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环保厅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大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问题单位,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形成有力打击与威慑。
2016年6月底,蒋超良省长、隋忠诚副省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高度重视、注意防范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问题。为全面落实批示精神,7月5日至15日,省环保厅成立5个检查组,采取“听、查、看、测、问、录、核”的方式,对全省各地区社会化检测机构和国控企业的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进行全面系统检查。
检查组现场检查了14家社会化检测机构和56家国控企业,检查比例分别达到50%和36.1%。检查发现,长春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7家社会化检测机构存在未标注检测仪器型号编号、未记录滴定溶液滴定值等原始记录不完整问题,吉林市楷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12家社会化检测机构存在长时间使用同一校准曲线、曲线斜率不符合标准方法等检测行为不规范问题。嘉吉生化有限公司等17家国控企业存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故障或量程设置不当等问题,一汽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国控企业存在采样系统、站房建设不规范等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不规范问题,永吉冠隆污水处理厂等48家国控企业存在未按要求执行自动监控设备公示制度、运维记录不完善等运行管理不规范问题,四平市红嘴农业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12家国控企业监控设施数据误差较大。抽查社会化检测机构与国控企业监测数据存在问题的比例分别达到100%和89.3%,未发现弄虚作假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省环保厅对9家检测机构、50家国控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其中9家检测机构、33家国控企业已完成整改,其余17家国控企业正在整改中。
下一步,省环保厅将对核实后的检查结果进行全省通报,进一步强化全程监控,深化环境管理,采取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回头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大对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原标题:省环保厅开展专项检查 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