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获悉,该区已出台《鄞州区镇乡污水收集管网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部门及镇乡(街道)工作责任、竣工验收与移交接管的具体要求、运行与维护管理的工作标准、考核机制等四大重点,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高效安全运行、设施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该区污水处理系统自启动建设以来,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其中,规划镇乡(街道)污水收集管网585公里,截至6月底已建成440公里;规划284个村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70个村进行提升改造,截至6月底已有290个村启动,226个村开工。一大批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这也意味着全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迫在眉睫。
新出台的《办法》明确,区城管局(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作为全区排水设施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全区镇乡(街道)污水收集管网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接收及运行维护工作,承担监管及考核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工作任务。各镇乡(街道)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后设施及相关资料移交工作,共同参与对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维护管理工作的考核,并制订日常考核制度,同时承担污水设施运行维护时涉及的政策处理等工作。《办法》还要求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列入区以及各镇乡(街道)二级财政预算。
镇乡(街道)污水收集管网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工后,各镇乡(街道)应当组织设施竣工测绘、内窥检查或联动调试等工作,满足设计使用功能后按照国家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及时将竣工资料移交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设施运行与维护管理的工作标准为:管道畅通无阻,检查井清洁无硬头,各类井盖完好,各类设施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及出水水质达标。
《办法》还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共同对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考核机制,并确定了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运维质量、管理质量和社会评价三大部分,细化为9种类别和27项考核要求。
按照专业化、市场化、智能化导向,目前落实市场化运行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将分4个片区委托专业单位运行管理。目前,设施移交工作正在推进中。
原标题:我区出台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