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促进扬州循环经济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和《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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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全文

2017-01-23 14:48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十三五”时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促进扬州循环经济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和《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全市以创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为抓手,全面推进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全面减少废弃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循环利用水平,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为“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循环产业链条逐步完善。“十二五”以来,全市以循环经济重点项目为支撑,加速构建循环产业链条,初步形成了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垃圾—再生建材”、“餐厨垃圾—沼气和生物柴油”、“电厂发电—粉煤灰、脱硫石膏—水泥等建材”、“废旧纺织品—再生聚酯纤维”、“多晶硅(单晶硅)—硅片—废切割液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废纸—生物制浆—纸制品、秸秆代塑产品”等多条循环产业链条。

(二)园区循环化改造成效明显。“十二五”时期,为降低园区能源资源消耗强度,缓解土地、环境压力,我市大力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全市9个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投资151亿元,实施63个重点支撑项目,累计节约用电1.7亿千瓦时、节约用水847.5万吨、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430.7万吨,园区循环经济关联度提升14.2个百分点。市开发区和化工园区作为园区循环化改造省级试点,率先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各项目标任务,并通过验收。

(三)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十二五”时期,全市大力实施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专项行动,实施循环经济重点项目183个,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201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水耗分别比“十一五”末下降了21.05%、44.6%,单位土地产出率提高了50%,全部超额完成省定目标。

(四)循环经济载体逐步建立。“十二五”时期,大力推动循环经济载体建设,加速各类资源要素向我市集聚。市开发区创成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和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化工园区等2个园区列入省级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扬州环保科技产业园等3个园区(企业)列入全省首批“城市矿产”基地,扬州天富龙科技入选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骨干企业。2015年,我市获批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成功入围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时期,全市循环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一些突出矛盾依然存在。一是循环产业链条尚未全覆盖。电子废弃物、再生金属等循环产业链条亟需加快构建,建筑垃圾、再生纤维、废旧汽车拆解等循环产业链条还需拉长增粗。二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尚未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还未全面推开,餐厨废弃物统一收集未实现全覆盖,电子废弃物、废纸收集处于零散状态,“互联网+”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有待破题。三是统计考核工作有待加强。资源产出率、循环经济关联度等评价循环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指标尚未列入统计,循环经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也未建立,全市尚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循环经济工作考核和推进机制。

二、“十三五”循环经济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十三五”时期,全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加快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发展、社会循环式消费”,初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努力将扬州建设成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先行示范区。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一基地三园区”的循环经济产业布局基本形成,工业、农业、服务业领域的重点循环产业链条基本构建,覆盖全市域的资源回收体系基本建立,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成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全面创成。

“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指标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引导全市循环经济产业向扬州环保科技产业园集聚,重点推动市区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废旧汽车、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危险废物处置等六条循环产业链条建设,加大科技研发和循环经济服务业发展力度,鼓励支持电子废弃物处置利用等类型的企业入园发展,努力将环保科技产业园打造成为服务全市、省内领先、全国知名的静脉产业示范基地。

(二)加快培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加快培育苏中循环经济产业园、刘集工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和扬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循环型农业产业园等重点循环经济产业园。苏中循环经济产业园重点发展以铅回收利用为主的废旧金属再生利用产业,与高邮电池工业园形成有效闭路循环。刘集工业循环经济产业园以省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为基础,打造以废旧纺织品、塑料制品再生利用为主业的专业园区。扬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全面推广使用节能型农机、太阳能蔬菜大棚、节水灌溉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着力建设循环型农业产业园。

(三)完善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循环产业链。在全市范围内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替代填埋处理,支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延伸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循环产业链,构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灰渣制砖、景观营养土”完备的循环及处置链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程,废塑料、玻璃、金属等可回收物分拣进入专项资源化利用企业,废纸巾、砖瓦陶瓷等不可回收物采取焚烧和卫生填埋模式进行资源化和安全化处理,加大废旧灯管、废电池等有害垃圾的回收和无害化处置力度。

(四)完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循环产业链。落实《市政府关于市区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联合执法和联动管理,规范我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市场,逐步构建覆盖市区主要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经营场所的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优化提升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发展,积极构建废弃油脂收购体系、配套原料基地,形成“原料—收运—预处理—生物柴油”一体化循环产业链。确保到“十三五”末,我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顺利建成。

