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对外投资松原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松原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况:
1、2016年4月26日,公司与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宁江政府”或“甲方”)签署了《松原市宁江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就公司在松原市宁江区投资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达成框架协议。(公告编号:2016-066)
2、2016年7月19日,公司与宁江政府签署《松原市宁江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在宁江区境内投资新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3、2016年7月25日,公司在扶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松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宁江分局分别完成了原子公司扶余长青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扶余长青”)的企业迁移及相关变更登记,扶余长青变更为松原市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原长青”),根据本协议约定作为项目公司承接本协议所规定乙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告编号:2016-116)。
4、2017年5月10日,松原长青获吉林省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松原市发改委关于松原市长青生物质能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松发改审批[2017]81号)(以下简称“核准文件”)。核准项目规模为新建1×130t/h高温高压生物质锅炉,配1×30MW高温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估算总投资36249万元。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项目的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公司信息情况
名称:松原市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雅达虹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谢世文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09月29日
经营期限:2013年09月29日至2024年07月08日
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及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供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项目预计基本情况(根据核准文件口径)
1、新建1×130t/h高温高压生物质锅炉,配1×30MW高温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建设规模为年消耗生物质原料27.13万吨,年发电量24000万kw?h。项目估算总投资3.62亿元。
2、项目资金筹措: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建设期:21个月。
4、项目可行性分析、市场前景:
经公司初步评估及分析,本项目投产后,可减少火力发电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有助于改善环境,最大限度的发挥环保效益,节约能源,具有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本项目利用当地丰富的生物质资源发电,同时对外供热,有利于对现有传统的能源结构的补充并提高用能效率,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配置,为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利保证。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公司在松原市投资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主要为了加大公司在环保产业方面的比重,扩大公司的销售额及盈利,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本项目还满足了松原市生物质综合开发能源战略,以及区域内建筑集群的供热需求,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推动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的燃料结构为当地农作物秸秆及周边的大米和花生加工废弃物,若当地农业种植面积及周边的大米和花生加工产业的结构发生重大改变,将影响本项目的燃料供应。
(2)本项目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发电上网,燃料价格及国家政策的变化将影响发电收益。
(3)关于供热部分,用量及参数仍需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4)当地的秸秆收储运系统的建立需要一定的时间。。
(5)环评、土地等手续的办理进度将影响到该项目的实施进度。
3、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大公司在环保产业方面的比重,扩大公司的销售额及盈利。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项目投资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3)若本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2017年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
1、本项目将视当地配套条件的情况,适时启动建设工作,公司将对项目的进展情况作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日
原标题: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松原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