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6月20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维仰先生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维仰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60,682,871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98%)协议转让给广晟公司。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广晟公司及本公司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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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发公告称张维仰转让6.98%股份于广东广晟公司

2016-06-21 09:28 来源:证券日报 

东江环保6月20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维仰先生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16 年6月15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维仰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60,682,871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98%)协议转让给广晟公司。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广晟公司及本公司正在筹划其他重大事项,该事项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尚需一定时间完成。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附相关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6月20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维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向平安银行(8.600, 0.00, 0.00%)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本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叁仟万元整,期限12个月,用于日常流动资金周转,担保方式:信用。

具体获批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银行审批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控股股东张维仰先生为本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于2016年5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43),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江环保,股票代码:002672)自2016年5月23日开市时起停牌,并分别于2016年5月27日、 2016年6月3日及2016年6月14日在前述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公告编号为2016-45、2016-49及2016-56的《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对上述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本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维仰先生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维仰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60,682,871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98%)协议转让给广晟公司,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披露的有关公告。

截至目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广晟公司及本公司正在筹划其他重大事项,该事项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尚需一定时间完成。鉴于上述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江环保,股票代码:002672)自2016年6月21日(星期二)起继续停牌。本公司待相关重大事项确定后,将及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股票停牌期间,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进行公告。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

原标题: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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