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甘肃省政府获悉,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已经下发。详情如下: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2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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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2016-08-25 09:57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甘肃省政府获悉,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已经下发。详情如下: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6〕12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甘肃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为巩固提升和示范推广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成效,进一步提升我省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走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道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环境

一、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

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立足省情,在打造循环经济载体、完善政策措施、探索发展模式、加快项目建设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基本实现,循环经济示范区基本建成,具备示范推广的条件。

(一)主要指标基本完成。《总体规划》确定的24项指标中,资源产出率等20项指标已达到或超额完成规划目标,完成率达到80%以上。其中,资源产出率达到4870元/吨,超出规划目标2.5倍;万元GDP取水量达到175立方米/万元,超额完成19.4个百分点;万元GDP能耗提前1年完成指标任务,超额完成6.82个百分点,位居西部省份前列。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生产总量的比例4项指标基本完成规划目标。

(二)“四位一体”循环体系基本建成。以减量化优先为主要特征的循环型农业、以资源化和再利用为主要特征的循环型工业体系基本形成,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生活废弃物处理为重点的循环型服务业体系和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加快推进。农业循环经济方面,张(掖)武(威)定(西)特色农副产品加工循环经济基地、甘(南)临(夏)陇(南)生态农牧业循环经济基地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示范推广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地表覆盖等保护性耕作技术,节约型农业发展成果显著;秸秆、尾菜、废旧农膜、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得到有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方面,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合同能源管理、清洁生产技术推广、环保设施改造和新技术运用全面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逐年提高。循环型服务业方面,将循环经济理念贯穿于传统的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加快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科学布局全省商贸物流基地和物流节点,基本建成兰州、天水、酒泉、临夏等8个市州城市配送中心和放心食品配送体系;创建绿色旅游饭店84家,节能减排均达到20%。50%以上的旅游饭店、景区采用了绿色能源;在试点宾馆客房放置节能环保标识,逐步减少宾馆客房一次性用品。循环型社会体系建设方面,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初步建立。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已覆盖所有县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3%。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累计下降16.28%,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3.03%。

(三)“五大载体”建设进展顺利。七大循环经济基地建设基本实现规划预期目标,金昌基地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为西部唯一的全国有色金属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聚集发展试点地区;兰(州)白(银)基地以循环经济重点项目为载体,着重延伸石油化工和有色冶金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工业产值2774亿元;酒(泉)嘉(峪关)基地以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为首位产业,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和煤电铝一体化建设等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平(凉)庆(阳)基地扎实推动一批重大煤电化工石油化工项目,打造煤电化冶产业集群,稳步推进煤炭行业的转化升级;天水基地初步建立再制造产业体系,天水星火机床厂、天水锻压机床公司、天水长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积极实施设备再制造,实现循环经济产值约1.72亿元;张(掖)武(威)定(西)基地大力推进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综合利用,种植养殖及加工过程中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得到有效提高;甘(南)临(夏)陇(南)基地坚持发展农牧结合,草食畜牧业和生态保护为重点的生态农牧业循环经济,“农牧互补”的立体生态农业模式进一步推广。园区循环化改造完成阶段性目标,省级以上35个园区循环化改造已基本完成阶段性目标。8个园区列入国家示范试点园区,占全国总数约10%,其他27个园区也正在自主开展循环化改造。构建完成16条循环经济产业链,有色与精细化工、冶金—资源综合利用—冶金化工—新材料等11条产业链的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13.6%,11条产业链的工业总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70%以上。培育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10户,其中金川公司、酒钢公司、白银公司等企业在各自领域发挥了积极带动作用。重点支撑项目成效显著,自2010年起,我省循环经济项目投资年均达到600亿元以上,对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到近40%;“十二五”期间,全省实施包括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污染减排、清洁能源等领域循环经济项目3729个,总投资4598亿元。

(四)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围绕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攻克了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取得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科技成果,实施科技支撑项目299项,完成关键技术研发130项,支撑技术产业化70项,推广先进适用技术99项。循环经济领域共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二等奖28项,省级循环经济科技成果437项,专利518项,学术论文300余篇。成立“甘肃省镍钴及稀贵金属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重点实验室”等9个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13个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五)试点示范成效显著。金昌市、白银市、通渭县、泾川县、临夏市被国家列为循环经济示范市(县),确定了8个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县(区);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园区被国家列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兰州市、白银市被列为国家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试点城市;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古园区被列为国家第五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甘南州、定西市、酒泉市、兰州市先后被列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银市产业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白银公司、金川公司、酒钢公司、窑街煤电分别被列为国家首批50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金川铜镍多金属矿、窑街煤炭资源被列为首批国家矿产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我省被列为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省、大型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基地试点省,兰州市和武威市分别被列为国家第二批和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2014年兰州市被列入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各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作处于国家前列,从区域、行业和企业等不同层次,探索出了一批特色发展模式,金昌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白银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被国家列为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在全国推广;兰州市通过采暖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等多项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荣获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组织“今日变革进步奖”。

(六)循环经济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省、市、县三级政府均成立了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形成了自上而下、相互联动的推进机制;先后制定《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甘肃省循环经济统计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循环经济统计实施方案》等循环经济配套政策,出台《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使全省循环经济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上设立2.25亿元省级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部分市州也设立了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强化了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运用市场机制,设立5亿元甘肃省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印发实施《甘肃省循环经济统计管理办法》和《统计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级循环经济统计考核体系和中小企业循环经济服务平台。形成了以企业咨询、信息共享、智力支撑、平台服务等全方位的循环经济技术服务体系。逐步强化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综合性政策13项、价格政策4项、财政政策2项、税收政策2项,制定修订循环经济地方标准116项,对发展循环经济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形成了分工明确、紧密协作、重在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

(七)发展循环经济的舆论宣传工作常态化。定期在各类媒体对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多层面的宣传报道,为循环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召开全省循环经济金昌市、白银市现场会,进一步加强了各地各部门间的交流。在“兰洽会”期间举行了循环经济项目推介会和循环经济专题展览,成功举办了“中国˙甘肃循环经济国际博览会”和循环经济发展论坛。

二、发展循环经济面临的环境和形势

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推动供给侧改革的有效手段,是有效化解过剩产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的有益补充,也是我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方式。

作为“十二五”时期整体推进循环经济的省份,无论是取得的成效、积累的经验,还是实践中的教训,都为“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全省循环经济发展进入了示范推广阶段。“十三五”时期,我省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结构调整在推动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发展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上日益发挥着核心作用,结构性改革步伐明显加快,特别是全省循环经济发展进入中高级阶段,资源能源节约压力逐步加大,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空间逐渐减小,对循环经济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同时,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对能源资源需求增速有所放缓,传统产业部分产能过剩,导致再生资源市场需求急剧下降,再生资源价格下滑,再生资源利用企业效益不景气甚至面临生存困难。甘肃作为国家老工业基地,长期以来形成资源依赖型经济,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足,综合经济实力不强,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高,生态环境脆弱,发展循环经济任务依然艰巨,存在以下问题:

