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近日,淮北市、县、区政府与全市10家重点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责任书要求,企业对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承担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要承担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土壤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方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用地新增污染。市、县、区政府将对企业执行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原标题:淮北市县区政府与重点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