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近日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2015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一年来,全省环保系统坚定不移地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决策部署,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科学发展三条主线,科学务实,积极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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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全文)

2016-06-03 09:14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近日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2015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2015 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一年来,全省环保系统坚定不移地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决策部署,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科学发展”三条主线,科学务实,积极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2015 年,全省化学需氧量 (COD)、氨氮、二氧化硫 (SO2)、氮氧化物 (NOx) 排放量分别比 2010 年下降 12.8%、13.5%、18.9%、18.2%,四项污染物减排均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目标任务。全省 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比 2013 年分别改善 22.4%、18.1%、36.6%、14.6%,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考核目标。省控重点河流在 2010 年全部恢复鱼类生长的基础上,2015 年底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实现了水环境质量连续 13 年持续改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

水环境

基本状况

2015年,全省134个例行监测河流断面中,除10个断流外,水质达到及优于Ⅲ类的61个,占49.2%;IV类的21个,占16.9%;V类的32个,占25.8%;劣V类的10个,占8.1%。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23.7毫克/升,同比下降2.0%;氨氮平均浓度0.91毫克/升,同比上升9.4%。

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以一、二类海水为主。其中一类海水测点比例为39.0%,二类海水测点比例为53.7%,三类海水测点比例为7.3%,无四类海水测点。与2014年相比,全省近岸海域一类海水测点比例降低了7.3个百分点,二类海水测点比例升高了4.9个百分点,三类海水测点比例升高了2.4个百分点,连续两年无四类海水测点。

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以一、二类海水为主。其中一类海水测点比例为39.0%,二类海水测点比例53.7%,三类海水测点比例为7.3%,无四类海水测点。与2014年相比,全省近岸海域一类海水测点比例降低了7.3个百分点,二类海水测点比例升高了4.9个百分点,三类海水测点比例升高了2.4个百分点,连续两年无四类海水测点。

延伸阅读:

山东发布《2015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主要水系

南水北调

南水北调东线黄河以南段22个国家考核断面中,除1个断流外,根据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双因子评价,21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功能区达标率为100%。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为4.90毫克/升,同比下降0.4%;氨氮平均浓度为0.37毫克/升,同比上升20.1%。

淮河流域

淮河流域58个省控断面中,除4个断流外,根据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双因子评价,水质达到及优于Ⅲ类的47个,IV类的7个,功能区达标率为94.8%。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为4.97毫克/升,同比下降1.7%;氨氮平均浓度为0.43毫克/升,同比下降10.8%。

海河流域

海河流域24个省控断面中,除1个断流外,根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双因子评价 ,水质达到及优于Ⅲ类的 1个,IV类的5个,V类的11个,劣V类的6个,功能区达标率为37.5%。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32.3毫克/升,同比上升13.5%;氨氮平均浓度为1.68毫克/升,同比下降21.7%。

小清河流域

小清河流域24个省控断面中,除3个断流外,根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双因子评价,水质达到及优于Ⅲ类的1个,Ⅳ类的2个,V类的16个,劣V类的2个,功能区达标率为66.7%。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29.3毫克/升,同比下降1.8%;氨氮平均浓度为1.72毫克/升,同比下降1.0%。

半岛流域

半岛流域28个省控断面中,除2个断流外,根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双因子评价,水质达到及优于Ⅲ类的12个,Ⅳ类的7个,V类的5个,劣V类的2个,功能区达标率为89.3%。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25.4毫克/升,同比下降2.0%;氨氮平均浓度为0.80毫克/升,同比上升65.0%。

湖泊水库

全省在4个湖泊、6座水库共设26个省控以上监测点位,其中水质达到及优于Ⅲ类的24个,占92.4%;Ⅳ类的1个,占3.8%;V类的1个,占3.8%;无劣Ⅴ类监测点位。与上年同期相比,10个湖库富营养化总体呈改善趋势。

