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即墨市污泥处置中心PPP项目(项目编号:即公采2016089)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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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即墨市污泥处置中心PPP项目招标公告

2016-08-15 11:42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即墨市污泥处置中心PPP项目(项目编号:即公采2016089)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采购条件

即墨市污泥处置中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三个报告目前已经通过由财政、环保、发改等部门及相关专家参加的评审论证,根据即墨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纪要(即政纪字[2016]6号)要求,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2.项目概况

按照即墨市污泥处置中心PPP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公开选择污泥处置中心建设和运营的社会资本,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3972.61万元。

2.1合作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维护—移交)运作方式,由中选社会资本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

2.2建设地点及要求

本项目建设选址位于即发污水处理厂内,现已建设L×B=66m×12m,净高约10.5米的厂房,拟将现状厂房周边空置地块以及现状污水厂污泥堆棚经简单改造一并作为本次项目用地,同时向周边区域适当扩展,总占地面积约为1480m2,一期设计污泥处置量为300吨/天,以含水率80%的污泥计算,根据即墨市排水专项规划适时进行二期扩建。

2.3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为30年(含建设期),建设期暂定为1年。

2.4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运营期内,由政府方按照“使用量+绩效组合”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泥处置服务费。

3.采购需求

3.1本项目建设规模为300吨/天(以含水率80%的湿污泥计);

3.2本项目处理后污泥含水率宜低于10%;在实现污泥减量化的同时,必须同步实现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要求;处理后的污泥可作为燃料或建材制作原料,可进行卫生填埋或土地利用,同步实现污泥的最终处置。

3.3本项目污泥处置中心厂界臭气(烟气)阈值需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并同时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相关规定;

3.4本项目拟采用以高温碳化技术为核心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

3.5本项目污泥处置工艺采用“污水处理厂脱水后污泥(80%含水率污泥)储存输送系统+污泥高温碳化核心处理设备+碳化污泥输送储存系统”的工艺路线;

3.6本项目能源构成推荐采用电力及天然气相结合的形式。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4.2业绩要求

申请人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具有1个由申请人签署的污泥处置项目(以项目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原件为准)。

4.3财务要求

4.3.1申请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申请人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以经审计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载明信息为准);

4.3.2申请人具有能满足本项目运营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4.4信誉要求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重大违法记录。

4.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社会资本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4.2,4.3为针对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要求。

4.6其他要求

4.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4.6.2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6.3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2016年8月15日起至2016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1号1号楼4楼。

6.3方式: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内登录即墨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并点击系统内本项目提交报名后,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协议(若申请人为联合体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4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6.5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6年9月5日14时00分起至14时30分止。

7.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即墨市蓝鳌路786号)。

7.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8.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和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即墨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9.其他说明

9.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加竞争的,应以银行电汇、网银方式交纳200万元人民币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选(成交)社会资本须向采购人交纳5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9.2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即墨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即墨市新兴路65号

联系人:周明辉

电话:0532-86655902

10.2代理机构: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1号1号楼4楼

电子信箱:qdxiyuan2010@163.com

联系人:祝文彦

电话:0532-82107221

传真:0532-82107196

开户名称: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37101983710051019834

10.3投诉举报

电话:0532-85053111;

通信地址: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

发布时间:2016年8月15日

原标题:即墨市即墨市污泥处置中心PPP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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