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4月18日晚公告称,接第一大股东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正投资)通知,东正投资股东已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就东正投资股权100%转让给阳光集团事宜达成意向书。目前,双方正根据意向书的约定,展开尽职调查、协议条款谈判等工作。龙净环保表示,公司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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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净环保大股东36亿元转让控股权 上交所追问阳光集团为何溢价56.6%接盘

2017-04-20 09:24 来源: 证券日报 

龙净环保4月18日晚公告称,接第一大股东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正投资”)通知,东正投资股东已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就东正投资股权100%转让给阳光集团事宜达成意向书。目前,双方正根据意向书的约定,展开尽职调查、协议条款谈判等工作。

龙净环保表示,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为周苏华,如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最终实施完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据了解,东正投资持有龙净环保1.835亿股,持股比例为17.1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龙净环保介绍,双方初步确定上述股权转价款约在人民币36亿元至38亿元之间(以人民币20元/股计算东正投资持有的龙净环保全部股份的价款,再根据东正投资除持有的龙净环保全部股份之外的其他全部资产的净资产价值之和确定)。

这一股权转让受到了上交所的关注。龙净环保4月18日晚同时发布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的问询函》。

上交所要求相关方披露此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据了解,龙净环保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12.77元/股,而此次股权转让价格约为20元/股,这意味着阳光集团将溢价56.6%接盘上述股份。上交所要求交易双方结合双方关系、利益安排以及公司经营业绩等情况,补充说明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作价依据及合理性、溢价收购的原因与主要考虑,以及股东决策是否审慎合理。

此外,上交所还要求阳光集团披露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情况;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情况;本次股权受让的目的;交易资金的来源并明确是否使用杠杆资金,如资金来源于借贷,应简要说明借贷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借贷方、借贷数额、利息、借贷期限、担保及其他重要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近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转让控制权的案例逐渐增多,但多因上市公司业绩不佳。而龙净环保近年来的业绩一直稳定增长。

4月18日,龙净环保还发布了2016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司去年实现营业收入80.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3亿元,同比增长18.52%。龙净环保表示,2016年度,在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提速扩围”的大背景下,“抢收抢种”仍然是公司的主旋律,“从头再来”的年度主题得到贯彻落实。公司环保主营业务收入突破80亿元大关,净利润再创历史新高,主要财务指标均有所增长。

此外,同花顺数据显示,龙净环保于2011年上市,2011年至2015年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亿元、2.9亿元、4.567亿元、4.63亿元、5.6亿元。

原标题:龙净环保大股东36亿元转让控股权 上交所追问阳光集团为何溢价56.6%接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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