(五)健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循环产业链。鼓励有资质企业开展区域性回收体系建设,加大建筑垃圾的回收力度,逐步扩大体系覆盖范围;鼓励采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先进技术,以经过建筑垃圾破碎站破碎、筛分形成的再生骨料和水泥、粉煤灰作为原料,生产再生混凝土等;引导市政、建筑等行业加大再生砖、再生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制品的使用规模。稳步提升城市建筑垃圾消纳能力,增粗“建筑垃圾回收—破碎分选(金属回收)—制砖、混凝土、水稳、干粉砂浆”的循环产业链条。

(六)构建再生金属回收利用循环产业链。依托骨干企业,招引铅、锌、铜等再生金属回收利用企业集聚发展,打造“废旧铅酸蓄电池—铅膏、铅栅—再生铅—铅酸蓄电池”等循环产业链条;提高电镀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能力,强化对电镀液、电镀基体材料中贵金属的回收和利用。

(七)完善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循环产业链。贯彻落实《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建立覆盖全市的废旧电子产品回收体系。健全电子废弃物回收流程和制度,完善电子废弃物回收登记制度,与企业销售、售后和回收环节的记录相关联。加大电子废弃物“城市矿产”开发力度,鼓励企业技术研发和规模扩张,提高对芯片、微处理器、电线、电路板中稀贵金属和玻璃、塑料等材料的分离回收水平,构建完整的电子废弃物“回收—破碎—拆解—分离提纯—电子电器原材料”的循环产业链。

(八)完善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循环产业链。培育壮大专业化回收企业,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社会化废旧纺织品、废弃聚酯瓶回收体系,强化废旧纺织品的分选与预处理;依托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废旧纺织品、废弃聚酯—再生纤维—汽车内饰、保温材料”的循环产业链条,拓展与纺织、玩具、建材辅料等相关行业的产业链接。

(九)健全废旧汽车拆解加工循环产业链。依托扬州环保科技产业园,加快发展废旧汽车拆解产业,强化提升废旧汽车的回收、精细化拆解、再制造能力和渠道整合能力,打通“废旧汽车拆解—再生资源回收—再制造”资源循环利用链条瓶颈。以汽车五大总成、零部件、汽车电子再制造为核心,促进汽车产品链形成闭环循环。完善汽车拆解与机械装备制造、船舶制造等相关行业的产业链接,强化资源循环高效利用。

(十)健全污泥综合处理循环产业链。强化化工、造纸、印染以及污水处理等领域污泥资源化利用,逐步完善“污泥—干化—焚烧发电—灰渣—建材”的循环产业链。到2020年,全市污泥资源化利用率保持100%。

(十一)完善废纸综合利用循环产业链。推进废纸回收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废纸回收网点、废纸分拣打包中心和废纸回收交易电子商务平台,提升废纸规范化回收水平;推进骨干企业提高废纸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我市“废纸—回收分拣—造纸原料”循环产业链;鼓励包装制品企业加大对可重复使用包装纸制品的研发,提高纸制品的循环利用率。

(十二)完善医疗废弃物综合处置产业链。坚持全市医疗废弃物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置,推动医疗废弃物暂存场所规范化建设,推进医疗废弃物收运处置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降低环境风险,确保全市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率100%。

(十三)完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循环产业链。优化现有综合利用方式,稳步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以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方式为主,基料化和饲料化利用方式为辅,寻求规模化、效益化利用路径。重点构建“秸秆—秸秆固化成型与发电、生物质板材、生物制浆”的循环产业链。强化秸秆收储能力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临时堆放点—收储站—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多级秸秆收储服务体系。到2020年,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8%以上。

(十四)健全畜禽养殖综合利用循环产业链。推进畜禽养殖清洁生产,鼓励养殖与种植相结合,构建“畜禽粪便—沼气—发电”,“禽粪便—沼气—沼渣、沼液—无害化处理—肥料—农林作物”,“畜禽加工—副产物—生化制品”等循环产业链。到2020年,全市大中型规模畜禽场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7%,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处理率达95%。

(十五)构建水产生态养殖循环产业链。大力发展设施渔业及现代水产生态养殖。加大水产优良品种和全价配合饲料推广力度,开发集成复合生态养殖模式、标准化水产养殖规程,推广疾病生态防控、微生态制剂调水、规范安全用药等关键技术,推广使用增氧活水机和微孔增氧等新型水质调控机械和环保装备,发展循环水节水养殖,大力发展安全优质水产品。鼓励应用“稻(藕)鱼(虾蟹鳖蛙)共作”、“稻鱼(虾蟹)连作”、“稻(鱼虾)轮作”等稻田生态种养模式,构建“虾蟹鱼取食杂草、虫害—排泄物—有机肥—水稻”的循环链条。鼓励利用鱼类、虾蟹及水产加工副产物,生产氨基酸、调味品、保健品等有机产品。