(一)行业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进程缓慢。从区域来看,除金昌、白银、嘉峪关等地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成效较为明显外,其余地区循环经济相对滞后。从行业来看,工业领域循环经济整体发展水平较高,循环型农业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循环型社会和循环型服务业发展较为缓慢。从产业结构调整来看,虽然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了工业内部产业结构的调整,但钢铁、石化、煤炭、装备制造业等传统产业升级改造进程仍然缓慢,大部分工艺水平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精深加工率仍然偏低。绿色旅游、绿色设计和绿色物流、通信、零售批发等现代循环型服务业体系尚未形成,绿色消费、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绿色发展理念尚未在全社会普及。

(二)政策激励引导机制不健全,市场主导尚未充分发挥作用。相关税收等优惠政策没有完全落实,相当一部分循环经济企业和产品没有享受到税收优惠;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尤其是投融资、财政、税收和价格等不配套,阶梯电价、水价等价格支持政策引导作用不明显。由于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成本高、经济效益不明显、有效的激励机制不健全,导致发展循环经济由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发挥不好。虽然我省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循环经济项目审批、减免税的政策,但现阶段我省的循环经济企业大多数依靠国家补助资金,真正自主实施、自行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不多,能够带动循环产业链的龙头企业欠缺。

(三)关键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不够,科技支撑体系尚未形成。我省大部分企业科技基础薄弱,创新能力不足,科研院所、高校等科研机构的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明显滞后,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尤其是对尾矿、冶炼渣、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力量还比较薄弱,固废中可用成分的分离、高值化利用的技术与装备还不能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较粗放,利用领域较窄,高附加值利用比例较低。

(四)统计评价体系不完善,工作考核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由于部分统计指标数据可获得难度大,相关行业领域没有建立完善的统计调查机制,难以取得数据资料,循环经济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考核的硬约束机制尚不健全,问责惩处机制尚未建立。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重点,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大局,按照“继续完善、巩固提升、示范推广、建立循环经济长效机制”的总体发展思路,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以循环经济引领形成资源安全保障体系、源头减量污染防御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创新多产业复合型区域特色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循环发展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以循环发展方式推进我省绿色经济发展,为建成生态文明省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创新驱动。创新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在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核心位置,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以创新带动产业结构的全面升级和跨越发展,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大循环经济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不断催生新动力、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以创新推动主导产业由资本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升级,推动传统线性经济向循环经济转型,延长产品寿命,创新商业模式,促进循环供应、资源回收和共享平台(服务)经济发展。

(二)坚持协同共享。以示范区建设已经形成的基地、园区、产业链、企业和项目“五大载体”为基础,系统推动各个行业的纵向延伸、横向耦合发展,发挥各个行业、区域之间的协同效应,实现各个区域之间的均衡发展和协作。以循环经济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在贫困地区通过循环经济方式带动富民产业,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在循环经济发展中受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循环经济建设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坚持高效循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资源由低值利用向高值利用转变,提高再生利用产品附加值,避免资源低水平利用和“只循环不经济”。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预防生态环境污染的主要手段和推动绿色发展的主要方式。强化监管,防止资源循环利用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确保再生产品质量安全,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四)坚持特色发展。总结推广全省循环经济发展典型模式,各市州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区域经济特点、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等状况,依托特色优势产业,科学确定各地区循环经济发展重点,合理规划布局,突出区域和行业特色,不断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新模式,切实发挥循环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率先突破,推动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优化提升区域经济的整体竞争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循环经济示范带动效应全面发挥,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全面实施,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更加集约高效,循环发展方式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模式。

(一)循环经济体系不断完善。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层面循环经济体系得到全面优化和提升,循环型生产方式广泛推行,各市州形成各具区域特色的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典型模式。

(二)绿色消费模式广泛普及。绿色价值理念牢固树立,绿色消费理念成为社会共识,奢侈浪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绿色蔬菜、绿色农副产品、绿色畜禽产品、绿色民族特需用品等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创建50家低碳循环型绿色旅游示范基地;新评定100家绿色饭店;建设30座低碳旅游城市;积极创建互联网+资源回收利用示范应用试点。

(三)循环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形成有效的循环经济发展激励和约束机制;全省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成,制定法规标准20项,落实配套循环经济政策10项,编制《循环经济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形成循环经济发展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长效运行机制。

(四)示范试点带动效应显现。在按期完成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园区循环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试点城市等示范试点创建的同时,充分发挥示范试点的带动作用。到2020年,创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市(县)12个,完成35个省级及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兰州、武威2个国家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和酒泉、敦煌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等建设;支持白银建设面向西北的再生资源产业基地;新建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1500个;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20个。培育3—5家循环经济上市公司。

(五)资源产出率大幅提高。到2020年,资源产出率比“十二五”末提高15%。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为精准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甘肃省“十三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第三章完善循环型工业体系

按照甘肃省“十三五”期间工业发展战略部署,在煤炭及煤化工、电力、冶金、有色、石油化工、化学工业、建材及新材料、轻工医药、装备制造业等工业领域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供给侧改革步伐。实施绿色矿山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培育、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等工程,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实现资源、产品及其副产物的优化配置。以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到2020年,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降低17%、3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所有国家级工业园区和50%以上省级开发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

一、煤炭行业

到2020年,原煤入洗率达到80%;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矿井瓦斯抽采利用率不低于60%,煤矿稳定塌陷土地治理率达到80%以上,排矸场和露天矿排土场复垦率达到90%以上,土地复垦率达到68%以上。

(一)落实煤炭行业去产能方案。围绕全省退出煤炭产能1000万吨的目标,推动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优化煤炭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产业结构得到持续优化,转型升级取得实质进展。

(二)推行煤矿绿色开采。在煤炭开采、洁净煤产品生产及煤炭精深加工等环节,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鼓励煤矿和选煤厂开展系统节能,推广矸石充填、以矸换煤等即采即填工艺,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实现煤炭资源绿色开采。

(三)推行煤系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强油页岩、煤层气等煤系共伴生资源及矸石、煤泥、粉煤灰等副产品的综合开发利用,鼓励煤层气发电或将煤层气作为矿区、城市的生产生活用气,提高产品附加值和资源利用率。

(四)推进煤电和煤化工一体化发展。推动陇东煤电一体化发展,积极向煤制甲醇、煤制天然气等新型煤化工领域拓展延伸;促进酒泉、嘉峪关新能源就地消纳和资源深度转化,加快煤化工产业集群化布局、链式推进。

(五)强化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减少电耗、水耗和介质消耗,鼓励利用矸石、灰渣等对深陷区进行立体生态整治和土地复垦,发展林业碳汇、生态农业等适宜产业。

