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了解到,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征求对化学原料药等9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现整理出《化学原料药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与《环氧树脂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评体系》(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化学原料药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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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化学原料药行业和环氧树脂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2016-10-11 14:06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了解到,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征求对化学原料药等9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现整理出《化学原料药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与《环氧树脂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评体系》(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化学原料药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征求意见稿)

目次

前言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评价指标体系

5评价方法

6指标核算与数据来源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化学原料药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化学原料药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提出。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1适用范围

本评价指标体系规定了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评价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成生产工艺与设备指标、资源与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化学原料药行业(包括采用化学合成,动、植物提取,微生物发酵等方法制备化学原料药的生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保领跑者等管理制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指标体系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GB21903-2008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4-2008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5-2008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第9号令,2013年第21号令)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第33号公告)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化学原料药业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业的简称,指供进一步加工化学药品制剂所需的原料药的生产活动。

3.2化学原料药

指供进一步加工化学药品制剂所需的原料药,包括采用化学合成、动、植物提取,微生物发酵等方法制备而成。

延伸阅读:

国家发改委发布煤炭采选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3.3清洁生产

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4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由相互联系、相对独立、互相补充的系列清洁生产评价指标所组成的,用于衡量清洁生产状态的指标集合。

3.5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

产品生产中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装备的种类、自动化水平、生产规模等方面的指标。

3.6资源能源消耗指标

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单位产品所需的资源与能源量等反应资源与能源利用效率的指标。

3.7资源综合利用指标

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废物可回收利用特征及废物回收利用情况的指标。

3.8污染物产生指标

单位产品生产(或加工)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量(末端处理前)。

3.9产品特征指标

影响污染物种类和数量的产品性能、种类和包装,以及反映产品贮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等的指标。

3.10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对企业所制定和实施的各类清洁生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要求,包括执行环保法规情况、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环境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相关环境管理等方面。

3.11指标基准值

为评价清洁生产状态所确定的指标对照值。

3.12指标权重

衡量各评价指标在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重要程度。

延伸阅读:

国家发改委发布煤炭采选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3.13指标分级

根据现实需要,对清洁生产评价指标所划分的级别。

3.14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

根据一定的方法和步骤,对清洁生产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计算得到的数值。

4评价指标体系

4.1指标选取说明

本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进行指标选取。根据评价指标的性质,可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种。

定量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定性指标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4.2指标基准值及其说明

在定量评价指标中,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本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各定量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的依据是:凡国家或行业在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规划中,对该项指标已有明确要求的,执行国家要求的指标值;凡国家或行业对该项指标尚无明确要求的,则选用国内重点大中型化学原料药企业近年来清洁生产所实际达到的中上等以上水平的指标值。在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中,衡量该项指标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按“是”或“否”两种选择来评定。

4.3指标体系

4.3.1化学合成原料药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4.3.2动、植物提取原料药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见表2)

4.3.3微生物发酵原料药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见表3)

表1化学合成法原料药清洁生产定量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延伸阅读:

国家发改委发布煤炭采选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注:带*的指标为限定性指标

表2动、植物提取法原料药清洁生产定量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延伸阅读:

国家发改委发布煤炭采选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注:带*的指标为限定性指标

表3微生物发酵法原料药清洁生产定量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注:带*的指标为限定性指标

延伸阅读:

国家发改委发布煤炭采选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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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煤炭采选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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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煤炭采选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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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煤炭采选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环氧树脂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征求意见稿)

目 次

前 言... I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价指标体系... 2

5 评价方法... 6

6 指标核算与数据采集... 7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环氧树脂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环氧树脂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环氧树脂行业协会、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南亚环氧树脂(昆山)有限公司、无锡蓝海设计研究院、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江苏扬农镜湖化工有限公司。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提出。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1 适用范围

本评价指标体系规定了环氧树脂生产企业(生产线)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评价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装备指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质量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环氧树脂生产企业(生产线)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保领跑者等管理制度。

本体系适用于采用双酚A、环氧氯丙烷为原料生产基础液体环氧树脂,以基础液体环氧树脂添加双酚A生产固体树脂企业的清洁生产的水平评价、考核。

延伸阅读:

国家发改委发布煤炭采选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指标体系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第33号公告)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清洁生产

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 环氧树脂

分子中至少含有两个反应性环氧基团的双酚A二缩水甘油醚树脂化合物。

3.3挥发性有机物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3.4老化树脂

主要成份是长链,即聚合度大于140、分子量在40000以上的固态环氧树脂。

4 评价指标体系

4.1 评价指标的选取

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进行本评价指标体系的指标选取。根据评价指标的性质,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类。

定量指标选取了具有代表性、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定性指标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等选取,用于考核企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政策情况。

延伸阅读:

国家发改委发布煤炭采选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4.2 指标基准值及其说明

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

在定量评价指标中,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本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各定量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的依据是:凡国家或行业在有关政策、规划等文件中对该项指标已有明确要求的就执行国家要求的数值;凡国家或行业对该项指标尚无明确要求的,则选用国内重点环氧树脂行业企业近年来清洁生产所实际达到的中上等以上水平的指标值。

在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中,衡量该项指标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按“是”或“否”两种选择来评定。

4.3 指标体系

环氧树脂行业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各评价指标、评价基准值和权重值见表1。

表1 环氧树脂行业企业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延伸阅读:

国家发改委发布煤炭采选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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