饮用水水源地

全省17个设区城市共监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52处,其中地表水水源地、地下水水源地各26处。26个地表水水源地的测点全年均值均稳定达标;26个地下水水源地的测点中,仅枣庄市2个测点因地质原因影响,总硬度和硫酸盐略微出现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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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2015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主要措施与行动

全面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打好省控重点河流消除劣Ⅴ类水体攻坚战。按照省政府确定的“2015年底前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的目标,坚持每月对全省水环境形势进行研究,每月对省控河流消除劣Ⅴ类水体情况进行通报,针对突出环境问题,采取现场督办、独立调查、重点督查、约谈、限批等一系列措施,打好“组合拳”,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治污责任。先后组织对9个断面开展了独立调查,对部分长期超标断面的15个责任县(市、区)涉水建设项目实施了区域限批,对9个超标断面实施了挂牌督办,对5市16个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实施了约谈。截至2015年12月底,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Ⅴ类标准(主要指标COD≤40mg/L,氨氮≤2mg/L)评价,100个省控断面中,仅济南市小清河辛丰庄1个断面水质尚未全面达标(COD达标、氨氮超标0.95倍),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在国家组织的2015年度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中,我省分别获得淮河流域、海河流域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实现了淮河、海河考核“八连冠”和“六连冠”。

深入推进南水北调沿线水质保障和小清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组织开展调水沿线突出环境问题“拉网式”大排查,会同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开展现场督查,督促沿线各市开展隐患排查、水质监测和安全防控,全力保障调水水质。2015年4月,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启动春季调水,累计调水超过60天,调水量3.2亿立方米。

继续推进解决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问题。在全省开展城市污水直排环境问题专项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城市(含县城)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随手拍”活动,充分发挥公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及时发现新的污水直排口并实施挂牌督办。截至2015年底,1400多家涉水企业完成污水排放口信息公开规范化改造任务;列入省政府第二批挂牌督办的125个直排口全部完成整治任务。全省已建成和修复人工湿地230多座,总面积达66万亩。深入推进河流底泥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攻关,沂河沂水段示范工程如期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大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了全省17个设区城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和报批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指导意见》和《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申请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办理流程》。有序推进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加强入海河流综合整治。

城市空气环境

基本状况

2015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6μg/m3,同比改善7.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31μg/m3,同比改善7.7%;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45μg/m3,同比改善23.7%;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1μg/m3,同比改善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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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2015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214.7天,同比增加了15.1天;重污染天数为29.9天,同比减少了4.8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46,同比改善7.9%。

城市降水

全省17个设区城市共采集分析1278个降水样品,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5.85~7.72之间,pH年均值均大于5.60,全省无酸雨城市。降水样品中检出酸雨样品19个,酸雨检出率1.5%;有酸雨样品检出的城市为济南、潍坊和威海,酸雨样品检出率分别为6.4%、4.4%和5.7%;酸雨样品pH最小值为4.39,出现在4月1日至4月2日济南市的市监测站测点。与上年相比,有酸雨检出城市个数持平,酸雨检出率增加0.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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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2015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主要措施与行动

积极推进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扎实推进“外电入鲁”。全年累计接纳省外来电371.3亿千瓦时。继2014年11月锡盟至济南特高压交流工程开工建设后,榆横至潍坊、上海庙至临沂两条特高压送电通道先后于2015年5月、12月开工建设。至此,纳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两交一直”工程已经全部开工建设。新能源装机达到1115.1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为11.5%。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省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122.9万千瓦,淘汰炼铁产能119.4万吨、炼钢产能465万吨、焦炭产能40万吨。钢铁行业全部淘汰了4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30吨以下炼钢转炉(电炉),1000立方以上炼铁高炉产能占比由33%提高到50%,120吨以上炼钢转炉产能占比由40%提高到47%;水泥行业结束了机立窑时代,实现转型升级。加快整治燃煤小锅炉。印发《山东省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度实施计划》、《关于做好2015年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淘汰燃煤小锅炉6161台,共计8724.9蒸吨。

