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四川省环保厅印发了《四川省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川环函〔2017〕1803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省环境监测总站: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8月31日召开的“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关于做好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70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成立了四川省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制定了《四川省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实施方案》,现一并印发你们,并结合以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要深刻认识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必然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及我厅要求,按照我省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高效推进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要按照国家和省《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计划,抓紧做好我省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以下简称国考断面)点位上收、采测分离及水站选址建设准备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快速推进,确保事权上收过渡期间及后期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监测数据连续完整。
三、强力保障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要做好事权上收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和协调配合工作,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采测分离及站房用地、电力供应、网络通讯等水站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