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保成为十九大重要议题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发展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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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报告|环保成为十九大重要议题 环保行业进入发展新时期

2017-12-21 15:23 来源: 中信建投环保团队 作者: 李俊松 于洋等

摘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保成为十九大重要议题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发展生态文明、深化环保体制改革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环保不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将成为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国家生活的一项“主旋律“。

国际视角:库兹涅茨拐点即将来临,环境产业进入高速增长历史阶段

通过对日本、美国的发展历史进行梳理可以看出,两国环境产业发展均经历了“重经济、轻环境”、“寻求经济与环境的平衡点”、“强调可持续发展”三个阶段。2016年中国人均GDP水平达8123美元,相当于发达国家20世纪70年代后期阶段,日美在这一阶段开始了产业结构转型、之后环保产业快速发展。按照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规律,当经济发展、人均收入达到一定水平,用于环保技术研发的经费投入和设备购买的资金额逐渐增大,之后环境质量将出现好转,中国正在逼近库兹涅茨拐点,环境产业高速增长的历史阶段即将到来。

国内观察:从“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环保内生动力加速释放

目前阶段,随着政策体系的逐步构建,我国环保产业主体参与环保工作的内生驱动力正在快速释放,从“被动”变为“主动”,自下而上的完成从“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的蜕变,这一关键性的转变将为整个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巨大动能。社会各方主动参与环保的大趋势正在形成,环保产业的变革即将来临。

正文:

前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保产业发展进入新时期

环保成为十九大重要议题。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十九大期间生态环保相关内容成为关注度颇高的重要议题之一。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发展生态文明、深化环保体制改革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环保不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将成为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国家生活的一项“主旋律”。

十九大报告中对于生态文明的论述,其主旨是要求统筹兼顾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做到发展和保护的并举并重,践行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世界银行公布的2016年中国人均GDP水平在8123美元,相当于日本1978年,美国的1976年,即发达国家20世纪70年代后期这一阶段,在这一时期日本和美国的产业结构发生转型、环保产业得到快速发展,相应的,中国环保产业也将进入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另外,当前阶段,随着政策体系的逐步构建,我国环保产业主体参与环保工作的内生驱动力正在快速释放,从“被动”变为“主动”,自下而上的完成从“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的蜕变,为整个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动能。环保产业发展将进入全新时期。

第一阶段(2000-1999年):“十五”期间,政府采取一系列加强环境保护的对策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投资;“十一五”期间,把主要环境污染物减排列入约束性指标,同时进一步制定了污染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法规,并将节能环保产业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一阶段的环保项目以政府主导投资为主,市场化程度较低,环保行业尚未形成完善的商业模式。

第二阶段(2000年至今):“十二五”以来,国家环境政策持续加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环境标准等,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陆续发布,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力度。这一阶段,政府对于环境污染的监管力度不断提升,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迅速提升,环保投资规模进一步提升;环保行业商业模式逐渐清晰,市场化程度提升,行业格局逐步形成,一批有品牌有实力的环保公司诞生。

第三阶段(十九大之后):预计政府方面对于环境保护的管理将更加“精细化”,通过相关政策的逐步落地,建立起科学、长效的环境管理体系,释放政府方、排污方、治污方的内在动能,完成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预计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将大幅增加,环保公司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中国市场有望诞生出全球性的大型国际化环保公司。

本篇策略报告中,我们首先对2017年环保板块走势及行业公司业绩情况进行介绍;之后分别通过对标日美两国的环保产业发展历程,以及梳理国内环保产业主体内生动力的变化来定位中国环保产业目前所处的历史阶段,探寻行业发展趋势;最后对“工业环保”、“煤改气”、“水环境治理”、“环卫服务”、“危废处置”以及“PPP模式”等热点领域及主题进行分析,以求对投资做出指导。

行业估值震荡回升,整体业绩稳定增长

下半年板块走势呈倒U型,子行业表现各异

2017年环保板块波动较大,整体走势不如大盘:上半年中信环保指数先升后降,在经历了7月初短暂的大幅下跌后开始稳步回升,而在11月初又进入回调期。截止到12月18日,中信环保指数自年初累计下跌1.99%,同期沪深300指数累计上涨20.40%,环保板块落后大盘22.39个百分点。