积极推进重点项目污染治理。2015年起,《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始执行第二时段排放限值。截至2015年底,我省列入国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各类重点治污项目已全部完成。大力推动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有41台、合计装机容量1464万千瓦的燃煤机组和3台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加快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山东省石化等四个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截至2015年底,重点行业完成VOCs治理项目783个,完成率为63%。印发《关于初步排查VOCs排放企业和调度油气回收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对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工作情况进行了调度,全省8680家加油站、79座储油库和5532辆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工程。

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做好机动车环保检验和淘汰高污染机动车工作。截至2015年底,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16.5万辆,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9.9万辆,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任务。按时完成油品配套升级工作,2015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柴油;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加强车用油品品质监管工作,全省共查出非法加油站点2038个,截至2015年底已拆除取缔1628个。

加强扬尘综合整治。201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了建设扬尘治理和裸露土地绿化工作季通报制度。4月下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对17个设区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截至2015年底,全省规模以上在建工地扬尘治理措施落实率达到99%以上,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96.5%;渣土运输车密闭化率为97.4%,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为73.8%。

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2015年8月20日至9月3日,顺利完成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第22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保障期间,全省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26.7%、27.5%、32.6%和15.8%,空气质量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研发了省、市两级共用的预报预警平台,具备了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和3-7天趋势预报能力。截至2015年底,启动省级红色预警1次,全省17个设区城市共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87次。

固体废物

基本状况

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122座,处理能力达到5.36万吨/日,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92%。全省共有109家企业取得了国家和省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15年,全省共处置医疗废物5.5万吨,集中处置率达95%以上。青岛、烟台、临沂已建成4家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年拆解处理能力820多万台。

主要措施与行动

加强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省人大组织了对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视察,并对潍坊、日照、聊城、菏泽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处置场进行了现场视察。省政府组织开展的全省环保专项行动专门对涉危险废物企业进行了检查,并对问题相对突出的8家企业通报。省环保厅召开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会议,开展环渤海地区拉网式大排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检查,对涉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一个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实施区域限批。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联合省公安厅开展了排查整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出动警力8300余人次,排查企业6900余家,立刑事案件15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0余人,立行政案件50起,行政拘留56人,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依法妥善处理了济南市医疗废物处置、常州市危险废物非法跨省转移、章丘“10.21”案件等涉危险废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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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2015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声环境

基本状况

城市区域声环境

2 0 1 5年 1 7个设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3754个测点,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 5 1 . 3~ 5 7 . 6分贝之间,平均 5 4 . 3分贝。按所处各声级段的比率评价其声环境质量等级,分别为:质量等级属于“好”和“较好”的测点占 6 3 . 8%,质量等级属于“一般”、“较差”和“差”的测点占36.4%。全省昼间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道路交通声环境

全省17个设区城市,有13个城市道路昼间交通声环境质量评价属于“好”,占76.5%;3个城市属于“较好”,占17.6%,1个城市属于“较差”,5.9%。昼间共监测道路长度2371.1千米,按所处各声级段的比率评价其声环境等级,分别为:质量评价等级属于“好”和“较好”的道路长度占75.1%,属于“一般”、“较差”和“差”的道路长度占24.9%。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全省 1 7个设区城市各类功能区共监测1366点次,昼间、夜间均为683点次。按点次达标统计,昼间达标率最高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99.2%;达标率最低的为0类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75.0%。夜间达标率最高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91.4%;达标率最低的为 0类特殊住宅区,达标率为58.3%。总体而言,全省的噪声功能区达标率昼间高于夜间,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达标率好于其他类声环境功能区。

主要措施与行动

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依法加强对辖区内噪声源的监督管理,并加强与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和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对各类污染源的联防联控,为考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考试环境;各级环保部门根据中、高考时间安排,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辐射环境