二、能源行业

到2020年,全省电力装机达到75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占电力总装机达到60%以上;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现役燃煤电厂实现超低排放;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20克标准煤/千瓦时。

(一)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因厂制宜采用低温静电除尘器、脱硫装置增容改造、低氮燃烧等成熟实用的环保改造技术,重点推进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改造;采用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等成熟适宜的节能改造技术,重点对30万千瓦和60万千瓦等级亚临界、超临界机组实施综合性、系统性节能改造。

(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大幅增加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电消费比重,鼓励发展热电联产、热电冷三联供和火电机组改造热电联产促进行业技术创新;加快电网节能技术改造、区域电网建设和点对点外送通道建设,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及符合条件的煤层气、煤矸石、余热余压、垃圾等综合利用电厂并网发电,推动超高压交直流输电技术、电机变频改造和中水循环回用等先进技术应用。

三、冶金行业

到2020年,吨钢耗新水量降到3.5立方米,冶炼废渣综合利用率达到95%。

(一)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围绕压减生铁产能200万吨、粗钢产能300万吨的目标,通过严格环保、能耗、技术等标准,运用市场、经济和法治手段,加大过剩产能化解力度。对不符合国家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的企业,实行关停生产或剥离重组;对负债率高且长期亏损的企业,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兼并重组。加强低品位矿产、难分选矿产及铁尾矿综合利用及伴生元素的提取利用,鼓励转炉渣提铁、含铁尘泥、氧化铁皮回炉烧结,利用高炉渣、转炉渣等生产水泥等建材产品,加大碳钢镀锌板、彩涂板、建筑钢结构、不锈钢薄板、中板等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力争实现“负能”冶炼、废水“零排放”和废渣全利用。

(二)通过技术创新强化节能降耗。优化生产工艺,加快淘汰落后设备,推进副产煤气、余热、余压发电。采用工艺节水、水串级循环利用和污水集中处理,构建物质和能量循环利用网络。

(三)打造循环经济发展创新联盟。支持酒钢集团以省建投、酒钢西部重工、八冶、二十一冶等国有大型骨干建筑企业为重点,建立钢铁“产学研用”一体化的产业联盟,与周边省区及蒙古国、中西亚诸国在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等领域开展循环经济合作。

四、有色金属行业

到2020年,铜冶炼综合能耗降到280千克标准煤/吨,铝锭综合交流电耗降到13100千瓦时/吨。

(一)拓展资源利用空间。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机遇,依托金川公司、白银公司等龙头企业,主动拓展国内外资源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将循环经济作为培育综合竞争实力强大的国际化大型企业集团的内生动力之一。

(二)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淘汰落后冶炼、加工等产能,优化生产工艺流程。重点支持白银公司、金川公司、稀土公司等企业发展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稀土新材料及产业化;大力发展电线电缆产业,实现铜材精深加工;在嘉峪关、白银、连海地区建立铝加工产业基地,延伸铝材产业链。

(三)推进共伴生矿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对低品位矿、共伴生矿、难选冶矿、尾矿等的综合利用,加快开发和推广铜、镍、铅、锌、铝等矿产加压浸出、生物冶金等技术、工艺及设备,推动冶炼废渣、废气、废液和余热资源化利用,废有色金属再生利用。

(四)发展有色金属新材料。加快发展镍、铜、钴等有色金属盐类产品、粉体材料、高纯金属、高附加值压延加工产品和贵金属材料产品及无机化工、新型建筑材料,推进再生铜、再生铅等的高值利用。

五、石油石化行业

到2020年,原油加工综合能耗降到86千克标准煤/吨,乙烯综合能耗降到857千克标准煤/吨,石油石化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减少30%。

(一)优化产业发展结构。依托兰州石化搬迁改造、庆阳石化600万吨/年扩能改造等重点工程,进一步优化石化产业布局,通过石油、天然气、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协同发展,进一步扩大油气加工、乙烯生产、新型煤化工等生产规模,科学构建石化产业产品体系。大力发展特种橡胶、工程塑料、聚氨酯、碳纤维、特种涂料等化工新材料。优化炼油和乙烯生产工艺,加大对基本化工原料和乙烯深加工,实现产品质量和品种结构的优化。

(二)提升原油开采环节水平。原油开采环节全面实施抽油机、驱动电机节能改造,推广不加热集油技术和油田采出水余热回收利用技术。推广高效油气分离、原油稳定和伴生气处理、高效真空加热等技术,加强对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开采回收。

(三)推进可持续清洁生产。推广优化换热流程、提高冷凝液回收率、优化中段回流取热比例、降低汽化率、增加塔顶循环回流换热等节能技术,鼓励采用自动点火系统,加强火炬气回收,探索利用火炬气发电,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大型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的冷能利用。鼓励从石油炼制废催化剂中提取钴、铑、钯等稀贵金属,推动废渣、废气、废水资源化利用。

六、化工行业

到2020年,合成氨综合能耗低于1150千克标准煤/吨(原料为天然气),烧碱(离子膜)综合能耗降到315千克标准煤/吨(离子膜法液碱不小于30%),电石综合能耗降到1.05千克标准煤/吨,行业平均中水回用率达到90%,主要化工废渣综合利用率达到80%。

(一)提高精细化工产品比重。依托银光公司、刘化集团、金化集团、西北永新等骨干企业,推广应用新型催化技术、废水闭路循环技术等,加大TDI、合成氨、合成橡胶、环保功能型树脂、碳酸锂等产品产量,不断提高精细化工产品的比重。

(二)推动“三废”综合利用。纯碱行业重点推动氨碱废渣用于锅炉烟气湿法脱硫和蒸氨废液综合利用,氯碱化工行业重点加强电石渣上清液回收利用以及电石炉尾气中一氧化碳、氢气综合利用,磷化工行业重点推动磷石膏制建材、分解制酸并联产水泥,硫化工行业重点推动利用硫酸生产废渣生产水泥,加强余热回收利用。

(三)创新驱动循环经济产业联盟新模式。积极发展化学工业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建立产业联盟,相互参股,形成氯碱产业与金属冶金、煤化工、PVC、塑料精深加工及建材等有机结合、联合发展新模式;依托蓝星纤维、郝氏碳纤维、康博斯特等公司,加快碳纤维下游复合材料制品的开发,以及在航天航空等军工领域和高端民用市场的推广应用;依托科天水性高分子核心技术,带动全省水性树脂和水性涂料等产业发展。

七、建材行业

到2020年,水泥熟料综合能耗降到100千克标准煤/吨,平板玻璃综合能耗降到11千克标准煤/重量箱,日用陶瓷综合能耗降到1100千克标准煤/吨,新型墙体材料比重达到68%以上。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落后水泥和玻璃生产工艺,推广应用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及其设备,提高高标号水泥及高性能混凝土的应用比例,鼓励水泥窑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厂污泥、危险废物、废弃建材、废塑料等废弃物,替代部分原料、燃料。