(十六)构建循环型旅游服务体系。运用“互联网+”模式,建设“智慧旅游”服务、管理和营销平台。推进旅游景区建设和管理绿色化,设施建设采用节能环保产品,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配套污水再生利用、雨水收集、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景区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提倡使用清洁能源摆渡车和公共自行车。引导公众低碳旅游和绿色消费,倡导低碳出行方式,在旅游景区加强生态科普宣传教育,引导游客分类投放废弃物。

(十七)推进餐饮住宿业绿色化发展。推动餐饮住宿业对照明、空调、锅炉系统进行节能改造,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和无磷高效洗涤剂,分类排放生活垃圾。鼓励大型住宿餐饮企业建设具有集中加工、采购、贮存和配送功能的厨房。倡导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励开设绿色客房并给予消费者相应优惠。鼓励餐饮企业适量配餐,提供科学合理的菜单及不同规格的盛具。

(十八)发展绿色现代物流体系。推动“互联网+”物流管理系统建设,推广使用物联网技术,构筑现代化全程物流网络。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削减总行驶量。构建“重点物流园区或城市物流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的三级物流配送网络体系。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推广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加快绿色仓储建设,合理规划和优化仓库布局,降低各类仓储损耗,完善仓储设施节能环保标准,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和其他清洁能源。

四、推进路径

(一)实施节地行动计划。落实《扬州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按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要求,促进集中、集聚和集约发展,完善城镇体系布局,优化工业用地布局,形成合理协调的国土开发格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合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必要的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点项目用地,合理保障城镇发展用地和产业集聚用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鼓励和引导存量土地盘活,充分发挥存量土地资产效益。

(二)实施节水行动计划。推进化工、造纸、冶金、纺织、建材、食品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开展中水回用、废水处理再利用工程。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降低农业灌溉水疏漏损失。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大力推广建筑节水、雨水利用技术。推广节水器具,加强工业、农业、城市社区等节水型载体建设。推广污水回用及分质供水工程,探索建立区域性中水回用系统示范工程。力争到2020年,全市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

(三)实施节能行动计划。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限制发展高耗能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节能改造。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构建高效清洁能源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以上。

(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强化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在新建建筑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运行节能监管等领域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积极推广太阳能、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发展。力争将我市打造成为长三角地区的绿色建筑示范区,到2020年,全市新增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300万平方米。

(五)实施绿色交通行动计划。构建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衔接各种运输方式,加快实现“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化衔接”。引导采用绿色环保型交通工具,加快淘汰老旧机车、船舶,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十三五”期间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达到10000辆(标准车)。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公交快车道、推进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落实“公共交通一小时免费换乘”战略,推广完善“公共自行车免费租赁系统”,大力倡导绿色出行。

(六)实施循环型企业建设工程。强化企业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进入生产过程的物质流量;引导企业自身充当分解者角色,加强生产环节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减少废弃物的排放;构建上下游产业循环链,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发展基础,将上游产品作为下游产业的原材料,加强企业产业之间的循环发展,促进企业内部形成微循环发展。通过创建,促使企业资源生产率显著提高,单位产品能源、水、原材料消耗大幅度降低,废物循环利用率大幅度提高,废物产生和排放量大幅度减少。到2020年,全市新增100家循环型企业。

(七)实施循环型园区建设工程。提升园区循环化改造水平,扩大园区循环化改造覆盖面。市开发区和化工园区巩固现有园区循环化改造成果,在完善企业内小循环、园区内中循环基础上,着力构建与全市范围内其他园区之间、社会系统之间的大循环体系,积极争创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其他7家省级开发区继续推进和深化园区循环化改造,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原则,加强产业循环链接,形成园区企业间资源共享一体化,最大程度实现废物交换利用、能源梯级利用,2017年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启动市级工业集中区循环化改造,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优化空间布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构建产业循环链,强化资源循环利用。到2020年,50%的工业集中区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

(八)实施循环型社区建设工程。开展循环型社区建设试点,将循环经济理念贯穿于社区生活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引导社区在规划、建设中强化节约和环保功能,在管理和基本服务中,形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和减少污染的运作机制。鼓励社区节能节水改造,提高太阳能集热、太阳能发电、高效节能电梯、节能灯具、节能家电、节水器具普及率,建设社区雨水收集和中水回用系统,社区生活垃圾实现源头分类,定期开展循环经济宣讲与交流活动,引领带动全市社区形成绿色循环低碳的生活方式。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10个循环型社区。

