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渗坑总计约35万平方米2017年4月18日,据民间环保组织两江环保报道,河北、天津等地存在超大规模的工业污水渗坑污染,这批渗坑面积大,存续时间长,或已对当地的地下水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根据两江环保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内容,这批渗坑共有三处,分别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南赵扶镇与天津市静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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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梳理!津冀渗坑污染全事件追踪

2017-04-28 10:07 来源: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产业联盟 作者: 小白

污水渗坑总计约35万平方米

2017年4月18日,据民间环保组织“两江环保”报道,河北、天津等地存在超大规模的工业污水渗坑污染,这批渗坑面积大,存续时间长,或已对当地的地下水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


根据两江环保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内容,这批渗坑共有三处,分别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南赵扶镇与天津市静海区西翟庄镇佟家庄村,面积分别约为170000平方米、30000平方米、150000平方米,总计约35万平方米。



位置: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南赵扶镇

面积:约170000平方米

状态:废水呈锈红色、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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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南赵扶镇

面积:约30000平方米

状态:废水呈锈红色、酸性,由于存放时间长,已大量渗出。



位置:天津市静海区西翟庄镇佟家庄村

面积:约150000平方米

状态:渗坑废水为锈红色,酸性,废水PH值约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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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两江环保称,在过去的调查中,在河北黄骅、沧州、石家庄等地都发现了大量的渗坑,涉及化工、皮革、金属加工等行业,对当地的地下水、土壤都造成了长期且重大的污染。

面对触目惊心的报道图片,环保部雷霆出击!表示正在详查,绝不姑息!

2017年4月19日 19日下午14:36,环保部称已会同河北省政府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有关调查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19日下午18:02,环保部再发公告称,初步查明廊坊市大城县渗坑污染问题基本属实,据大城县政府反映,两处土坑均为多年挖土形成,2013年曾发生废酸违法倾倒事件,导致坑内存水及土壤受到污染。废酸倾倒事件发生后,大城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污染水体进行了治理,但治理工作一直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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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环境保护部已会同天津市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媒体反映的天津市静海区西翟庄镇污水渗坑问题开展现场调查。有关调查情况将及时发布。


4月19日大城县政府回应,按照环保部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制定进一步治理举措,包括成立了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渗坑治理领导小组,积极联系国内顶尖治理公司对污染水体进行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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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0日至23日

天津:启动环保自查自纠大检查

事件发生后,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鸿忠、市长王东峰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坚决彻查、依法治理、严格问责。同时要求在全市范围开展自查自纠大检查。联合调查组将继续深入调查,对静海区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责任认定,依纪依法追责。

4月20日,天津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大检查动员会,要求以静海区渗坑污染问题为鉴,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开展排查整治。

天津全市组成16个局级干部为组长的专项督查组,全面排查大气、水、土壤污染和生态保护等问题,同时组织17个专项环保执法检查组对各区开展交叉互查。

天津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工业渗坑治理后督查,逐一检查全市2015年治理完成的92个渗坑。

此外,天津市环保局还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摸清周边环境状况,二是高标准科学整改治理,三是立即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河北:多名责任人已被处分

事件发生后,河北省、廊坊市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廊坊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的联合调查组赶赴大城县开展调查。

廊坊市纪委监察局启动问责程序,组织调查组连夜赶赴大城县开展调查工作,4月22日公布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经纪委调查认定,大城县政府、南赵扶镇、大城县环保局均未正确履职,致使两个被严重污染的渗坑至今没有得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廊坊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大城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刘国旺(2013年9月至2017年2月任大城县政府副县长,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大城县人大副主任刘增怀(2011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南赵扶镇党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马东浩(2015年11月任南赵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内警告处分。大城县环保局原局长李洪永,因犯贪污罪于2016年8月22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不再处分。

此外,大城县政府副县长肖建军、大城县南赵扶镇党委书记高伟、大城县环保局局长樊军良、大城县南赵扶镇武装部长毕文记(分管环保工作)、大城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中队负责人叶巍(负责南赵扶镇片区环保工作)5人任职时间较短,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责成大城县纪委对其他涉案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追责。

4月21日至22日,河北省副省长李谦多次批示,并代表省委、省政府到廊坊市大城县,现场调度污水渗坑处置问题,并要求廊坊市、大城县认真调查、整改、问责,尽快治理到位,确保水环境安全。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书记、省长批示精神,4月21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8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渗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河北省渗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渗坑档案,实行台账管理,明确整治目标和责任人员,切实做到全覆盖,严厉打击利用渗坑违法排污行为,确保全省水环境安全。

目前,廊坊市大城县已邀请清华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河北省地球物理勘察院等单位,水、土壤和污泥治理领域多位权威专家组成了渗坑治理修复技术组、地质勘查组、工业流程组和工程实施组,迅速开展渗坑水质、底泥,周边地下水质以及土壤的取样检测工作。