8月初中央环保督察组启动第四批督察,实现环保督察“全覆盖”。8月23日,环保部等联合京津冀及周边6省市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整治“散乱污”企业、治理散煤、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等任务。10月份,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0000亿元。不过从短期来看,政策和监管等因素对环保板块行情的影响不大显著,市场更加关心成长性强、业绩释放具有确定性的细分领域龙头。

我们将72家环保上市公司分成大气、水务、污水、固废、节能、监测进行分析。截止到12月18日,各子板块的年涨跌幅分别为-2.06%、-10.66%、23.75%、-6.06%、-4.56%和1.01%。一季度大气、污水、节能板块表现亮眼;二季度污水板块继续上涨,监测板块随着环保督察和雄安新区催化也出现大幅上涨。下半年以来,行业进入调整期,三季度基本为估值修复期,但由于7月初整体回调幅度较大,导致涨跌并不明显。10月之后,各子板块全线回调,目前只有污水和监测板块较年初保持了正收益。

板块业绩增长明显,营收利润创新高

我们选择的72家环保上市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共实现营业收入1466亿元,同比增长34.6%,增幅同比提高8.41个百分点;实现归母净利润191亿元,同比增长31.3%,增幅同比提高11.5个百分点,营收业绩增长速度创阶段性新高。行业整体毛利率27.8%,同比下降1.86个百分点;归母净利率13.8%,同比下降0.20个百分点,受市场竞争盈利水平有所下滑。

期间费用率方面,环保板块整体的三大费用率均有所下降:销售费用率3.94%,同比下降1.11个百分点;管理费用率10.2%,同比下降2.77个百分点;财务费用率3.36%,同比下降0.13个百分点。

分子行业来看,节能减排、土壤修复子行业的营收增速最高,而土壤修复、节能减排、环境监测、污水处理子行业的净利润增速较高,均在50%上下水平。与此同时,节能减排、水务运营子行业的毛利率下降最为显著,而土壤修复、环境监测成为为数不多毛利率显著增长的子行业。净利率方面,仅固废处理子行业下降较为明显,主要因为盛运环保、中国天楹净利率下降较多,而污水处理、土壤修复、环境监测子行业净利率增长均超过1.5%。

估值稳中有降,看好后续进入上升期

整体来看,环保行业估值高于公用事业板块和整体市场水平。下半年由于行情在7月和11月的回调,叠加上行业整体业绩增速仍维持良好水平,目前环保股的估值水平已调整到近三年来的最低位。12月18日,中信环保指数滚动PE为34.46倍,市净率为3.18倍;比2016年2月29日PE35.20倍、PB3.39的阶段性低点还要低。我们认为,随着政策利好落地和上市公司业绩逐步释放,环保板块估值将重回上升区间。

分子行业看,水务行业估值水平最低,其预测PE年初以来基本保持在30倍以下;而污水处理行业的估值由于今年新股较多等因素行情表现最好,并未像其他子板块一样呈现下降趋势。总体来看,环保大部分子板块的预测PE都在30倍左右,结合三季报行业整体业绩增速在30%左右,我们认为现在的估值水平较为合理,而对于高景气度的子板块和成长性较的上市公司,其估值将有更大的提升空间。

国际视角:库兹涅茨拐点即将来临,环境产业进入高速增长历史阶段

对标日美,中国即将迎来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拐点

人均GDP测度可比阶段,中国正处于发达国家70年代

对标日美,中国已经进入产业机构转型,环保产业快速发展时期。分析当前中国的发展阶段与发达国家的历史阶段的相似度,研究相应时期发达国家环保产业发展历程,有助于准确把握中国环保产业发展方向。人均GDP水平是衡量一国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的重要指标。世界银行公布的2016年中国人均GDP水平在8123美元,相当于日本1978年,美国的1976年,即发达国家20世纪70年代后期这一阶段,即日美产业结构转型、环保产业快速发展的时期。

