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项目20161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昆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乌鲁木齐七道湾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鼓风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乌鲁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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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七道湾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鼓风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7-06-07 14:57 来源: 新疆经济报 

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项目20161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昆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乌鲁木齐七道湾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鼓风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污水处理厂厂区内进行提标改造,主要接纳水磨沟区、碱泉街片区及卡子湾片区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乌鲁木齐七道湾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鼓风机设备采购(离心式鼓风机280kw,3台)。负责供货范围内设备的产品设计、制造、防腐、厂内预组装及检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及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和有关技术服务的提供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设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是投标货物(鼓风机)的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的资格证明)或是具有资质的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书面唯一授权);

3.3投标人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

3.4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厂家在中国境内具有完备的技术实力,提供工艺、电气、自控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人员;

3.5制造商2010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承担过3个不低于5万m3/d新疆或国内高寒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的设备供货项目,同时提供相应的用户证明或合同复印件以证明;3.6同一品牌货物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在乌鲁木齐市水务局网站对应的“招标投标公告”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乌鲁木齐市水务局网址:www.wlmqsswj.com

5招标人不组织踏勘及答疑。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7月4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格尔街益民大厦主楼515标书送达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同时在《新疆经济报》、乌鲁木齐市水务局网、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新宏信大厦2106室联系人:刘菊红联系电话:0991-2336667传真:0991-2336667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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