4月21日上午,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在环保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环保部对污水渗坑事件高度重视,目前还没有完全调查清楚,正在组织土壤详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他同时表态,“对此类问题,环保部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田为勇说,对污水渗坑事件,至少涉及两方面违法行为:一是用渗坑渗井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污。不管渗坑怎么形成的,历经多少年形成的,都是在非法排放污染物;二是非法排放危险废物,这个污染跟以前有些不太一样的地方,就是企业通过非法倾倒排放一些废物产生的。

“从立法来看,比如说渗坑、渗井的问题,早在2008年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的时候就已经列进去了,也就是说那时对此类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就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了。2013年,‘两高’司法解释把它作为入刑的一种,此类违法行为是要判刑的。2015年《环境保护法》实施以后,更多手段可以适用于这种问题。这说明该问题已相当严重,必须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进行打击。”田为勇说。

为深刻汲取大城县渗坑污染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做好生态环境整治工作,4月23日上午,廊坊市委、市政府在大城县召开了南三县(霸州市、文安县、大城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大会,要求在全市域特别是渗坑问题、散乱污问题突出的以上三县迅速开展渗坑专项治理、涉酸企业专项治理、“散乱污”专项治理、农村乡镇垃圾治理,下最大力气,在最短时间内取得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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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河北省各级环保部门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环保部具体指导下,全面排查全省行政区域内的渗坑水质及纳污情况,严肃查处渗坑排污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置、科学修复监测超标的渗坑。一是进一步摸清全省现存渗坑底数。对2013年已经排查整治过的渗坑开展“回头看”,对治理未到位、存在反弹现象的,纳入整治范围;集中力量加强对涉水企业、特别是涉重金属和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企业排水去向和达标情况的检查。二是对排查出的渗坑立即组织监测。河北省环保厅要求各市环保局对辖区内排查发现的渗坑,要立即组织进行水质监测,对水质超标的要监测底泥和周边土壤,对底泥和土壤超标的要监测地下水。对监测数据异常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根源,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修复整改方案。三是严查涉水违法行为。河北省环保厅要求各市环保局要采取集中执法、联合执法、措施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利用渗坑排污、恶意倾倒工业废水和危险废物的违法问题。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包括渗坑名单及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数据结果、修复方案、修复结果等情况。

2017年4月25日 环保部网站分别发布《挂牌督办通知》文件,对“河北省大城县渗坑污染问题”“天津市静海区渗坑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环保部两份通知的督办期限要求均为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督办事项。有了这个明确的时间表,治理就更有谱。

据悉,大城县两处渗坑于2013年因发生废酸违法倾倒事件导致坑内存水及土壤受到污染。现场采样监测两处渗坑共14个点位中,pH值小于3的有12个,1个点位铜、锌、铬、镍严重超标,1个点位铜、锌、铬、镍、镉、铅严重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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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要求,督促大城县政府立即制定科学的治理方案,切实做好渗坑治理工作,在解决媒体反映渗坑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在全县(区)范围内开展排查,强化污染治理,严厉打击违法倾倒行为;加强对地下水、底泥和周边土壤的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细化治理措施,确保治理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和治理进度,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对当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静海区渗坑因常年废酸违法倾倒导致坑内存水及土壤受到污染。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pH 值约为2.17,铁、锌数据严重超标。

环境保护部要求,督促静海区政府切实做好渗坑治理工作,在解决媒体反映渗坑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在全县(区)范围内开展排查,强化污染治理,严厉打击违法倾倒行为;加强对地下水、底泥和周边土壤的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细化治理措施,确保治理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和治理进度,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何为渗坑?

渗坑是一种低成本的污水处理方式。在传统农村,常用各种形式的渗坑、渗井来处理家庭生活污水。简单说,就是挖个坑或者打口井,把污水倒进去,利用土壤及其中的微生物,来过滤和降解少量污染物。包括很多农村的化粪池,其实就是渗坑的一种。

但在缺少或不能以天然河流作为排水渠的北方,工业企业通过渗坑渗井方式排放大量污水时,如果未做充分的预先净化处理,则将使排污量远远超出土壤有限的降解能力,造成严重的水环境特别是地下水环境污染。更严重的在于,在华北的一些地方,除渗坑之外,更隐秘、危害也更大的是把污水排入打不出水的废弃深井,直接污染地下水。

廊坊、静海这几个渗坑,显然是企业直接排放污水的结果。

专家:渗坑内废水危害极大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王占生告诉北青报记者,废水是明文规定不能用渗坑的,尤其是工业废水。按照地层构造,一般第一层为浅水层,第二层为黏土,是隔水层,黏土以下则属于地下三层。黏土层若被破坏,污水将会渗入地下,将地下水污染。只有黏土质很好时,地下水才不会被污染。