通过对日本、美国的经济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可以看出,其环境产业发展一般都会经历三个阶段,分别是“重视经济发展、轻视环境保护”、“寻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强调可持续发展”。目前日本和美国的环保产业已成为全球领先的成熟产业,在改善环境质量、增加就业岗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仍处相对前期,行业集中度低,科技含量低,生产工艺落后等问题突出。关注分析日美20世纪60-80年代经济结构转型、环保产业发展的历程,对我国产业升级,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环保产业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拐点即将到来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nvironmentalKuznetsCurve)反映环境污染水平与国民收入的关系: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环境污染水平起初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收入的增加而上升;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随着收入上升,环境污染水平又会下降,呈现呈倒U型的曲线。日本、美国均经过相似阶段,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升,环境污染先不断上升,后期随着环保产业投资的增加、产业规模的扩大而下降。目前日本美国均已处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表述的工业化后期生态恢复阶段,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分析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可知,我国已经度过经济发展初级阶段,整体基本进入工业化后期,面临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时期,对自然资源能源的过度使用造成巨大的环境压力,带来严重污染。目前居民的环境质量-收入弹性较低,即环境质量在居民消费需求中并没有占有加高比重,但公众环保意识逐渐增强,绿色消费行为逐渐增多;经济发展、人均收入达到一定水平,用于环保技术研发的经费投入和设备购买的资金额逐渐增大。中国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转折点即将到来,环境质量将伴随产业转型、经济水平的提升而得到改善。

预期未来环保产业对国民经济的直接贡献将越来越大,逐渐成为改善经济运行质量、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经济技术档次的产业。我国环保产业内涵扩展的方向则将集中于传统的末端污染治理向洁净技术、洁净产品、环境服务等方面发展,环保产业概念也将演变为:“环境产业”或“绿色产业”——即新型环保产业,整个环保产业将进入发展新时期。

日本环境产业发展历程:从“公害之国”到碧水蓝天

战后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期,环境问题集中爆发

日本自19世纪末开始工业化,二战后经历短暂的经济恢复期,便进入经济高速发展期,石油危机后经济增长放缓,后进入经济全球化时期。其经济发展遵循“循序渐进”的产业政策。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部分环境污染问题逐渐显露:

1)工业化初期优先发展经济,忽视局部环境污染。1868年,作为日本近代史的重要转折点,明治维新运动开始,日本将学习西方、赶超西方作为国家重要战略,开始工业化浪潮。矿业、防治和钢铁业是日本资本主义起步的三大支柱产业。由矿山造成的污染是这一时期的主要公害问题。

2)工业化中后期,重工业发展迅速,环境污染严重。二战结束后,在政府的支持下,日本产业结构由轻工业为主逐步向重工业为主过渡,重点扶持钢铁和煤炭行业,经济发展主要包括两个阶段:战后经济恢复期和经济快速增长期。

1945-1955年,进入经济恢复时期。为了快速恢复生产力,推动经济发展,提出“贸易立国”战略,基于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和对轻工业品的需求,劳动力成本仅为美国的10%左右,日本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产业,主要为轻工业和轻型机械工业。同时为了提高工业发展的能力,日本采用倾斜式生产方式,开始大力发展煤炭、钢铁为中心的基础原材料工业。在这一阶段煤炭作为主要能源,产生大量二氧化硫和粉尘,致使各大工业城市出现不同程度的烟尘型大气污染。

1956-1970年,进入经济高速增长期。城市化速度加快,人口增长、收入提升带动了对住房、交通、耐用消费品的需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日本海岸线优势降低了运输成本,结合偏低的国际原材料价格,均促进了日本重化工业发展。钢铁产业和石油化工产业实现现代化,新兴产业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实现工业化,造船汽车工业相继达到国际水平。一跃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进入工业化后期并成为“世界工厂”,创造了战后经济奇迹。但与此同时,严重的环境事件被频繁曝光,成为社会公害和危机。

3)工业化完成,产业结构升级,以生活污染为主,面临全球环境危机。能源与环境危机促使日本产业结构转型,向轻化、高级化发展,保障“低污染、无公害”能源供给,大力推行节能技术、能源加工技术的研发推广。

