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2017年院士增选工作于年初正式启动,通过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提名和院士提名两条途径,共提名了533名有效候选人。6月4-10日,召开了院士增选第一轮评审会议,选举产生了进入第二轮评审的候选人205位。第一轮评审会议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候选人材料公示、审核把关和投诉处理等工作,并将进入第二轮评审的候选人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备案。10月30日-11月3日,召开了院士增选第二轮评审和选举会议,经各学部选举和全院全体院士大会终选等程序,选举产生了67位新当选院士。
新当选的67名院士中,男性63人,占94%;女性4人,占6%。最小年龄49岁,最大年龄67岁,平均年龄56.37岁。60岁(含)以下的57人,占85%;61岁至70岁(含)的10人,占15%,更多优秀的中青年工程科技专家当选,其中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入围6人。新当选院士中,来自高等院校的有31人,占46.2%;研究院所18人,占26.9%;企业及医院18人,占26.9%。多位来自企业和基层一线的工程科技专家,以及长期工作在新疆、甘肃等西部边远地区的优秀专家当选。外籍院士增选结果同步产生,本次增选共有18位外籍专家当选为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通过本次院士增选,我院院士队伍的年龄结构、学科覆盖和地区分布进一步改善,这将更有利于发挥院士群体的作用,推动我国工程技术的发展和激励优秀人才的成长。外籍院士队伍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也从增选机制上为今后打下了坚实基础。这将为我国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我院在国际工程科技界的影响力,建设国际一流的工程院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2017年院士增选,我院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了相关工作。
严把政治关,进一步加强党组对增选工作的领导。工程院党组对增选工作高度重视,按照中央巡视组的要求,依法依规严把入口关。增选启动时,以院党组名义致信全体院士,要求院士坚决抵制一切不当和违规行为,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及时通过主席团、全体院士大会组织院士们进行认真学习。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增选工作的领导,落实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相关工作,2017年8月,院党组成立了院士增选工作领导小组。增选过程中,院士增选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投诉调查、违纪违规候选人处理等工作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意见。根据中央巡视组意见,对《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进行修订。按照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精神,制定《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补充规定》,加强和规范对候选人违纪违规等问题的处理,不断提高院士增选工作法治化水平。
匡正风气,进一步彰显学风和品行导向。对候选人学风道德以及政治经济等问题格外重视、严肃对待。第一轮评审环节,暂停了1位涉及论文被撤稿事件候选人的资格。第二轮评审环节,暂停了1位因违反八项规定尚在诫勉谈话影响期内候选人的资格,对3位相关候选人的违纪情况在学部范围进行通报。评审选举过程中,要求院士们更加注重了解候选人的学风道德、政治经济表现和个人品行等情况。对于存在学风不端、道德缺陷等“硬伤”的候选人要格外慎重,对于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者政治经济问题尚未作出结论的候选人要果断“搁置”。院士们普遍反馈,这些措施对于树立正确导向、匡正风气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完善政策,进一步优化增选工作机制。实行“双渠道”提名,允许候选人同时通过院士和学术团体提名,稳定和支持学术团体提名渠道,充分发挥两个提名渠道的互补作用。改进特别提名工作,将对特别提名候选人研究成果的密级要求由绝密级改为机密级,为更多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的优秀专家创造了提名和参选机会。落实分类调查机制,认真梳理区分学术学风类投诉,以及政治经济、道德品行与其他类投诉“两类投诉”,科学合理地提出处理意见。学术学风类投诉,由学部常委会确定有关院士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政治经济、道德品行与其他类投诉,委托候选人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中国工程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改进完善院士制度成果,着力加强院士队伍建设,推动我国工程科技事业科学发展,为促进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院院士增选工作的支持!希望继续关心中国工程院的工作,关注中国工程科技事业的发展。
中国工程院2017年院士增选结果已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备案,现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