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开始,中央财政分三批选择30个示范城市实施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奖励资金根据城市性质分档,分别给予4亿6亿元奖励,中央财政连续三年对入选城市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在中央财政大力支持下,示范城市通过整合利用政策、创新融资机制等措施,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示范城市建设,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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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多个示范城市引领节能减排

2016-08-25 16:35 来源: 中国财经报 

自2011年开始,中央财政分三批选择30个示范城市实施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奖励资金根据城市性质分档,分别给予4亿—6亿元奖励,中央财政连续三年对入选城市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在中央财政大力支持下,示范城市通过整合利用政策、创新融资机制等措施,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示范城市建设,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吉林省吉林市:整合利用政策 创新融资机制

吉林省吉林市以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为抓手,从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出发,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示范城市建设。

自2011年被国家列为全国首批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以来,吉林省吉林市以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为抓手,从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出发,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示范城市建设,圆满完成了节能减排三年总体目标暨“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整合相关政策,放大示范政策效应

以哈达湾老工业区搬迁为契机,推进“两高一资”企业升级改造促进产业低碳化。在哈达湾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中,吉林晨鸣纸业淘汰纸机生产线和化学浆生产线3条,淘汰落后产能28万吨,每年实现节能6万吨标准煤,COD的排放量降低89%,环保迁建后企业在生产规模、技术装备、产品质量、节能环保等方面实现了大幅度提升。中钢吉林铁合金淘汰矿热电炉和精炼电炉3台,淘汰落后产能4.2万吨,每年实现节能1.3万吨标准煤。通过实施哈达湾老工区整体搬迁改造,企业竞争能力明显增强,能耗水平显著下降,污染物排放大幅降低,从根本上改善哈达湾区域乃至整个城市的环境质量,有利于保护松花江流域良好的生态环境。

以哈达湾老工业区腾空区为载体,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促进服务集约化。哈达湾老工业区现有工业企业搬迁完成后,腾空区围绕“城市门户、生活舞台、产业纽带”三大核心功能定位,建设集商贸、休闲、居住为一体的现代服务业集中区。新建和改造区域基础设施,强化与主城区功能的衔接融合,已新建道路9条,铺设管网31公里,市污水厂二期扩建项目已试运行,基本能满足区域建成后污水处理需求。棚户区拆迁工作已经启动,拆迁面积19.5万平方米,拟安置回迁居民1776户。哈达湾万达广场项目全面开工建设,项目占地27.1公顷,拟建设写字楼、酒店、滨江商业街等大型城市综合体。

以哈达湾企业搬迁承接区为基础,促进金珠现代工业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金珠镇作为哈达湾老工业区产业升级转移的主要承接区,随着建龙钢铁、晨鸣纸业的建成投产和中钢铁合金、中钢炭素的规划迁入,吸引了众多关联企业连片布局,金珠工业承接区已初具规模。为安置失地农民及工业区配套服务,结合哈达湾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把新区与新城建设结合起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

推进绿色建筑,打造我国北方第一个全城“暖房子”城市

吉林市冬季长、气温低,老旧建筑多,建筑能耗高。为了实施建筑节能,大力推进“暖房子”工程,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围护结构和热计量改造,建立完善热计量收费体制,实现节能降耗、返利于民。

多方筹措资金,全面实施“暖房子”工程。“暖房子”工程是吉林市“十二五”确定的重点民生工程,为实现全城“暖房子”目标,争取资金累计到位22.6亿元。同时,通过政府融资、省债转贷、预算安排等多种途径筹集配套资金达20亿元,确保全市“暖房子”工程的顺利实施。目前,已实施既有建筑节能和热计量改造2241万平方米,涉及4202栋住宅楼,受益居民达32.6万户,每年可实现节能约50万吨标准煤。

实行热计量收费,探索新的收费机制。出台热计量“两部制”热价,实施基础热价和计量热价各占50%的收费模式。通过供热计量改造,居民室内温度明显提高,供热投诉逐年下降,供热效果明显改善,基本实现了居民室内温度可调、供热企业可控、监管部门可管的供热新模式,促进了居民节能意识,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创新融资机制,放大专项资金效能

吉林市在争取国家、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融资机制,放大专项资金效能。通过节能减排资金的引领,吸引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投入到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多措并举建立节能减排资金支持长效机制。