据王占生判断,按照这次的渗坑污染程度,地表水都已被污染。若是村民挖井8米深水仍泛红,地下水极有可能也已被污染。“怎么能渗呢?生活污水都不能渗,渗坑本身就很错误了。”王占生说道。

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环境保护法》修订第四十二条、第六十三条命令禁止渗坑、渗井排污,违法者承担刑事责任。

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环境保护法》修订第四十二条、第六十三条命令禁止渗坑、渗井排污,违法者承担刑事责任。

王占生介绍,按照规定,工业废水要经过企业处理达标后再排放至河道。渗坑的存在,是因为企业根本不想处理废水,直接排入地下。而此次涉事的有色金属、重金属企业的废水危害极大。正常饮用水的Ph值在6.5—8.5,而此次天津的渗坑污水据两江环保中心检测Ph值为1,属于强酸。

对于渗坑治理,王占生解释道,一般工业废水比生活污水要难治理,而渗坑的治理则难上加难,耗资也更巨大,对土地的修复很难。“渗坑就难了,连污染的土壤都要治理,那就难度大了”。彻底治理土壤意味着要将原先的土做移出处理,若是暂时性防止进一步恶化则要对渗坑加不透水保护膜,防止雨水渗透进一步污染。具体治理流程则要根据污染程度对废水进行实验,或者采用生活污水对已污染水质提供营养,进一步则要用生物降解、化学处理或者物理处理方法。而其中物理吸附,耗资最多。

渗坑污染 癌症高发

附近村民告诉记者,近两三年来,村里得癌症的人越来越多,光是今年春节过后,就至少有5人因为癌症去世,有的是肺癌,有的是肝癌,还有的是食道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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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刚过,南赵扶镇村民张茂赞(音)就因为食道癌去世了,享年54岁。

他的家人说,前年,张茂赞感觉身体“不对劲”,去医院检查,被查出患有食道癌。去年,他在天津肿瘤医院做了手术,加上后期治疗,前前后后总共花了30多万元,不过还是没能挽回他的生命。

“以前,村里边很少有得癌症的。就是这两三年,出现了好几个。光是今年过完年,就至少有5个人因为癌症去世,有的是肺癌,有的是肝癌。”张茂赞的家人说。

直到现在,张茂赞的家人还是没有搞清楚他为什么得了癌症,村子里为什么多了那么多患癌症的村民。

张茂赞家在东北面,直线距离大约600米远的地方,就是此次被发现的3万平方米的工业污水渗坑。再往北700米左右,则是那个17万平方米的工业污水渗坑。4月20日,《华夏时报》记者在这里看到,3万平方米的渗坑旁边是一个废弃的化肥厂。据大城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介绍,该化肥厂上世纪80年代发生过一次爆炸,然后就倒闭了;17万平方米的渗坑则是一家砖厂的旧址,2015年廊坊市取缔砖瓦窑时,砖厂被拆除,废坑则遗留了下来。

两处渗坑,周围100多米的范围内都能看到庄稼地,种着绿油油的小麦。不过,村民蔡义起表示,渗坑里的水也影响到了农作物的生长。“种玉米的时候,同样一块地,距离渗坑远的半边都长得有半人高了,距离渗坑近的半边还没长出来。”

渗坑周围都是沙质土壤。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刘阳生告诉本报记者,土壤的地质环境对污染影响很大,沙土的受污染程度会比黏土、黄土严重很多。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徐海云表示,渗坑里的污水如果长时间存放,会导致地下水污染。而根据大城县人民政府的说明,这些渗坑早在2013年就已经存在了。

张茂赞的家人说,他们喝的水都是村里边统一打的深井水。至于是不是已经被污染了,他们也不知道。

村民马永辉家中就长期饮用着桶装纯净水,但做饭仍需用到家中的井水。据其介绍,虽然不少年轻人购买了纯净水,但对村里大部分老人来说,仍不得不靠井水生活。村民孙文正表示,2015年曾有村民用砖厂渗坑中的水浇玉米,结果玉米全死了。最近七、八年,村民们开始发现,村里得各种癌症的人越来的越多。“这些年村里死人,70%都是因癌症死的。”村民张老汉说,他的弟弟就在54岁时死于食道癌。2015年秋,孙少锦现年72岁的老伴孙金凤被查出患有中晚期肺癌。如今孙金凤仍在大城县接受治疗。与她相隔数间的病房里,则躺着同村同患肺癌的陈老太。“从今年春节到现在,已有五、六个人因癌症而死。”马金才说,自己的大哥、二哥、二嫂和三哥生前都患有癌症。村内癌症高发,村民们为此纷纷怀疑,与村内污水渗坑有关。让村民们更担心的是,村内的癌症发病率似乎正在攀升——“村里30多岁得癌症死的有好几个。”


图为孙少锦老伴孙金凤在大城县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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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冀渗坑事件至此告一段落,但是治理并未停息,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给了大家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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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闻】津冀渗坑污染全事件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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