(二)积极发展新型节能建材。组织实施节能门窗、节水洁具、陶瓷薄板、装饰板材等新型高端绿色建材产品重点项目,重点发展节能玻璃、太阳能玻璃、复合多功能墙体材料、木塑复合材料等新材料。

(三)加快节能改造和废弃物再生利用。推进窑炉、水泥粉磨、熟料生产等节能改造,在大宗固体废物产生量、堆存量大的地区,优先发展高档次、高掺量的利废新型建材产品;推动废玻璃、废玻纤、废陶瓷、废复合材料、废碎石及石粉等回收利用并生产建材产品,培育利废建材行业龙头企业。

(四)强化科技支撑。以省建材科研设计院等研究机构为依托,研究开发适用于我省建设使用的绿色、节能、环保建筑材料,同时开展人才培养、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工程技术研究及技术服务。

八、中医药行业

(一)加快发展优势品牌。用循环经济政策支撑国家中医药改革综合试验区的建设,鼓励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天水岐黄药业公司、陇神戎发药业公司、独一味生物制药公司、兰州和盛堂制药公司、定西扶正制药公司等重点企业借势“一带一路”战略,积极发展中成药、藏药、生物医药等优势品牌和产品。

(二)加强技术研发和综合利用。加强中药绿色提取、分离、纯化等关键技术研究,积极开发特色中藏药、兽药,不断提高加工副产物、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发展中药新剂型和配方颗粒,形成饮片、中成药、中药有效成分提取、保健食品等系列产品的规模化生产。

(三)提高中医药加工基地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以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为引领,以定西为核心,辐射带动周边及全省发展壮大中医药产业,进一步提升“中国药都”的知名度,加大以定西、河西、兰州、陇南为核心的中药材种植与加工基地建设力度,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依托甘肃奇正藏药、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佛慈股份等优势企业力量,建设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构建主导产品产业链。从“绿色道地”的标准化中医药种植基地建设入手,链接饮片加工、有效成分提取、保健品、健康食品、制药、药渣废料处理为一体的中医药循环综合示范园区,形成药渣—肥料—种植、制药废水—废水处理回用—污泥干化—有机肥、制药废水—处理—绿化冲洗等循环经济产业链。

九、食品、包装、制革行业

(一)推动食品行业与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发展。鼓励食品行业向上下游产业延伸,建立原料绿色种植、加工清洁生产、包装轻量绿色、绿色物流配送的全产业链,在陇中、河西、陇东等地推广以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为特征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二)推进食品加工副产物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对边角料胚芽、麸皮、血液、皮毛、内脏等进行深度加工,对酿造废糟、皮籽、果核等废渣、废水无害化处理生产饲料、肥料,实现废弃物就地资源化。

(三)构建食品行业全产业链发展模式。优化食品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重点完善酿造—废渣利用—饲料—特色养殖、果蔬加工—废渣利用—饲料—特色养殖、淀粉初加工—精深加工—废弃物再利用—饲料/肥料—特色养殖及种植、养殖—屠宰—肉/乳制品精深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物流配送等产业链。

(四)提高包装行业资源利用率。在兰州、平凉、张掖等地合理布局废纸回收与加工纸板生产,鼓励企业调整原料结构和产品结构,鼓励推进绿色设计,发展低克重、高强度、功能化、系列化产品。在全行业推行清洁生产,重点抓好“三废”治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

(五)推广包装回收利用新技术。在兰州、天水、武威、定西等地区大力推进淀粉及变性淀粉、农作物秸秆等生产可降解塑料产品、木塑、纺塑等新技术研究,采用改性、复合等技术,利用废旧塑料生产再生利用产品,加大研制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技术,推广包装产品绿色标志。

(六)发展特色包装产业集群。整合各种资源,形成专业化生产能力,建设产业集群,加强各产业链接、互补,逐步形成专业生产的包装工业园,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健全行业标准、产业政策和规划,使监管部门实现专业化管理,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促进行业发展。

(七)推动制革行业继续实施清洁生产。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严格环保治理措施,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生态环境。

(八)改进生产工艺,推行绿色产品。依托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甘肃清源皮业有限公司、平凉福利制革厂等骨干企业,在行业内鼓励使用无毒和可生物降解的防腐剂;低硫和无硫酶脱毛、小液比脱毛与废脱毛液循环技术;高吸收高结合铬鞣技术,废铬液循环利用;无铬复鞣、无毒低含氮、含盐复鞣剂;高吸收无毒染料、低盐无氨水染料、水溶性涂饰材料等清洁生产技术,开发绿色、原生态的皮革旅游产品,推动制革行业绿色发展。

(九)推进毛皮加工副产物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制革产业园区基础条件与产业结构,注重“延链”与“补链”,形成产业链条,推动产业聚集发展,提高毛、皮等废弃物资源利用率、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率。

十、装备制造行业

(一)大力发展再制造。支持兰石集团、中车兰州机车、建投装备、星火、金风等骨干企业抓住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互联网+”行动等一系列政策机遇,大力发展工程机械、机床、电机等再制造和绿色设计。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投资装备再制造,发展机床、工程机械、工业机电设备、铁路机车装备再制造。

(二)加强绿色产品研发应用。推广轻量化、低功耗、易回收等技术工艺,发展绿色新型元器件,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和绿色基站。加快推进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生物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广应用快速成型、表面工程等绿色节材工艺技术,大力研发高性能、轻量化新材料。

(三)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增强装备制造和电工电器精益制造能力,鼓励和引导大型企业分离零部件、元器件等中间生产能力,组建和孵化专业配套的中小企业,采用先进的表面工程技术积极开展再制造实践。到2020年,制造业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再制造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明显下降。

第四章提升循环型农业体系建设水平

以张(掖)武(威)定(西)特色农副产品加工循环经济基地和甘(南)临(夏)陇(南)生态农牧业循环经济基地为依托,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建设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完善各具特色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203号),以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以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为主线,以示范引领为抓手,切实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优化产业组织结构。以高效节水农业、旱作农业、草食畜牧业、优质林果业、设施蔬菜、马铃薯、中药材等特色产业为依托,围绕“1236”扶贫攻坚行动,推进“一县一业”产业对接和“一村一品”产业培育,壮大特色富民产业,结合美丽乡村和生态旅游建设,减轻农村面源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探索以循环经济促进农村地区扶贫脱贫的新途径。到2020年,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7%。

