ratio):氨氮摩尔比。

(9)NTC 2008 (NOX Technical Code 2008):MEPC.177(58)决议通过的《氮氧化物技术规则》。

第2 章图纸资料

2.1 送审图纸和资料

2.1.1 应将下列图纸资料提交批准或备查:

(1)SCR 系统总布置图,包括SCR 反应装置、旁通管路、吹灰装置、混合器、喷嘴、传感器(特别是控制相关的传感器)、还原剂供给泵等部件的安装布置。并且应能够体现SCR 系统与柴油机的相对位置,如涡前或涡后布置、排气支管或集管布置等。

(2)SCR 系统原理图。

(3)主要部件的材料及规格,包括反应装置壳体、吹灰装置、混合器、喷嘴、计量泵及管路。

(4)SCR 反应装置图

①SCR 反应装置结构图;

②SCR 反应装置壳体结构强度计算;(备查)

③内部催化剂块的安装布置图,包括催化剂块的数量及排列布置,以及催化剂块与SCR 反应器壳体结构之间防止废气泄漏的密封布置;

④催化剂块的结构图,包括尺寸、目数(CPSI)等。

(5)电控系统。包括系统说明书、软件质量控制计划等,具体依据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7 篇第1 章的图纸资料要求执行。控制软件的编号及版本号应在相关文件中明确表述。

(6)还原剂供给系统

①还原剂供给系统原理图;

②喷嘴图,包括型号规格、喷嘴孔径、孔数及喷射锥角。(备查)

(7)辅助设备图纸和文件:(备查)

①旁通系统结构图;(如适用)

②吹灰装置图及气体消耗量计算书;(如适用)

③混合器结构图;(如适用)

④废气加热装置图纸及功率计算书。(如适用)

(8)SCR 系统控制策略原理图及说明;

①控制策略流程图,并明确控制模式(如开环或闭环控制等);

②控制相关的所有输入和反馈信号。

(9)产品主要性能规格书:

①性能参数表,即SCR 反应装置适用的进出口边界条件及限制,至少包括催化剂比例缩放范围、废气流量范围、空速和线速范围、NOX 浓度范围、反应装置进口温度范围、压力损失,以及其他可能适用的参数范围,如ANR、SOX, O2,CO2,H2O 等;

②催化剂块的材料、成分/类型;

③还原剂类型/成分和浓度;

④适用的燃油品质、标准及允许最大硫含量;

⑤SCR 性能劣化率的相关因素,如催化剂块更换条件及建议更换时间等;

⑥催化剂最大转化效率(对应不同温度和空速,并说明氨氮比和氨泄漏量);

⑦比例缩放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10)废气流场的均匀分布计算。应涉及还原剂与废气混合情况,流体通过反应装置截面时氨气(或ANR)的均匀分布情况,均匀度不低于85%。(备查)

(11)故障模式及影响分析(FMEA)。(备查)

(12)催化剂的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以及催化剂块安装及更换时应具备的保护措施,以及废品回收措施。(备查)

(13)型式试验大纲(可在申请型式认可时提供)。

(14)SCR 技术案卷 (参照本指南6.1 的要求,可在申请型式认可时提供)。

2.1.2 系统拟用于方案B 时,还应增加至少如下文件和资料供批准:

(1)模型试验计划书。

(2)建模工具说明书。

(3)模型试验报告。

(4)建模计算报告。

第3 章 SCR 系统技术要求

3.1 一般要求

3.1.1 工作条件

(1)机械设备的设计工作条件应符合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3 篇第1 章第2 节环境条件的要求。

(2)电气设备的设计工作条件应符合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4 篇第1 章第2 节要求。

3.1.2 管系、阀门及管路附件应满足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3篇第2 章相关要求。

3.1.3 安装在涡轮增压器上游的SCR 系统,其SCR 反应装置的壳体,以及反应装置上游的所有设备(如混合装置)及排气管,其结构强度和设计压力均应按照所配套柴油机的排气集管的设计要求制造。且应有防止催化剂块破碎后进入增压器的措施。

