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广东省环保厅获悉,关于同意肇庆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继续完成已承接环评工作的函,涉及VOCs治理等项目,全文如下: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肇庆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继续完成已承接环评工作的函
肇庆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37号)相关要求,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在脱钩后继续完成原已承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
附件:可继续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8月12日
附件
可继续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
机构:肇庆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