一、种植业

到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尾菜回收利用率达到5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一)发展节约型种植业。推进传统耕作制度改革,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不断创新种养结合、粮经结合等农作制度,推广农作物间作、套种、轮作,合理确定复种指数,提高土地产出效率。推广地膜覆盖和秸秆覆盖相结合的地膜减投技术,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制度,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耕地质量。在河西荒漠绿洲灌溉农业区推广管道输水、喷灌、垄膜沟灌、垄作沟灌、膜下滴灌等农田高效节水技术,发展节水型灌溉农业,稳步发展非耕地设施农业,建设河西走廊及沿黄灌区国家级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在陇东、陇中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旱作农业区推广全膜双垄沟播、集雨补灌等旱作农业技术和抗旱耐旱品种,加大旱作农业示范区建设力度。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无机结合、水肥一体的化肥节约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实施“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导向,加快淘汰高耗能老旧农业机械,开展农机更新改造,推广使用节能型农业机械,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二)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在河西、陇东、陇中玉米主产区重点推广秸秆青贮、压块等全营养饲料加工技术;在陇东、陇中小麦主产区重点开展秸秆氨化项目建设。在河西及陇东小麦、玉米主产区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项目。在河西、陇东推广秸秆快腐还田,在河西、陇东、陇中秸秆资源丰富、有机肥应用基础条件好的市县重点推广以工厂化秸秆综合腐熟技术、有机与无机肥生产技术。在河西棉花秸秆资源丰富、居民相对集中的地区组织建设秸秆气化集中供气项目,在河西、陇中秸秆资源丰富地区示范建设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示范项目,河西重点发展双孢蘑菇优势产业区、陇中及各市州近郊发展秸秆平菇优势产业区、陇南重点发展秸秆黑木耳香菇优势产业区,构建全省秸秆食用菌优势产业基地。在河西、陇中现有规模造纸企业集中地区开展秸秆造纸企业升级,在河西、陇东地区发展秸秆新型板材、秸秆炭化等新型产业。

(三)推动农田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建立政府推动、农户参与、企业实施的农田残膜、灌溉器材的回收利用体系,加大农田残膜污染监测,推动机械化回收设备的研发和推广,推广应用标准地膜,引导农民回收旧地膜和使用可降解地膜;在陇东、陇中地膜使用集中区域,建设农田残膜、灌溉器材回收加工网点。

(四)推广尾菜资源化利用。加大尾菜饲料化、肥料化、资源化利用,在河西走廊、沿黄灌区、泾渭河流域、徽成盆地为主的蔬菜主产区,开展尾菜饲料化和肥料化技术提升与示范推广。

(五)构建区域农业循环产业链。河西走廊中部绿洲灌溉区,采取“种植—秸秆—畜禽养殖—粪便—有机肥(沼液、沼渣)—种植”的农牧结合型循环经济模式,以沼气为纽带,联动粮食和蔬菜种植、瓜果栽培及畜牧养殖,完善农业产业链,实现生态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陇东陇中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区以推广全膜双垄沟播等旱作农业技术为重点,发展“种植(林果)—林下畜禽养殖—粪便—有机肥—种植(林果)”一体化的农林牧复合型循环农业模式。

二、林业

到2020年,林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一)加强森林经营和资源保护,推动林业生态效益的发挥。推进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不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在河西内陆河地区以水源涵养、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为重点,实施祁连山生态保护与三大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推进河西走廊阻沙固沙林带工程建设和沙产业发展;中部沿黄河地区严格保护林草植被,加强植树造林,提高植被覆盖率,实施兰州北部百万亩防护林工程;实施黄河上游白银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着力解决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工矿业污染等问题;甘南高原地区实施封禁保护、退牧还草、人工种草等综合治理措施,实现草畜平衡,恢复林草植被,增强水源涵养功能,提高水源补给能力;南部秦巴山区以保护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为重点,结合生态建设工程,做好生态恢复与重建工作,增强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和土壤保持功能;陇东陇中黄土高原地区以水土保持和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促进黄土高原生态屏障建设,发展壮大特色林业产业经济。

(二)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有序利用森林景观。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景观利用和林产品采集加工等林下经济。陇南山地湿润半湿润区要探索独特的循环型林业发展模式,即:山顶发展“林—山野菜—沼—林”的循环经济链条,以生态林保持水土为中心,林间种草;山腰发展“林—畜—沼—林”的循环经济链,以保持水土为中心,栽培林果,林、菌、药材间种,互利共生;山底利用其优势气候、水文条件,发展“林—粮—沼—林”的循环经济链,发挥原有的商品粮基地优势,保障粮食种植,同时发展创收型经济果林,利用沼气池有机肥料还田,补充土壤肥力。在陇南山区通过建立立体农业循环模式,形成高附加值绿色农业产业基地。积极培育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广“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带动全省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有序利用森林景观,发展生态旅游。

(三)推进林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推动林业“三剩物”的综合利用,加大对废旧木质家具、木质包装的回收利用,在兰州等大中城市开展园林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体系。鼓励利用森林经营、采伐、造材、加工等过程中的剩余物开展资源化利用。建立完善林业废弃物处理、收集、储运为一体的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基地。

三、畜牧业

到2020年,草原植被盖度达到53%以上,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50%和60%,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6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一)加大人工种草及牧区草原资源的养护力度。把畜牧业规模严格控制在草地的承载范围之内,有步骤地推行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制度,减少天然草场超载牲畜数量,实现草畜平衡,建立草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及时对草原进行生态修复,确保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河西荒漠祁连山—阿尔金山山地一带,采取水源涵养生态牧业模式,根据当地的气候、水文和土壤条件等选择宜牧草种,发展草畜产业建成草产业基地。实行限时轮牧,发展山地牧业。甘南州建立生态自然保护区,对退化草地实行休牧、轮牧和围栏封育措施;合理控制载畜量,实施鼠虫害防治工程;对生态极脆弱区实施生态移民工程。

(二)推进畜禽养殖清洁生产。在河西和陇东、陇中地区推进适度规模养殖,鼓励养殖与种植相结合,养殖与苗木繁育相结合。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推广畜禽清洁养殖、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和设施化处理技术。科学确定养殖容量,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实现养殖水域空间资源合理利用。鼓励利用盐碱地、采矿塌陷区发展水产养殖。推进废旧网具等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解决水产养殖、鱼病防治、水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难点技术问题,加快健康养殖技术、优良品种养殖的示范及水质改良等新技术的推广。在甘南、陇南建立2个省级水生野生动物救治中心。

(三)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规模化养殖业的循环发展,在河西和陇东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粪便收集、贮运、处理、利用设施,建立分散养殖粪便、回收和利用体系,鼓励分散储存、统一运输、集中处理;推广工厂化堆肥处理、商品化有机肥生产技术;利用畜禽粪便因地制宜发展集中供气沼气工程、生物天然气工程,在河西和中东部地区推进沼渣沼液深加工生产适合种植的有机肥。