3.1.4 SCR 系统在最大废气流量时所造成的背压升高值应满足柴油机生产厂的要求。必要时,应在SCR 反应装置上游的废气管路上安装安全阀,以防止背压过高时,废气过度聚集影响柴油机正常工作。

3.1.5 SCR 系统应有足够的降NOX 能力,且在柴油机稳态工况下,反应装置下游的废气中NH3 浓度平均值不应超过10ppm。如IMO 对此限值有最新要求,则以IMO 要求为准。

3.1.6 如果SCR 系统拟用于Tier III 柴油机(即柴油机按MARPOL 附则VI第13 条5.1.1 予以核准),则在各模式点的排放量应不超过适用的NOX 排放限值50%以上,但下列情况除外:

(1)D2 试验循环的10%模式点。

(2)C1 试验循环的10%模式点。

(3)C1 试验循环的怠速模式点。

3.2 原材料及零部件

3.2.1 SCR 系统的重要部件,应持有本社船用产品证书或制造厂证明,具体参照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 篇第3 章附录2B 的相关要求执行。催化剂块未经本社批准不得变更制造厂。

3.2.2 SCR 系统各设备部件所用的材料应适用于其预定的温度、压力以及介质。特别是与还原剂接触的结构部件,如SCR 反应装置、混合器、吹灰装置、计量泵及供给管系等。

3.3 SCR 反应装置

3.3.1 SCR 反应装置壳体的设计制造应满足3.1.3 和3.2 的要求。

3.3.2 SCR 反应装置应设有防止催化剂块被蓄意拆除的措施,例如铅封,且该铅封上应有制造厂标识。

3.3.3 催化剂块在反应装置中的封装,应有防止废气泄漏的密封措施以保证废气与催化剂的充分接触。

3.3.4 SCR 反应装置应有足够的强度,能承受船上振动的影响。

3.3.5 SCR 系统应能适用一定的燃油硫(S)含量,并给予明确说明。

3.3.6 SCR 性能的劣化率,如催化剂块的更换条件或更换时间应予以考虑。

(1)闭环控制的SCR 系统,因为采用了NOX 监测,可认为满足本条要求。

(2)开环控制的SCR 系统,应提供以下说明或安装NOX 监测设备:

① 常用工况下的劣化曲线、催化剂寿命;

② 影响催化剂状态的参数;

③ 评价催化剂活性和状态的指导书;

④ 催化剂保养说明;

⑤ 定期检查与记录,以备营运检验核查。

3.3.7 SCR 反应装置适用的废气温度范围应予以明确,且能满足所匹配柴油

3.4 电控系统

3.4.1 电控系统电子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括软件设计,应满足本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7 篇,以及《电气电子设备型式认可试验指南》的有关规定。

3.4.2 SCR 电控系统的控制方案应充分考虑船上发动机的实际运行工况,当发动机工况正常地偏离名义特性曲线(如推进特性线或恒转速运转线)时,SCR系统不应停止还原剂的喷射。SCR 系统运行所覆盖的柴油机工况范围应为面状覆盖,根据柴油机实际营运中可能达到的工况区域进行设计,但覆盖范围不应小于名义特性曲线的±10%。且这些区域的实测NOx 转化效率值加上5%应不低于设计运行工况(或曲线)的转化效率。

3.4.3 发动机名义特性曲线上的任一工况下的NOX 转化效率值加上5%应不低于该工况附近2 个循环模式点的转化效率插值。

3.4.4 电控系统对SCR 系统的监测功能及控制功能设计,应满足本指南第4章的相关要求。

3.5 还原剂供给系统

3.5.1 还原剂一般采用质量浓度为32.5%或者40%的尿素水溶液。

3.5.2 还原剂供给系统的设计,应能保证喷嘴出口处还原剂的雾化及喷射压力,且喷射压力应易于核查。

3.5.3 计量泵应有合适的流量范围,既要覆盖还原剂供给的流量范围,也要考虑使泵在该范围有足够的精度。

3.5.4,SCR 系统停止工作后还原剂会残留在喷嘴部分,由于还原剂的蒸发或变质等原因可能导致喷嘴堵塞。还原剂供给系统应设有压缩空气清扫功能或其他等效措施在系统工作停止后清除喷嘴内的残留以防止喷嘴堵塞。

