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记者从江西省环保厅获悉,该厅印发了《江西省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专家的入库基本条件、专家库建设等内容。
在入选专家库的条件方面,江西的《办法》明确提出入选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环评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3年以上”。此外,“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外出踏勘等现场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除外)”。
专家库专家采取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认可的方式向厅评估中心提出申请。省环保厅评估中心为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调整。
记者注意到,《办法》中明确提到,入选专家库的专家“未经同意,以省环保厅环评专家的身份承担技术审查以外的技术工作与咨询,接受采访和访问以及在公共媒体上公开发表个人观点”,应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专家资格,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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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附全文)
原标题:江西印发环评专家库管理办法 以个人申请方式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