基本状况

2 0 1 5年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济南、青岛、烟台、威海4市辐射环境监测自动站在线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数据稳定、正常,气溶胶样品中放射性核素含量无明显变化。全省17个设区城市监测点累积剂量监测和土壤样品分析结果以及济南、青岛沉降物监测结果无异常。省内黄河、小清河、漳卫新河等河流监测结果与历年相比处于同一水平;全省17个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体中总α、总β分析结果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限值。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5个海水监测点位以及青岛市黄海沙子口湾、日照市小滩盐业养殖区近岸海域海水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低于《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规定的限值;青岛、潍坊、威海3市的4个监测点位海洋生物样品分析结果均与往年结果持平。

全省电磁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较好。电磁环境监测点及电磁辐射污染源监测点监测结果均与往年监测结果持平。

全省Ⅰ类放射源和Ⅰ类射线装置核技术应用单位周围辐射环境质量均处于当地的天然放射性本底水平范围内。1家稀土矿开采企业、6家稀土矿利用企业周围辐射环境监测结果均无异常。

2015年全省未发生辐射事故。

主要措施与行动

强化辐射安全监管。从严审批,加强许可管理,严格核技术利用行业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执法力度,对全省4000余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实施了现场监督检查。对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进行维修改造,应用物联网技术,全面提升库区物理防范和技术防范水平。全年安全收贮194枚废旧放射源及120千克放射性废物。

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先后下放了通信基站、220kV以下输变电工程等环评审批权,委托下放了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和Ⅱ类射线装置等项目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权,提高了监管效率,降低审批成本,合理调配了全省监管资源。

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完成辐射环境国控点、省控点监测任务,开展全省土壤、沉降物、气溶胶、饮用水和海水等样品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核电辐射环境监测系统建设进展顺利,海阳核电厂前沿站主体工程完工,石岛湾核电厂前沿站建设前期工作基本完成。

开展全省辐射安全大检查。针对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辐射安全大检查行动,现场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740余家,提出并落实整改意见400余条,进一步消除了安全隐患,避免了辐射事故的发生。

实施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为期1年的全省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举办集中宣贯培训班20余期,开展现场宣贯900余次,覆盖了我省全体辐射持证单位和全体辐射工作人员,提升了全行业核安全文化水平,有效保障了辐射环境安全。

延伸阅读:

山东发布《2015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

基本状况

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建成各级自然保护区78个,总面积达101.2万公顷;建成省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12个,面积达46.2万公顷。创建国家生态县(市、区)4个、生态乡镇579个、生态村6个,国家生态工业园区7个,有20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主要措施与行动

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管理。开展了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及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考核评估,组织全省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存在问题调查整改工作,配合省政府政策研究室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调研,配合环境保护部等国家有关部委,开展昆嵛山、荣成大天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并取得优异成绩。积极推进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南四湖水质实现了从劣Ⅴ类向Ⅲ类的跃升。

继续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以南水北调沿线汇水区域村庄为重点,以建制村为单位,采取整县推进的方式,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为主要内容进行综合整治。在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中对贫困村予以倾斜支持。2015年共投入省级资金3000万元用于环保行业扶贫工作,对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共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205个,设立界标、宣传牌、交通警示牌等2600余处,建成防护栅栏、隔离网7万余米,建成防护林木130余万平方米,受益人口约12.6万人,使1092个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试点示范工作。2015年省级财政投入资金1500万元,在肥城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运营模式。

土地与耕地

截至2015年底,因采矿活动占用和损毁的应治理恢复土地面积10.5万公顷,其中已治理恢复的面积5.3万公顷。

气候与自然灾害

气候特点

2015年全省平均气温14.1℃,较常年偏高0.7℃,比上年偏低0.3℃。与常年同期相比,鲁西北和鲁中的局部地区偏低,其他地区偏高,其中鲁中的部分地区和鲁西北、鲁南、半岛的局部地区偏高1℃以上。全省平均年降水量为596.9毫米,较常年偏少7.0%,比上年偏多71.8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鲁西北、鲁中、鲁西南的部分地区和半岛局部地区偏多,其中鲁西北部分地区和鲁西南局部地区偏多2成以上。其他大部分地区偏少,其中半岛大部、鲁中部分地区和鲁西北局部地区偏少2成以上。综合气候年景属于一般略差年份。