探索信贷模式,建立便捷融资渠道。吉林市与吉林银行签订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在示范期内,吉林银行为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建设提供200亿元综合授信支持。吉林银行设立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提供快速便捷融资服务。几年来,冀东水泥淘汰落后产能、市公交集团更新新能源汽车、市热力公司供热管网改造等25个节能减排示范项目获得吉林银行融资支持,融资金额达117亿元,确保了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项目的顺利实施。

探索基金模式,支持引领产业投向。为巩固节能减排综合示范成果,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鼓励引领企业投入节能减排工作。成立吉林节能减排投资有限公司,起草公司章程和绩效考核办法,为引进社会资本搭建市场运作主体。依据国家产业扶持政策,设立节能减排、东北老工业区改造等投资引导基金,目前已募集资金4亿元,通过政府基金引领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

探索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为建立节能减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持长效机制,吉林市积极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谋划PPP项目十大类94个,计划总投资412.9亿元。在财政部重点项目推介会上,六水厂建设、国电吉林热电厂热源改造、污水二期扩建和老旧供热管网改造4个项目,被列入项目储备库。其中,六水厂建设和国电吉林热电厂热源改造等两个项目已列入全国首批PPP示范项目。(吉财)

江西新余:打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攻坚战

针对新余市节能减排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求实效、做实事,扎实开展了节能减排“六大专项行动”。

近年来,江西省新余市按照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城市为平台,积极整合集成各项政策,动员各种资源,累计投资额202.98亿元(其中,地方政府配套66.25亿元),实施7个典型示范项目和47个现有政策类项目,综合示范取得了显著成效。

周密安排部署,突出一个“精”字。

高位推动工作,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常务副市长及相关市委常委任副组长的综合示范领导小组,建立“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总结”的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动员,开展“干部进党校、学生进课堂、市民进社区”活动,在市委党校开办“绿色大讲堂”,开设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专题课程,分批安排学员干部入校学习;在大中小学增设节能减排课程,对学生进行专门讲解;在社区开办节能减排专栏,举办节能减排主题活动。精心编制方案,聘请高水平的专家组编制实施方案,组织297个典型示范项目和现有政策项目,使综合示范的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实到每个具体项目上。强化考核落实,将所有项目和各项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市直各职能部门、各县(区)、各重点企业,并与年度考核挂钩,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督办,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开展专项行动,突出一个“实”字。

针对新余市节能减排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求实效、做实事,扎实开展了节能减排“六大专项行动”,包括重点企业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城区及重点乡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行动,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汽车尾气减排专项行动,燃煤锅炉改造及淘汰专项行动,公共机构节能节水专项行动,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

力促产业升级,突出一个“特”字。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目前已关停“五小”企业50余家等。大力发展动力与储能电池、节能减排设备制造和光伏为主的新能源特色产业,通过扶持江锂科技、赣锋锂业等企业,做大做强锂电产业,大力发展金属新材料、高分子复合材料,提高新材料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着力培育光电信息产业,出台《关于加快光电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在融资支持、人才培育、建设用地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目前已聚集沃格光电、盛泰光学、维骏科技等一批优秀的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出台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办法,目前全市第三产业的增长率、就业吸纳人数和利税增长率都大大超过了第二产业。

建立长效机制,突出一个“新”字。

推出有总量控制的碳排放交易机制,先后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和管理办法,对所有能耗3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核算和核查。实施合同环境服务机制建设试点,与相关环保企业签订《合同环境服务框架协议》。推出建筑绿色化机制,出台绿色建设评价和奖励办法,在所有新建建筑中进行推广。实行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制”,制定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制政策,将一些高投入、高污染、高耗能、低效益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当地实际的项目剔除,将一些最后可能久推不动,难以落实的项目“踢走”,通过“绿色”过滤,为新余市经济社会发展筑起一道生态保护墙。

保障资金安全,突出一个“严”字。

严格管理制度,制定《典型项目管理办法》和《综合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对项目申报程序、资金拨付程序、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等都进行了严格规定。推行第三方审计制,在资金拨付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示范项目的投资情况、节能减排效果以及项目进度情况进行审核,依据审核结果确定拨付资金;资金下拨后,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已下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项目单位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否则收回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实行项目退出机制,加强项目建设的动态管理,对建设进度不理想、不能保证达到预期的节能减排效果的项目,不仅不拨付资金,还令其退出,并对其以后的项目申报予以限制。

原标题:示范城市引领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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