(四)优化提升农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以畜牧业为核心,以种植业为依托、以沼气生产为纽带的物质能量循环流动的复合生态系统。优化提升畜禽粪便—沼气—发电,畜禽粪便—沼渣、沼液—肥料、畜禽加工副产物—生化制品等产业链条。河西走廊中部绿洲灌溉区,采取“种植—秸秆—畜禽养殖—粪便—有机肥(沼液、沼渣)—种植”的农牧结合型循环经济模式;陇东陇中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区发展“种植(林果)—林下畜禽养殖—粪便—有机肥—种植(林果)”一体化的农林牧复合型循环农业模式;在陇南推广“林—畜禽养殖—沼—林”模式。打造“草—牧—沼”的农业循环经济链条,通过沼气池建设,减少废弃物排放,优化农户能源结构,美化周边环境,保护脆弱的生态功能区。甘南州、临夏州要建立以“畜—草”为主的“农—牧互补”双向对流模式,突出草畜业的优势;河西可建设牛羊产业和草产业基地。

四、工农业复合

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5%以上。

(一)积极推进产业深度融合。按照物质流和关联度统筹产业布局,大力推进农村地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积极推广和鼓励农资生产与配送、农产品生产与配送采用物联网技术,积极引导种、养、加和旅游文化、电子商务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建设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区,促进企业间、园区内、产业间耦合共生。利用土地流转等相关政策,引进种植大户、养殖大户、龙头企业,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精准扶贫,形成“种—养—加—购—游”的农村循环经济发展新模式。

(二)加大农产品加工清洁生产力度。加大蔬菜、马铃薯、草食畜、中药材、优质林果、制种和酿酒原料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肥料合理使用技术、无公害农药应用技术、统防统治技术、农膜使用和回收技术等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加大农产品加工清洁生产力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强化农产品安全保障。

(三)推进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鼓励综合利用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有机结合,促进副产物循环利用。建立副产物收集、处理和运输的绿色通道,推进加工副产物向高值、梯次利用升级,提高加工副产物的有效供给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废弃物排放,实现综合利用、转化增值、改良土壤和治理环境。

(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体系建设。围绕高原夏菜深度加工,在以河西走廊、沿黄灌区、泾渭河流域、徽成盆地为主的蔬菜主产区,创办一批蔬菜精深加工龙头企业;以河西地区及白银、平凉、庆阳、临夏、甘南等牛羊主产区为布局优势区域,围绕提高畜禽分割、速冻加工生产能力、开发新型肉食制品和“清真食品”,借助“一带一路”的优势,扩大出口,促进畜禽屠宰和肉食加工业发展。大力扶持以绿色有机食品为主的肉牛肉羊加工龙头企业,依托畜禽屠宰加工,促进皮、毛、骨、血的综合利用;以定西、陇南、张掖、平凉等中药材主产区为布局优势区域,在传统中成药制品、中药饮片和中药材集散加工的基础上,采用先进技术发展中药材,促进天然动植物新药、特殊疗效药物和系列保健制品研发,形成集标准化种植、中成药、保健品、生化制药于一体的药品加工业体系;以定西、白银、兰州、天水、陇南等地的16个马铃薯主产区为布局优势区域,加快马铃薯及薯类淀粉的深度开发、系列加工,提升薯产业的发展水平。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5%以上。

第五章健全循环型服务业体系

按照“传统服务业循环化改造、现代服务业链条化提升、文化旅游业绿色化扩容”的总体思路,推进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促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落实《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353号),充分发挥服务业在引导人们树立绿色循环低碳理念,转变消费模式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旅游业

到2020年,在全省打造50家建设和管理绿色化的低碳循环型绿色旅游示范基地,在全省新评定100家绿色饭店,在全省建设30座低碳旅游城市。

(一)创建一批循环型景区。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3R”原则,把旅游景区清洁生产、旅游资源综合利用、旅游产品的生态设计和旅游者的可持续消费融为一体,实现文化旅游业绿色化扩容。加强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大绿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广泛采用节能环保产品,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旅游景区一律使用节能环保交通工具,科学设置垃圾分类回收装置,推进废弃物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着力解决景区资源的多头管理问题,在保护和开发上形成有效合力。

(二)引导低碳旅游和绿色消费。积极发展智慧旅游,大力倡导低碳旅游出行方式,在吃、住、行、游、娱、购等各个环节建立低碳服务体系。突出绿色客房、绿色餐饮,注重节能降耗和垃圾处理,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避免使用一次性餐具,抵制过度包装、生产设计复杂的旅游商品,大力开发原生态、体现地缘文化的旅游项目,倡导文化旅游融合,传播绿色低碳理念。严格遵守主体功能区规划,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内人工景观建设。

(三)建设绿色饭店。根据国家旅游饭店标准(LB/T007—2006),开展绿色旅游饭店创建,促进旅游饭店在节能、环保、降耗、绿色服务(包括绿色采购)、绿色宣传及绿色营销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在建筑、供热、空调、照明、电器使用和水资源利用等方面采用新技术,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减排水平。

(四)建设低碳旅游城市。以营造生态宜居的优良旅游环境为目标,从三个层面推进低碳旅游城市建设:宏观上,推进包括城市生产系统、流通服务系统、消费系统、社会系统、生态系统以及基础设施系统的循环化发展;中观上,倡导发展绿色产业,推广节能技术,促进城市能源、交通和建筑向低碳化方向发展;微观上,鼓励构建企业的内部循环体系。

二、通信服务业

到2020年,通信基站能耗比2015年降低15%,通信基站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率达90%以上。

(一)推进绿色基站建设。鼓励采用分布式基站网络结构。通过载波智能功效、智能调整等手段降低设备能耗。推广以自然冷热源和蓄电池温控为基础的空调升温启动技术,合理采用风光互补、分布式冷却系统以及电池组在线维护管理,实施传统基站节能改造。合理设计供电方案,推广应用绿色电源。

(二)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加快老旧设备退网,鼓励建设云计算、仓储式及集装箱式数据机房,推动广泛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加大节能改造力度,提高数据中心和机房的能源利用效率。积极争取国家数据中心在我省规划布局,争取兰州新区、金昌云计算数据中心建成运行。

(三)鼓励回收废旧通信产品。推动通信运营商回收基站中的废旧铅酸电池。依托通信运营商服务网点,探索采用押金制等方式建立废旧手机、电池、充电器等通信产品的回收体系,或依托废旧移动通讯产品在线回收体系提高回收率。

三、零售批发业

到2020年,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百货店、专业店等零售业万元营业额能耗较2015年下降10%;在全省再选择2—3个市州进行试点,全面禁用一次性塑料袋,代之以可降解袋和可堆肥袋。

(一)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运用物联网技术强化资源整合和供应链全程优化。

(二)推进废弃物回收利用。鼓励零售批发企业对废弃包装物、废弃食品、垃圾等进行分类回收。鼓励批发零售企业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废旧商品。严格执行“限塑令”,全面禁止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落实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政策。

四、餐饮住宿业

到2020年,餐饮住宿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明显降低,一次性用品使用率大幅度降低。