自然灾害

春夏秋季,全省出现阶段性的持续少雨干旱,中东部地区旱情较重。全省未出现沙尘暴天气。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46.1万公顷,防治面积42.3万公顷。全省发生森林火灾25起,火灾受害森林面积33.9公顷,损失林木成材蓄积量1181.3立方米,损失幼林株数3.5万株。全省共发生农业环境污染

事故2起,污染农田面积141.7公顷。

6月至8月我省南部沿岸海域发生浒苔绿潮。绿潮灾害影响面积较上年有所增大。渤海局部滨海地区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程度加重。全省海域未发现赤潮。

专栏一: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有序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全面推动各领域污染减排工作。重点领域减排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15年底,全省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占比已达86.2%,脱硝水泥产能占比达90.0%,全面完成了“十二五”黄标车淘汰任务,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已达到95.5%,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成了废弃物处理设施。我省列入“十二五”国家减排目标责任书的368个项目全部建设完成。

经国家核定,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175.76万吨,比2010年下降12.8%;氨氮排放量15.26万吨,比2010年下降13.5%;二氧化硫(SO2)排放量152.57万吨,比2010年下降18.9%;氮氧化物(NOx)排放量142.39万吨,比2010年下降18.2%。四项污染物减排均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目标任务。

扎实推进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切实强化减排监测体系运行。2015年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3.5%,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6.5%,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8.9%,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均达到国家确定的相关目标要求。

延伸阅读:

山东发布《2015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专栏二:制定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 贯 彻 国 务 院 印 发的 《 水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划》,2015年12月31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报国务院备案。该方案针对我省面临巩固提高流域治污成果和保障环境安全两大挑战,明确了“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科学发展”三条主线,提出了跨越35年的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生态恢复目标。在落实国家“水十条”要求的基础上,充分继承和发扬我省水环境质量连续12年持续改善的成功经验,全面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提出 3大类、10项重点任务;按照“构建一个格局、用好五种力量”的思路,提出了 6大类、15项保障措施,全力打造山东 水 污 染 防 治 升级版。

专栏三:南四湖跻身全国水质优良湖泊行列

南四湖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输水干线和调蓄湖泊,2002年国家启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时,南四湖入湖河流污染严重,湖区水质全面呈劣Ⅴ类。经过10多年坚持不懈的流域治污和生态保护,从2003年起,南四湖水质连续13年持续改善,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流域内已恢复水生高等植物78种、鱼类52种、浮游植物119种、底栖动物51种。昔日污染严重的“酱油湖”脱胎换骨成功跻身全国水质优良湖泊行列。2011年,南四湖列为全国首批8个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之一。2013年,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开展的湖泊生态环境竞争立项中,南四湖脱颖而出,累计争取中央资金支持18.1亿元,为15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湖泊之最。2015年9月24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在云南省大理州召开全国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我省南四湖作为从劣Ⅴ类水质向Ⅲ类水质跃升的典型案例,进行了经验介绍。

专栏四:经济政策助推环境质量改善

印 发 《 关 于 加 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山东省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绩效审核和奖励办法(试行)》,建立了资金奖励、电价补贴、电量鼓励和差别化排污收费等激励机制,被环境保护部转发全国借鉴。落实基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生态补偿机制,2015年省级财政累计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3亿元,部分设区城市累积上缴1970万元。12月,我省进一步提高生态补偿额度,将生态补偿资金系数由20万元/(微克/立方米)提高到 4 0万元/(微克/立方米)。印发《关于完善排污收费政策促进治污减排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的高低,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鼓励企业实现低浓度排放。

