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四川成都市发改委获悉,成都市生态文明建设2025规划纲要2016年度计划已经公布,成都市生态文明建设2025规划2016年重大项目表也随之发布。成都市生态文明建设2025规划2016年重大项目围绕产业结构优化、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治理、生态文化培育、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梳理了一批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相关的重大项目,计划总投资700.54亿元(见附件),其中产业结构优化110.67亿元、资源节约利用44.2亿元、生态环境治理475.52亿元、生态文化宣传及示范8.76亿元、基础能力建设61.39亿元,支撑2016年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节能环保领域涉及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置、生态修复等环保项目。详情如下:
成都市生态文明建设2025规划2016年重大项目表
成都市生态文明建设2025规划纲要
2016年度计划
为加快落实《成都市生态文明建设2025规划纲要》,切实做好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建设,特制定《成都市生态文明建设2025规划纲要2016年度计划》。
一、2016年目标
根据《成都市生态文明建设2025规划纲要》确定的总体目标,2016年重点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基础能力建设。到2016年,国土开发强度控制在22.49%;单位GDP能耗继续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PM10和PM2.5年均浓度达到省、市政府年度目标要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8.7%,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51%(具体目标见下表)。
成都市生态文明建设2016年度目标
备注:2015年加〔〕号的为预计值。与能源消费相关的指标,将根据省上对我市能源消费总量调整后重新核算。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全域空间开发格局
1.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分区发展战略,根据“重点开发区域”的总体定位,完成五大主体功能分区的划定和报批。全面实施《成都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在各级规划中逐步落实《成都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14-2020)》,推动城镇化发展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提升式转变。待市国土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后,编制完成《成都市生态保护总体规划(2014-2030)》,划定市域生态保护红线,维护市域生态格局,保障市域生态安全。开展《成都市生态隔离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研究,强化生态隔离区规划管理。(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3.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试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
4.按照“业兴、家富、人和、村美”新农村建设要求,新启动创建幸福美丽新村150个以上;坚持“建、改、保”相结合,成片成带推进“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新农村综合体建设。(牵头单位:市农委、市统筹委)
(二)推动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
5.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加快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规划建设一批20平方公里以上的工业园区。有序推进青白江区老工业基地改造,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6.加快西部金融中心、国际文化名城和会展名城建设,大力培育新兴服务业,推进32个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打造国家服务业核心城市。(牵头单位:市商务委)
7.高效推进粮经产业新村、产村相融精品园区和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启动100万亩菜粮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农委)
8.制定并落实重点区(市)县煤炭减量和替代方案,确保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9.推动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开发、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三)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10.制定并落实年度节能方案,实施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积极推行合同能源,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11.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及低效、存量用地退出机制试点。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12.全面落实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深化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和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完善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13.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新建民用建筑100%达到绿色标准。(牵头单位:市建委)
14.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委)
15.启动都江堰有轨电车建设,加快IT大道、新津有轨电车示范线建设。(牵头单位:市建委)
16.加强公交与地铁的有效接驳,加密中环至一绕公交线网,在此区域增加开行和优化延伸公交线路20条以上,增加区域内公交线路长度100公里以上,提升低碳出行能力。(牵头单位:市交委)
17.完成国家餐厨垃圾试点建设任务,形成中心城区500吨的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成万兴环保发电厂、成都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建工程。(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市发改委)
18.提升和完善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开发利用“城市矿产”,推进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以及煤矸石、矿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农委、市经信委)
(四)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9.加快推进青龙湖水库等五库建设,继续实施六片森林建设,基本形成环城绿道主干线。建成中和等3个湿地公园,新增城市公园绿地1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建委)
20.开工建设李家岩水库;实施金马河、锦江、湔江、清水河、沱江和中心城区水环境整体提升工程,深入推进黑臭河道治理和中心城区下河排水口整治,2016年6月完成第三、四、五、八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改造。(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21.加快总量减排向环境质量改善与总量控制双管控的方向转变。制定并落实年度减排方案,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加大水、气、土壤等污染综合防治力度,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强化紫坪铺水库水源保护,实施沙河刘家碾和自来水七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磨儿潭应急水源安全防护工程。(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22.实施龙泉山脉生态提升工程,筑牢龙门山、龙泉山“两山环抱”生态屏障。(牵头单位:市林业园林局)
23.实施城市“增花添彩”工程,启动成都大熊猫国家公园申报建设。(牵头单位:市林业园林局)
24.加快26个赏花基地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市农委)
25.实施“四改六治理”工程,完成120条中小街道“黑化”改造,深入推进棚户区、城中村、老旧院落和市场改造,开展城乡薄弱区域“脏乱差”治理攻坚行动。(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市房管局、市建委、市商务委)
(五)推进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26.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重点推动建立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制度,以及跨区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27.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牵头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28.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29.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开展差异化政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研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目督办)
30.推动落实对郫县、都江堰市实施水源保护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六)树立生态文明社会风尚
31.加强中小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抓好生态文明教育学科渗透,将生态文明教育作为跨学科主题纳入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32.开展《成都市生态文明建设2025规划》党政干部培训。(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
33.抓好生态文明意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宣传,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6.5”世界环境日、“4.22”世界地球日等主题活动,倡导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模式。(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
34.积极创建低碳社区、低碳校园、节约型公共机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局)
35.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机制,提高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36.着力培育生态文化,挖掘蜀文化中的生态文化元素,启动川西林盘保护维修工作,开展乡村博物馆示范点建设调研,夯实生态文化载体。(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七)着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37.加快推进能源、水、大气和水土流失、土壤环境、地质环境、循环经济等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38.梳理和上报拟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企业名单,积极开展重点用能企业的碳排放报告与第三方核查,继续组织编制全市2015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统计局)
39.落实“互联网+”绿色生态行动计划。完善污染物监测及信息发布系统,逐步形成覆盖主要生态要素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动态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搭建城市废弃物回收平台,加强防灾减灾监测系统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委、市建委、市商务委、市防震减灾局、市安监局)
40.强化对浪费能源资源、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执法监察和专项督察;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环境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园林局)
三、2016年重大项目
围绕产业结构优化、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治理、生态文化培育、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梳理了一批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相关的重大项目,计划总投资700.54亿元(见附件),其中产业结构优化110.67亿元、资源节约利用44.2亿元、生态环境治理475.52亿元、生态文化宣传及示范8.76亿元、基础能力建设61.39亿元,支撑2016年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强化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落实责任分工
根据年度计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和重大项目,落实目标任务,确保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三)完善政策配套
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充分发挥市大气污染防治、节能、淘汰落后产能、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积极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创业投资和民间资本进入生态环保领域,拓宽融资渠道。
(四)强化区域合作
加大与成渝、川西等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力度。推进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区的广泛联系,强化能源开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碳排放权交易等领域合作。拓展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汽车、绿色建筑、生态城市建设、城乡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低碳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