3.5.5 供液管路,应明确计量泵与储存罐和喷嘴的最大允许相对高度及各段供液管路的最大允许长度及其他船上安装要求,以保证系统有效工作。

3.6 辅助设备

3.6.1 装有SCR 系统的柴油机,排气管应设旁通管路及旁通状态指示器。并满足以下要求:

(1)旁通管路上的阀应能就地手动开启和关闭,或者增加一套独立动力源控制其开启和关闭。

(2)旁通结构的设计应能防止因为误操作导致SCR 反应装置通道和旁通管路同时关闭情况。应能实现在其中一路打开后,另一路才能关闭。

(3)旁通时,应有连锁功能使SCR 系统保持停止工作状态,且不能启动。

(4)单台柴油机用于主推进的情况,其SCR 系统应设置旁通结构。多台柴油机用于主推进或其他用途的辅机,其SCR 系统可不设置旁通结构。

3.6.2 SCR 系统应设有吹灰装置,以保证SCR 反应装置持续有效工作,防止柴油机排气中的颗粒物(PM)聚集在催化剂表面,导致排气背压升高和系统催化效率降低。应满足以下要求:

(1)吹灰装置应有足够的吹扫压力、吹扫频率,以保证装置实际有效;

(2)吹灰装置的气体消耗量应列入技术规格书;

(3)吹扫压力和工作状态应进行监控。

3.6.3 SCR 系统的设计应能保证还原剂与废气进入反应装置前已充分混合,并通过流体仿真计算验证结构设计的合理性。流体通过反应装置截面时氨气(或ANR)应分布均匀,其均匀度不低于85%。必要时可安装混合器,但应明确混合器前后的废气管路布置要求,包括与SCR 反应装置的距离要求。

3.6.4 为保证SCR 反应装置有足够的反应温度而安装的废气加热装置,应满足如下要求:

(1)采用燃油加热废气时,系统设计应尽量避免可燃油气积聚,当燃油供应管路上设有截止阀时,其开闭状态应有明确指示。

(2)烟道在喷油器开始点火前应进行定时的前扫气,扫气时间应足以保证炉膛4 次换气,扫气时应使空气调节门处于全开位置;

(3)点火应在空气进入燃烧室并完成前扫气后方可进行,喷油器进油阀应在点火火花出现之后方可打开,如点火不着,点火装置和喷油器进油阀应自动关闭,进油阀从开启到关闭的时间不得大于15s;

(4)应设有火焰监测器,当发生故障熄火时能自动关闭喷油器的进油阀,关闭时间应不迟于熄火后6s;

(5)在排放控制区内,柴油机的启动应在扫气完成之后。

(6)废气加热装置的燃油消耗量的应不超过其配套柴油机额定工况下燃油消耗量的5% 。

3.7 冗余

3.7.1 控制系统中因功能故障可能影响SCR 系统正常运转的机电设备,应具有双套系统或随船存放备件,如影响还原剂计量控制的输入信号传感器或机电设备等。

3.7.2 SCR 系统应设置至少2 台还原剂供应泵。其配置应能实现:其中1 台泵失效时,其余的泵仍能在SCR 系统最大工作能力条件下供应足够的还原剂,所有泵应连接妥当随时可用或易于更换。

第4 章控制、监测和安全保护

4.1 一般要求

4.1.1 SCR 的电子控制系统,控制还原剂喷射量、SCR 系统运行状态、旁通状态、吹灰装置和废气加热装置(如有时)的工作状态等,能根据发动机状态调节SCR 系统参数,对外进行数据交换。SCR 的电控系统由传感器、电子控制单元、执行机构以及对外接口组成。