专栏五:建立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2 0 1 5 年 1 1 月 2 2日,省政府召开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会议,省会城市群 济 南 、 淄 博 、 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7市政府签订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议书,建立区域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等工作机制,并持续开展了省会城市群冬季大气污染联动执法专项行动,采取省级督查,市级联合执法、交 叉 互 查 等 方 式 ,出动执法人员1020人次,检查企业 3 6 0余家次,有力督促了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省环保厅制定了《重点区域环境执法联动工作评估细则(试行)》,每年对7城市开展联动执法工作进行评估通报。

专栏六: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我省首创在环境监测管理体制上实行环境质量“上收一级”,污染源“下放一级”的管理模式,“谁考核,谁监测”。该模式被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采纳,并在全国范围推广使用。建立了“运营公司内部质控,比对公司移动比对,省级环保管理考核,市级环保定期互查,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4+1”监管模式,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我省始终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持“零容忍”态度,近年来共查处造假企业36家,全部实行顶格处罚,并在全国率先实行责任人治安拘留。2015年我省组织设备生产商对省控以上企业1524台(套)设备全面排查,清除造假隐患;引导设备生产商、排污企业、运营单位公开承诺不造假,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否则承担法律责任。该项整治工作力争从源头上切断造假途径,让监测数据能真实反映企业排污状况,政府和公众共同监督企业达标排放,力促我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延伸阅读:

山东发布《2015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专栏七:环境安全防控体系

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严格落实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积极防范环境风险,扎实推进我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召开了全省环境安全管理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举办了全省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我省环境安全应急队伍职业化水平。探索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组织临沂市8个工业园区和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试点。督促鲁西化工园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材料园区开展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组织开展全省以大气污染物超标应急为背景的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超标即应急”工作机制和“快速溯源法”工作程序,全年共成功处置超标即应急事件121起。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强化源头预防,对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项目进行排放量审核确认,实行重金属总量控制。

10月28日至29日,省环保厅首次针对突发空气污染环境事件,组织全省17个设区市环保局在龙口市开展了山东省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演练比武突出实战,以练为主,设定真实突发场景,将应急演练与技术比武有机结合。各市环保局进一步强化了对确保环境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展现了山东环保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业务素质,同时也全面提升了山东环保队伍在观念、能力、作风等方面的职业化水平。

专栏八:建设项目环保管理

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将27类项目下放到设区市环保局审批。印发《关于对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试行承诺备案制的通知》,对环境影响较小的10个行业的44类项目,试行告知-承诺-备案制。2015年省级共审批建设项目216个,备案6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126个;组织对实施五年以上的各类园区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并已完成2个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审查工作;先后对15个责任地区涉水建设项目实施区域限批,对3个市实行涉气建设项目限批。积极推动环评机构脱钩工作,全省26家环评机构正在按计划、分批次完成脱钩任务,截至2015年底已有23家环评机构完成脱钩任务。

专栏九:开展环保大检查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2015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采取部门联动的方式开展全省环保大检查。省环保厅牵头组织第1次全省环保专项行动。各市从摸清企业底数入手,组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划分工作,有序推进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清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全省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6936起,罚款33577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46起,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97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234件。省环保厅与公检法部门强化联勤联动,形成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联合下发《关于强化公安环保联勤联动切实做好环保行政执法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358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案件947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06件170人、提起公诉147起335人,法院判决403起。

专栏十:有序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有序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全省开展了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工作。各市进行了自查,省级针对重点工业园区和企业开展了独立调查,逐市进行了审核对接,建立了全省环保违规项目清单。为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省环保厅先后十余次组织召开系统内部工作会和重点地区、企业座谈会。在此工作基础上,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把全省清理出的7019个违规项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按照“淘汰一批、规范一批、完善一批”的原则分类进行清理整顿,被环境保护部转发全国借鉴。截至2015年12月底,已有2738个项目完成整改,完成率达39%。