(一)推进餐饮住宿业绿色化。鼓励企业自主或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推动餐饮住宿业对照明、空调、锅炉系统进行节能改造,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和环保高效洗涤剂,分类排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餐厨废弃物。鼓励大型住宿餐饮企业建设具有集中加工、采购、贮存和配送功能的厨房。

(二)倡导绿色服务。积极采取措施减少使用一次性木筷、快餐盒以及客房一次性牙刷、剃须刀等用品。鼓励企业开设绿色客房并给予消费者相应优惠。倡导酒店使用客房能源管理系统,最大程度节约能源。

五、现代物流业

到2020年,全省建立起低碳、循环、高效的绿色物流体系,物流设施绿色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

(一)加快绿色物流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兰白都市圈为中心,天水、平庆、金武、酒嘉为枢纽,张掖、陇南、定西、临夏、甘南等区域节点城市物流园区为支撑的“一中心四枢纽五节点”绿色物流体系。同时,鼓励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大力发展多式联运。

(二)提高物流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按照“互联网+”高效物流要求,建成省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引导传统物流企业向智能化、信息化转型,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积极推广物联网技术,包括货物跟踪定位、无线射频识别、可视化技术、移动信息服务、智能交通和位置服务、高性能货物搬运设备、铁路散堆装货物运输抑尘技术和快速分拣等新技术应用,提高储运工具的信息化水平,减少返空、迂回运输。

(三)加快运输工具和包装的绿色化改造。积极发展标准化、厢式化、专业化的公路货运车辆,逐步淘汰栏板式货车。推广铁路重载运输技术装备,积极发展铁路特种、专用货车以及高铁快件等运输技术装备。鼓励采用低能耗、低排放运输工具和节能型绿色仓储设施,加快建立绿色物流评估标准和认证体系。鼓励包装重复使用和回收再利用,提高托盘等标准化器具和包装物的循环利用水平。大力发展逆向回收物流,鼓励生产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联合开展废旧产品回收和再生处理。

第六章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

加快社会大宗固废的资源化利用和城市低值固废的收集和利用体系、再生资源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发展再制造,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和绿色交通行动,推行绿色消费,实施大循环战略,加快建设循环型社会。

一、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到2020年,在全省各县(市、区)全面实施“一县(市、区)一场、一镇(乡)一站、一村一点”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立“户分类收集、村长效保洁、市场化清运、无害化处理”的收运处理体系。

(一)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加快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和加工企业(园区)。全面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开展废旧农膜“以旧换新”试点,建立全省废旧农膜捡拾、收购、加工利用市场化运作体系。进一步推进兰州市、武威市再生资源回收试点城市、肃州和敦煌国家级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在全省各市州全面开展标准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工程。

(二)试点“互联网+再生资源”发展新模式。通过环保企业业务延伸、再生资源企业与互联网回收企业建立战略联盟、智能回收机向互联网回收的延伸和电商的业务拓展等方式的试点,积极探索“互联网+废品回收”发展路径及模式。

(三)构建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体系。加快实施《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甘建城〔2015〕439号),在兰州、白银、嘉峪关、酒泉等城市的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回收试点工作,使试点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在2020年达到95%。探索政府支持废旧衣物回收箱、民间自发组织回收、品牌服装企业自主回收及公益组织回收等各种模式,尤其要依托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高我省废旧纺织品的回收利用率。

二、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发展

到2020年,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等重点废旧商品回收总量达到630万吨,利用总量达到550万吨,废钢铁回收利用率达到93%,废有色金属精深利用率达到95%,废纸利用率达到83%,废塑料利用率达到82.5%,废橡胶利用率达到88.5%。

(一)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和高值化利用。引导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在园区集聚发展。加快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推动龙头企业按市场规律收编和整合个体经营户,规范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水平。推动再生资源利用行业向规范化、有序化方向发展。通过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推动再生资源分选、拆解、破碎、加工利用技术和装备提质升级。支持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延长产业链,着力加强深度加工利用,提高产品附加值。

(二)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利用产业。依托全省已基本形成的再生资源空间格局,兰州、白银、酒泉、金昌、嘉峪关、临夏等市州重点发展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的回收分拣加工;兰州、天水、酒泉、平凉、庆阳、陇南等市主要发展废纸、废橡胶等品种的回收分拣利用;武威、张掖、定西、甘南等市州主要发展废塑料、废玻璃、废旧纺织品的回收分拣利用。

三、发展再制造

(一)建立旧件回收体系。发挥兰州、天水、平凉、嘉峪关、武威、临夏等城市的区位及物流优势,与生产商合作发展逆向物流,建立再制造产业发展所需的工程机械、机床、废旧汽车零部件等的逆向回收物流体系,形成适应再制造产业发展所需的旧件收集能力。积极利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回收计算机服务器、硒鼓、墨盒等易回收产品。在兰州、嘉峪关、白银等城市开展消费者交回旧件并以置换价购买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的试点工作。

(二)抓好重点产品再制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依托兰州、天水等地的工业制造企业,开展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的再制造。争取在甘肃布局民用航空器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

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十三五”期间,争取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末,3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一)继续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以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为重点,继续大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二)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严把设计关口,加强施工图审查,城镇建筑设计阶段100%达到节能标准要求。加强施工阶段监管和稽查,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不低于97%。

(三)提升绿色建筑比重。新建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积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四)推进建筑废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建筑废物集中处理、分级利用,生产高性能再生混凝土、混凝土砌块等建材产品。在兰州等地建设建筑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基地。在建造阶段推广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尽量减少二次装修或不必要的装饰,合理利用再利用的建筑材料。

五、构建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到2020年,铁路、公路、民航、邮政、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环节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提高,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兰州、天水城市公交出行分担比率达到35%以上。

(一)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循环化。在全省交通规划中,统筹衔接各种运输方式,加快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化衔接。合理布局铁路、公路和机场基础设施,提升土地、能源、水等资源的利用效率。鼓励再生利用道路沥青以及利用粉煤灰等工业废料筑路、建桥等。加快现有机场、车站的节能节水改造。严格淘汰老旧机车。加快推广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甩挂运输等。优化航线网络结构,鼓励机场提供地面供电替代飞机自发电。

(二)倡导绿色出行。完善城市交通系统,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扩大兰州市公共租赁自行车规模,优化兰州BRT相关交通资源,建成兰州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在兰州和河西五市推进纯电动车的配套建设及租赁示范运营。引导居民外出多乘公共交通,少开私家车。在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实行拼车出行,推广电话叫车、网络叫车,降低出租车空驶率。

六、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在进一步争取国家3—5个餐厨垃圾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到2020年,全省设区城市都要实现餐厨废弃物分类收运和资源化利用。

(一)提升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水平。兰州市、白银市进一步完善餐饮企业、单位食堂餐厨废弃物定点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鼓励利用餐厨废弃物生产沼气、生物柴油、工业油脂、有机肥等。