(九)实施低碳家庭建设工程。鼓励和倡导家庭实行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低代价的低碳生活方式,享受绿色时尚生活,引导广大家庭成员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在节能、节水、节材、低碳出行等方面身体力行,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活理念、消费模式,在全社会营造循环低碳的生活氛围。到2020年,全市创成低碳家庭1000家左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建立扬州市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部门联席会办会商制度,形成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强化政策支持。制定出台支持循环经济专业园区建设的专门意见;设立市级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引导资金,专项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循环产业链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优先支持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申报国家和省各类扶持资金。

(三)强化督查考核。制订循环经济考核办法,将发展循环经济列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将循环经济主要指标纳入各县(市、区)、功能区党政正职考核。

(四)强化统计监测。加强以资源产出率为核心指标的循环经济统计工作,建立完善企业、园区、地区三级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循环经济指标日常监测,定期发布循环经济发展评估报告。

附件3:

名词解释及指标计算方法

1、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1)资源产出率:指地区生产总值与主要资源实物消费量的比值。计算方法:资源产出率(万元/吨)=地区生产总值(万元,不变价)÷一次能源消耗量(吨)

资源产出率的资源核算品种包括3种能源资源(煤炭、石油、天然气)、9种矿产资源(铁矿、铜矿、铝土矿、铅矿、锌矿、镍矿,石灰石、磷矿、硫铁矿)、木材和工业用粮。资源产出率的提升主要取决于一次资源的消耗情况。

(2)单位GDP能耗:指一定范围内能源消耗量与生产总值的比值。计算方法:单位GDP能耗(吨标煤/万元)=能源消耗总量(吨标准煤)÷地区生产总值(万元,不变价)

(3)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市(县)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的新鲜用水量。计算方法: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吨/万元)=新鲜用水量(吨)÷工业增加值(万元,不变价)。

(4)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指田间实际净灌溉用水总量与毛灌溉用水总量的比值。净灌溉用水总量指在同一时段内进入田间的灌溉用水量,毛灌溉用水总量指在灌溉季节从水源引入的灌溉用量。计算方法: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农业净灌溉用水总量÷农业毛灌溉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指综合利用的秸秆数量占秸秆总量的比例。秸秆综合利用包括秸秆气化、饲料化、秸秆还田、编织和作为燃料,不包括野外(田间)焚烧、废弃等。计算方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重量÷秸秆产生总重量×100%。

(6)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指集约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通过还田、沼气、堆肥、培养料等方式利用的畜禽粪污量与畜禽粪污产生总量的比率。计算方法: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畜禽粪污利用量÷畜禽粪污产生总量×100%。

(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指各工业企业当年处置及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量(包括综合处置利用往年工业固体废物储存量)之和占当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之和的百分比。计算方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量÷(当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处置及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

(8)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量占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总量的比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量指城镇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装置)净化处理,达到再生水水质标准和水量要求,并用于农业、绿地浇灌和城市杂用(洗涤、冲渣和生活冲厕、洗车、景观等)等方面的水量。计算方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总量×100%。

(9)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指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总量占餐厨废弃物产生总量的比率。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总量是指回收的并实行了生产沼气、生物柴油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置以及处置后产生的弃渣、废水等废弃物得到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的餐厨废弃物数量。计算方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总量÷餐厨废弃物产生总量×100%。

(10)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指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量占建筑废弃物产生总量的比率。建筑废弃物是指在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建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计算方法: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量÷建筑废弃物产生总量×100%。

(11)城镇生活污水达标处理率:指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并且能够达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19-2002)相应等级的生活污水处理量占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计算方法:城镇生活污水达标处理率(%)=处理后达标的城市生活污水量÷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100%。

(12)污泥综合利用率:指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被再次利用的量占整个污泥总量的比重。计算方法:污泥综合利用率(%)=污泥综合利用总量÷污泥产生量×100%。

2、名词解释

(13)循环型企业:指以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应用现代生产技术和环保技术,实现企业清洁生产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企业。

(14)循环型园区:指推进现有的各类园区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原则,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突破循环经济关键链接技术,合理延伸产业链并循环链接,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实现园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废物“零排放”,不断增强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15)循环型社区:指将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于社区建设、管理和新区开发中,从经济领域辐射到广泛的社会领域,在公众中真正引发一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革命,其内涵是将生态思维贯穿于经济、社会活动全过程,构建全新的可持续发展社区。

(16)低碳家庭:指在生活中以节能减排为宗旨的家庭。在日常生活中尽最大可能地减少能源消耗,减低二氧化碳的排放,实现一种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低代价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原标题:扬州市“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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