专栏十一:国际交流与合作

接待来访 2 9批 1 7 7人次,组织人员出访11批65人次,组织环保技术论坛及企业对接活动5次。召开了鲁韩环保合作事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举办了面向驻鲁韩资企业的环境政策说明会,与韩方共同开展了鲁韩钢铁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示范项目。推动中日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示范区建设,与日本山口县、福冈县开展人员互访和环保技术交流。建立与美国国家环保局、纽约州中小企业发展总署等单位的联系,强化与韩国浦项、日本住友商事等企业的合作,推动环保产业合作。举办了山东省-南澳州合作发展论坛环保分论坛,与南澳州水行业联盟签署合作协议。实施了国家外专局“电力企业烟气脱汞技术”项目。12月15日,在济南举办了以“创新绿色金融,共促绿色发展”为主题的首届中日韩绿色金融研讨会,为我省推进绿色金融实践奠定了良好基础。认真实施“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二期项目”等国家履约项目,查处2起ODS非法生产案件。

专栏十二:环保科技、标准与环保产业

不断完善环保标准体系,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等7项地方标准。积极推广环境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组织焦化废气脱硫技术调研。逐步建立环保产业供需对接长效机制,2015年组织完成了省会城市群热电(锅炉)超低排放、山东省石化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控等7场技术交流暨供需对接洽谈会,促进了重点领域的技术推广和供需对接,推进了先进环保技术和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

延伸阅读:

山东发布《2015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专栏十三: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

省环保厅增设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处。完成17个设区城市环保系统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和工作量摸底调查,为全省环保系统事业单位机构人员标准化设置奠定基础。稳妥推进厅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省环境监理干部培训中心并入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开展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成立厅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专题工作组。

组织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问题在哪里、症结在哪里、措施在哪里、落实在哪里的“四个在哪里”大讨论,并将讨论成果汇编成册;组织开展了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交流会,并将交流成果汇编成册。制定《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的责任分工》,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开展“学习党章,唤醒党章意识”活动,确保全厅党员干部在廉政建设上“一个不掉队、一个不倒下”。制定《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环保队伍职业道德规范》,从10个方面规范了干部职工职业道德行为。严查“庸懒散”,调查处理了3起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坚持抓住重要节点纠治“四风”。孟祥民同志被表彰为“全国最受欢迎机关法治人物”。开展学习孟祥民活动,表彰了8名同志为第二届“孟祥民式先进环保工作者”。

专栏十四:宣传教育工作

举办5次省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8次省环保厅新闻通报会;在中央媒体发稿90余篇,省直主流媒体发稿近700篇。做好“一网三微”新媒体宣传,在山东环境网站发布信息13104条,编发微博17640条,与网友互动54万余次,发布微信2720条,制作播出20部微视频宣传片,并在全国首开环保政务微官网。开展全网舆情动态监测,编发舆情简报42期,妥善处置重要舆情。省环保厅联合济南市政府举行“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共建共享绿色家园”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十进”活动,组织第36期县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省环保厅与省教育厅联合命名第三批省级环境教育基地43家。创新环保宣传形式,精心打造的“环保大篷车”成功开启生态文明宣教使命之旅。

专栏十五: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承办首届全国环境互联网会议。持续开展“污染随手拍”、环保开放日、“双晒”等工作,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印发《全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被环境保护部授予环境保护“绿坐标”管理创新奖。在省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中,省环保厅得分居 42 个省直部门第一名;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专栏十六:泉林纸业在美国建设制浆造纸项目

泉林纸业突破麦草制浆污染防治技术瓶颈,投资 20 亿美元在美国弗吉尼亚建设制浆造纸项目。该项目是有史以来中国在美国最大规模的绿色经济发展项目,为此,弗吉尼亚州政府决定奖励该项目 2 亿美元,标志着我省麦草制浆企业实现由传统污染行业向绿色低碳产业的华丽转身,也标志着我省造纸行业实现转型升级、“凤凰涅槃”。实践证明,没有真正落后的行业,只有落后的观念、标准、技术和管理。采取必要性、预见性、引导性和强制性“四性”有机结合的工作策略,制定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地方环境标准,科学实施积极的环保措施,不仅不会影响经济发展,还会有力得推动传统行业转方式调结构。

延伸阅读:

山东发布《2015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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