4.1.2 SCR 系统的控制、监测及安全系统除满足本章要求外,还应满足本指南第3 章有关要求。

4.1.3 SCR 系统应具有故障自诊断和安全保护功能,当出现故障时,系统应立即进行故障诊断,启动相应的安全保护功能。

4.1.5 电控系统应具有数据记录功能,自动记录SCR 系统一定数量的最新运行数据,对运行过程中的报警及故障等异常状态进行存储,异常状态的存储记录只能被手动清除。数据应从记录之日起保留不少于18 个月。

4.1.6 SCR 系统的数据记录与处理设备应能够将系统状态、数据及报警通过对外接口输出给船舶的监测系统。

4.1.7 传感器及监测设备应保证可靠性和准确性,且应进行定期校准,可接受设计方或设备方的校准程序。

4.2 控制

4.2.1 SCR 系统应能实现自动控制运行,其还原剂喷射量可根据柴油机工况的变化进行自动调整,以保证各工况下的预期转化效率和氨泄漏最低。

4.2.2 吹灰装置应能实现自动控制运行,当反应装置前后压差超过设定值时自动运行,或设置合理的开启频率和持续工作时间以保证压差合理。另外,还应设置手动控制功能,以便进行连续吹灰工作。

4.2.3 废气加热装置应能实现自动控制运行,运行和停止所对应的废气温度应与技术文件一致,且能根据SCR 反应装置进口温度变化调整燃油供应量。

4.2.4 废气加热装置火焰熄灭,废气加热装置应停止喷射燃油。

4.3 监测

4.3.1 电控系统的监测功能,应能对系统的传感器、电子控制单元及执行机构的主要功能故障进行报警。

4.3.2 控制系统中因功能故障可能影响SCR 系统正常运转的传感器,特别是影响还原剂计量控制的传感器,当发生故障或失效时,应能:

(1)发出报警信号;

(2)及时更换损坏的部件或投入备用设备后,能恢复正常的控制功能;

4.3.3 SCR 系统的控制单元应能有效监测反应装置、还原剂供给系统、吹扫装置、废气加热装置等关键部件的工作状态,具体项目参照本章第4.5 条的监视项目表。

4.4 安全系统

4.4.1 如因安全系统的动作而导致机电设备停止运行,应发出报警并指示故障,且非经人工复位,该设备不应再自动投入运行。

4.4.2 应设置连锁机构,能防止因为误操作导致SCR 反应装置通道和旁通管路同时关闭情况。且旁通的操作步骤应该是旁通阀完全打开后,再关闭SCR 反应装置通道。

4.5 SCR 系统监视项目表

4.5.1 SCR 系统的监视项目应满足表4.5.1 的要求。

4.5.2 本节表4.5.1 所采用的符号及其含义如下:

(1)——:不要求设置;

(2)X:适用;

(3)*:如有时;

第5 章 SCR 系统试验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对于设计相同但规格不同的SCR 系统,如果根据比例缩放原则设计,选择典型样品进行型式试验后,可对全系列给予认可。比例缩放的原则参照本章

第5.2 条。

5.1.2 SCR 系统的型式试验开展前,应确认其认可范围内的系列图纸资料(按本指南第2 章要求)已经CCS 批准。

5.2 比例缩放原则

5.2.1 采用比例缩放原则设计,适用于不同柴油机废气流量(额定工况)的SCR 系统,应满足如下要求:

(1)各系统的AV、SV 及LV 值应一致或满足适用范围。

(2)各系统所用催化剂:成分/类型,催化剂块结构形式应一致。

(3)各系统所用还原剂:成分/类型和浓度,应一致。

(4)各系统控制策略制定规则应一致。

5.3 典型样品的选择

5.3.1 初次认可时,每一系列SCR 系统应选一套设备进行型式试验。所选样机在技术参数、结构和制造工艺上具有代表性,体现工厂的加工能力和制造水平。

5.3.2 无论用于方案A 或将同时用于方案A 和方案B 的SCR 系统,其性能验证试验应采用柴油机+SCR 的方式按照方案A 的台架方式进行验证试验,或选择结合柴油机方案A 的前期发证检验进行。

5.3.3 验证试验的柴油机+SCR 选择,应满足以下要求:

