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湖北省环保厅获悉,湖北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情况摸底调研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关于开展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情况摸底调研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编办、财政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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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关于开展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情况摸底调研工作的通知

2016-08-16 14:59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湖北省环保厅获悉,湖北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情况摸底调研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开展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情况摸底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编办、财政局: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省委、省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已向环保部提出改革试点,并作为今年省委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开展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情况调研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实行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后,如何合理确定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责任清单;如何合理划分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事权。

(二)地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管理、资金和资产等情况,通过改革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机构如何设置(包括编制数、级别及内设机构等),身份主体如何确定,现有人员如何进行划转等。

(三)改革后省级垂管监测监察执法机构与市、县环保部门之间如何建立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

(四)省级环保部门如何对市(州)环保部门实行双重管理;县级环保部门作为市级环保部门派出机构,如何明确其职责定位并正确处理与同级党委政府及其他部门的关系;乡镇或农村环保机构设置情况,如何通过改革强化农村环境保护。

(五)关于推动按区域(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以及环境监测机构的有关建议。

(六)市(地)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环保厅为主的双重管理,县级环保部门作为市级环保部门派出机构后,关于加强对基层环保部门党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

(七)各级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设置和运行现状,如何通过改革强化该机构统筹协调环境保护工作。

(八)实行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后,根据监测监察执法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如何规范编制部门预算,统一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体制;针对监测监察执法机构人员经费情况(单位性质、核定编制数、实有在职人数)、针对单位资产状况、工作需要对日常公用经费以及项目支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经费,如何提出准确、真实、完整的预算经费来保障人员和工作运行的需求。

(九)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思考梳理本地区单位实行垂直管理改革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下一步我省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本地区实行垂管提出设想。

(十)统计上报相关数据表格(见附件)

二、调研时间

2016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调研方式

以会议调研和统计上报相关数据表格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四、会议调研人员范围

(一)市(州)人民政府分管环保工作负责同志。

(二)市(州)编办、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

(三)市(州)环保部门、环境监测及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

(四)部分县(市、区)环保局、环境监测及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各2名(该3方面同志应分别在不同县、市、区选派)。

五、调研组成员

(一)第一组

组长:周歆昕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员:唐必武省环保厅人事处处长

郑然省编办综合处副主任科员

李明潜江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调研地点:宜昌市、荆州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

联系人:李明13035354333

(二)第二组

组长:刘天忠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员:王昉省环保厅离退休干部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瞿鹏洲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曾润省环保厅规划与财务处副主任科员

调研地点:黄石市、黄冈市、鄂州市、咸宁市

联系人:曾润18802702508

(三)第三组

组长:李瑞勤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员:孟凡松省环境监察总队副调研员

熊沵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调研地点:武汉市、十堰市、襄阳市、随州市

联系人:孟凡松13627285577

(四)第四组

组长:李永福省环保厅副巡视员

成员:孙斌省环保厅人事处副处长

郑鹏省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主任科员

调研单位:荆门市、孝感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

联系人:郑鹏13995584215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环保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能否准确提供基本信息和好的意见建议,为改革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和科学依据,事关全省环保系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各级市(州)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密切配合,政府分管环保工作领导要全过程加强指导,确保此次专题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二)准备充分。各参会单位务必按照调研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准备好汇报材料,讲短话、说实情,确保发言内容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形成8分钟以内的发言材料(印装5份)。同时,要本着对环保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表格填报要求,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进行数据填报。各市(州)环保局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县(市、区)环保部门填报相关表格,经当地编办、财政、组织、人社等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16年7月10日前报省厅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26089135@qq.com。

(三)严格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不搞陪同,一切从简。

联系人:李明电话(传真):027-87167116

附件:1.市(县、区、林区)环保系统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统计表

2.市(县、区、林区)环保系统人员结构统计表

3.市(县、区、林区)环保系统处级(科级)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

4.人员花名册

5.《2013-2015年度地方环境监测监察机构收入情况统计表》

6.《2013-2015年度地方环境监测监察机构支出情况统计表》

7.《2013-2015年度资产负债表》

8.《2013-2015年度资产情况表》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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