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四川省城镇污水厂的运行管理,我厅拟立项由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和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主编制订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四川省城镇污水厂运行管理标准》(简称《标准》)。
《标准》适用范围:适用于四川省内建制镇、县城及县级市、地级市以及省会城市(区域中心城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基础管理、产品质量管理、运行管理、应急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技术进步等。
现予以公示,若有不同意见,请于2017年8月2日前反馈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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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