(1)试验用柴油机+SCR 的选择,应保证该柴油机机额定工况下SCR 催化剂的空速SV 不小于SCR 系统适用的最大空速。试验用柴油机不必是拟配套的柴油机,SCR 系统也可以是设计开发用设备。

(2)选择结合柴油机方案A 的前期发证检验进行验证试验时,试验样机也必须符合第(1)条要求。但应该说明的是,柴油机方案A 的前期发证检验,其母型机的选择原则上是柴油机+SCR 系统具备最高的NOX 比排放值。如果所认可的SCR 系统明确了配套的组或族,可以免除第(1)条的要求,结合母型机试验进行,SCR 系统所适用的参数范围为该组或族的参数范围。SCR 系统的认可应限定柴油机的组或族的信息,并在证书中予以明确。

(3)如果确因催化剂块尺寸固定且条件所限无法选择相应柴油机作为样机,经过计算或模型计算能够证明SCR 系统的设计能满足适用最大空速的要求且催化剂体积有余量,可降低本条要求。

5.4 SCR 系统型式试验

5.4.1 型式试验项目应能确认SCR 系统及其零部件符合批准图纸和本指南第4 章的技术要求。SCR系统的型式试验包括以下内容和5.4.2 的转化性能试验:

(1)SCR 反应装置内外结构应与批准图纸一致,确认3.3 的技术要求;

(2)检查催化剂块结构尺寸、单元数目及其在反应装置中的排列布置;

(3)催化剂的耐硫性

① 制造厂应对其催化剂的耐硫性提供充分的理论依据或试验数据支持。

② 提供催化剂对于不同硫含量的燃油,所适用的最低和最高工作温度。

(4)催化剂劣化率

① 通过试验获取常用工况下的劣化曲线以及催化剂的寿命;或

② 快速老化试验。快速老化后的SCR 对NOX 转化效率的劣化率不得高于10%。快速老化试验在试验台架上进行,试验循环见表5.4.1(4)。

③ 试验用的反应装置可按照试验台架条件与发动机或燃烧器相连,并选择合适的尺寸。

① 以下辅助设备的功能验证,均可结合转化性能验证试验进行。

② 旁通系统功能试验,验证旁通阀和指示器的控制和动作,互锁功能等。

③ 吹灰装置功能试验,验证吹灰系统的控制和动作,吹灰压力和频率等;

④ 废气加热装置(如有时)功能试验,验证装置有效性,保证低温工况时SCR 系统的有效运行。

5.4.2 SCR 系统性能验证试验

(1)验证试验条件应满足本章5.3.3 的要求。

(2)验证试验模式点选择

① 柴油机 E3 或D2 循环所规定的4 个工况点。如果验证试验结合柴油机方案A 的前期发证检验(EIAPP 发证检验)进行,其模式点应包括该柴油机组适用的所有循环。

② 抽查工况。柴油机推进特性曲线(E3 循环工况曲线)或D2 循环工况曲线上(或附近,建议偏离5%左右)另外任选一个工况(不包括E3 或D2 原有的模式点工况)。该工况下NOX 转化效率值加上5%转化效率应不低于循环中附近2 个模式点的转化效率插值。如果验证试验结合柴油机方案A 的前期发证检验(EIAPP 发证检验)进行,应在各试验循环的曲线上各抽查一个工况。

③ 验证催化剂最大转化效率。选择2 个柴油机工况,对SCR 系统进行手动控制或临时改变该工况下还原剂喷射量,此时还原剂的喷射量应根据该工况下的温度和空速值,参照2.1.1(9)⑥对应的氨氮比来确定,并将测得的NOX 转化效率和氨泄漏与2.1.1(9)⑥进行对比,验证催化剂的最大转化效率。其中1 个工况可与5.4.2(2)②抽查工况相同。

(3)试验结果

① 计算各工况点 NOX 转化效率和每个测试循环的NOX 比排放值;

② 应对氨泄漏量进行测量并符合本指南 3.1.5 要求。

(4)验证试验应至少记录附录2 所列试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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