(二)强化餐厨废弃物管理。推动对城市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实行许可或备案制。加大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坚决打击用“地沟油”等餐厨废弃物生产食用油等违法行为。在全省各市州创造条件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积极组织有条件的城市申报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

七、推行绿色消费

到2020年,能效标识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热水器等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

(一)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广泛宣传和大力倡导节约、低碳、循环的绿色生活理念,制定发布绿色旅游消费公约和消费指南。支持发展共享经济,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行动、反食品浪费行动和反过度消费行动。在全省选择50所中小学校试点课本循环利用。

(二)建设节水型社会。总结张掖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践经验,在全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节水法规、政策、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创建节水载体,实施节水项目,限制高耗水项目建设;加大节水技改投入,开发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努力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在全省选择3—5个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海绵城市。

(三)扩大绿色消费市场。鼓励建立绿色批发市场、绿色商场、节能超市、节水超市、慈善超市等绿色流通主体。支持零售批发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流通企业在显著位置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促进绿色产品销售。积极培育租赁业、旧货业发展,鼓励大中小城市利用群众性休闲场所、公益场地开设跳蚤市场,方便居民交换闲置旧物。通过电商平台提供面向农村地区的绿色产品,拓展绿色产品农村消费市场。

(四)鼓励绿色产品消费。继续推广高效节能电机、节能环保汽车、高效照明产品等节能产品。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组织实施“以旧换再”试点,实施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计划,推广使用节能门窗、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等绿色建材和环保装修材料。推广环境标志产品,鼓励选购节水、节能产品。

八、建设绿色政府

到2020年,新增创建1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部省直机关和50%以上的省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2016年,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广泛应用。

(一)全面推行绿色办公。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约水、电、煤、气、油和办公用品工作,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完成规划期节能目标。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完善节约型公共机构评价标准,合理制定用水、用电、用油指标,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制度。具备条件的办公区要安装雨水回收系统和中水利用设施。

(二)完善绿色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可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引进社会资本利用既有停车位参与充电桩建设和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

九、实施大循环战略

(一)推进产业间循环式组合。统筹全省产业园区的空间布局,消除各种限制性障碍,搭建循环经济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建立企业间、产业间的循环经济联合体,促进产业间循环链接、共生耦合,实现资源跨企业、跨行业、跨产业、跨区域循环利用。在承接中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时,要按照产业循环式组合的要求,推进产业集聚、合理布局。

(二)促进生产与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推动生产系统的余能、余热等在社会生活系统中的循环利用,推动煤层气、沼气、高炉煤气和焦炉煤气等资源在城市居民供热、供气以及出租车等方面的应用。待条件具备后,在庆阳发展煤层气公共汽车。全面启动中水在社会生活系统中的应用,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在工业生产系统中的应用水平。完善再生水用于农业浇灌的标准,开展示范应用。推动矿井水用作生活、生态用水。推进钢铁、电力、水泥行业等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将生活废弃物作为生产过程的原料、燃料。

(三)加快生态小康村建设。坚持统筹协调、突出特色、分类指导、完善功能,尊重农民意愿,在贫困村实现脱贫的基础上,开展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完善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标准,实施农村基础设施、特色富民产业、社会事业、生态环境、社会保障体系、基层政权六大领域建设,打造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街院净化、用能清洁化、农产品无公害化、用水洁净自来化、社会服务便利化、信息网络入户化、村民言行文明化、村内管理民主化的“十化生态文明小康村”。

(四)建设循环型市(县)和社区。以创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为模板,加大省内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的培育力度,在“十三五”期间培育10个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立足各市州城乡社区的实际,在全省各地建设200个各具地方特色的循环型社区。

(五)推进资源循环利用跨区域大循环。充分利用省内外的市场和资源,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资源保障能力。鼓励建设循环经济综合服务平台和专业服务平台,为建立我省“四位一体”的循环经济体系提供服务,建立跨市州、甚至跨省的资源利用大循环。

第七章保障措施

一、深化体制改革

发挥政府各部门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共同研究循环经济问题,协同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简化循环经济项目环评能评审批程序。继续从多领域多层次开辟循环经济项目环评绿色审批通道,改进能评审批程序。对简化和下放的循环经济行政管理审批事项,明确后续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有效避免监管真空。支持循环经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相互参股、持股,企业之间通过签订物料供需合同、项目合作协议等方式,探索建立循环经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建立由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管理体制,把资源配置交给市场,把生产经营交给企业,把社会服务交给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园区管委会集中精力做好规划布局、协调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注重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新推广方式,充分发挥典型模式的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有效带动重点领域循环经济的发展。

二、强化创新驱动

强化技术创新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撑保障作用。制定创新科技领域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项计划,将循环经济重点领域及关键技术列入重大科技专项支持范围,加快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对行业、区域循环经济指标有重大影响的技术难题进行重点攻关。推动组建重点领域循环经济产业联盟,加强产学研用结合,共同研究解决循环经济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探索通过政府买断的方式对先进适用技术进行推广应用。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服务体系,组建1—2个循环经济技术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申请国家在我省布局更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室优先在骨干企业布局。培育和扶持一批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规划、设计、建设、改造、运营的专业化技术支撑机构。

三、完善政策体系

从产业政策、投资价格和收费政策、财政和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资源消耗强度较高产业的管控和约束,积极推广国家和省上有关名录,鼓励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不断调整产业政策支持重点;从社会资金引导、电价、水价和污水处理收费等方面加大投资、价格和收费政策扶持力度;创新省级节能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以产业投资基金形式支持企业投资建设的循环经济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对非营利性和非经营性循环经济项目、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给予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对我省循环经济给予多元化信贷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和“十百千”示范工程的融资支持力度。对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城市矿产”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实行园区化管理。鼓励专业化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对企业和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

四、健全法规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相关配套规章。逐步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继续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广泛开展循环经济项目、企业、园区等试点建设。强化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管理,对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依法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对资源消耗量和废物排放量大的重点企业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继续巩固“限塑”成果,适时研究扩大“限塑”范围。深入推进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建立低效用地评价机制,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和工矿废弃土地复垦利用。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在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地区限制将城市自来水作为城市道路清扫、城市绿化和景观用水。积极探索市场化管理机制,配合国家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和计量体系,积极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

五、加强评估督办

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统计制度,科学设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规范统计核算方法,做好数据采集和分析工作,建立统计调查和数据发布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循环经济专项督查,重点对市州政府、各类产业园区、企业落实循环经济政策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相关名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拆解处理造成二次污染的企业。继续强化季分析、半年检查、年度总结的动态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季度例会制度,定期协调解决推进循环经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将市州和部门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进行专项考核。

六、强化舆论引导

积极利用中央和省内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和典型模式;协调在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等媒体设置循环经济专栏,对我省循环经济发展进行全方位报道。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宣传项目,利用楼宇、公交车、路灯牌、高速公路广告牌等户外传媒广泛开展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国家低碳日、节能宣传周、循环经济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开展循环经济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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