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是一种合理使用自然资源、能源并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已成为一种国际发展共识。2002年,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出台。去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共同颁布实施了新的《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三类企业被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则明确提出,今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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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浙江近千家企业实现清洁生产 78家获政策优惠

2017-09-20 15:44 来源:浙江环保 作者: 江帆

清洁生产,是一种合理使用自然资源、能源并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已成为一种国际发展共识。

2002年,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出台。去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共同颁布实施了新的《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三类企业被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则明确提出,今年正式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批纳入的八个行业相关企业大部分在国家要求开展的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内。

清洁生产在我国,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浙江省78家企业因“绿”享政策优惠

清洁生产,在浙江已然成为一种新风尚。

近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公布2016年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名单,杭州怡尔印务有限公司等997家企业榜上有名。

而就在不久前,浙江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刚授予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等78家企业为“2016年度浙江省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称号(有效期截止2022年)。

根据规定,获得“浙江省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的先进企业,将获得政策优惠:

从事具有推广价值的清洁生产、环保产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等符合产业政策重点技改项目以及省级重点技术创新项目,优先给予支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项目(产品)的,积极落实财政、税收优惠政策。逐步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

从事具有推广价值的环境污染治理示范工程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及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示范工程项目的,所报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可按环保资金管理权限优先安排环保贷款和贴息。

根据《浙江省创建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办法(试行)》,  对“浙江省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原则上每三年复查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浙江省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1、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的;

2、违反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法律法规或群众反映较大并经查证属实的;

3、停产、破产的;

4、弄虚作假或已不具备创建条件的。

今年436家企业面临强制性审核

今年5月,省环保厅公布2017年度浙江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点击可查看),全省共436家企业榜上有名。

其中包括:

水污染防治企业71家

大气污染防治企业96家

重金属污染防治企业71家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企业198家

涵盖到了“水土气”防治的方方面面。


清洁生产审核是指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进而选定技术可行、经济合算及符合环境保护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清洁生产审核能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从而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原则上包括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方案的产生和筛选、方案的确定、方案的实施、持续清洁生产等。

原标题:去年浙江近千家企业实现清洁生产,78家获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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