1974-1990年,日本进入经济低速增长时期。石油危机的爆发使日本面临能源危机,重化工业受挫,投资内需增长驱动力下降,能源、原材料价格暴涨,生铁、粗钢等基础性材料的产量呈缓慢下滑趋势,附加值相对较高的锌镀板产量加速增长,机械行业能源消费与附加值比在制造业内部形成优势,推动产业转型,向精加工、深加工发展,促进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

1990年至今,日本进入经济全球化时期。“广场协议”后,日元升值,劳动力成本大幅上升,日本将制造业产业链向海外转移。海外直接投资为国内产业升级腾出空间,日本国内机械制造、房地产、物流、服务等产业迅速发展,经济结构向内需主导型转变,大力提倡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产业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9世纪60-70年代,环境问题集中爆发。如上文所述,聚焦19世纪60-70年代,经济高速增长伴随着资源能源的高投入、高消耗和污染物的高排放,以重工业为主的粗放型增长模式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污染。同时,工业规模扩大、过度使用地下水造成地表下陷,汽车的废气污染也极为严重。世界八大环境公害事件中,四件发生在日本,环境污染频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政府认识到环境污染成本已经大面积地侵蚀全体社会生活质量。

“痛痛病”事件:三井金属矿业经营的神冈矿山长期将因矿务活动产生的、含有重金属镉的大量废水排放至河里,导致当地居民镉中毒,症状表现为关节疼痛,骨骼变形,轻微活动可因其多发性病理骨折,最终衰弱疼痛而死。官方确认受害者数量达195名,直至2008年数量仍在增长中,造成经济损失逾500亿日元。

“水俣病”事件和“第二次水俣病”事件::1932-1972年,窒素公司水俣工厂长期将生产产生的含汞废水直接排放入水俣湾,汞含量高达70~150吨以上。汞通过食物链在动物、人体内富集,侵害神经细胞,破坏小脑和知觉系统,致使脑萎缩,患病死亡率高达44.3%。1973年,法院判决窒素公司支付3200万美元赔偿金,两年内共赔偿8000万美元。1966年,新潟县阿贺野川流域爆发同样的大范围疫情,史称“第二水俣病”。1967年新潟市民正式向法院控诉污染源昭和电工,开启了日本第一次正式的公害审判。截止1997年,官方认定水俣病受害者达12615人,死亡人数达1246人,直接经济损失达3000多亿日元。

“四日市哮喘”事件:作为日本石油工业四分之一的重要临海工业区,三重县四日市拥有3家石油化工联合企业,以及十余个石化大厂和一百余个中小企业。企业使用高硫重油作为生产原料,产生的石油工业含酚废水排入伊势湾,同时产生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导致四日市上空出现约500米的光化学烟雾,混有重金属粉尘,在吸入人体后造成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及肺气肿等呼吸感染疾病。1960年开始陆续出现哮喘病患者,截至1970年患病者逾500人。因全国石油工业的普及,千叶、传奇、横滨、名古屋等几十个城市均存在这种情况,截至1972年,全国患四日市哮喘患者达6376人。

法律法规、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市民运动驱动环保产业发展

环保法律法规体系逐渐完善,日本成为要求最严格国家。环境污染问题的严峻性,促使日本政府加速立法,完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政策体系。1965年国会成立污染咨询委员会和国家污染立法委员会,1967年内阁颁布《公害对策基本法》。1970年日本召开“公害国会”,专门讨论公害问题,颁布了14部防治公害的法律,1974年颁布《公害健康赔偿法》。各种公害对策法规出台后,作为常设的、统一实施防治公害对策的行政组织,环境厅由此诞生。污染者负担原则的实施,使日本成为“污染者的地狱”。

在行政机关的职责分配中,日本中央环境行政主管机关的主要职责为宏观管理,制定相关法规、发布标准由地方政府实施,地方最高行政长官(都、道、府县知事)负责地方污染整治,并直接向中央环境行政主管机关负责,地方享有较大权限自由。最高行政长官发挥协调作用,地方政府内部无严重职能冲突,以保证高管理效率。目前日本是世界上环保政策最为严格的国家。

70年代初,司法的公害裁判,对企业进行了严厉地惩治。四大公害诉讼中受害者全部获得胜诉,损害赔偿要件、因果关系证明的司法判断,显示法院保护受害者的坚定立场,对企业的态度产生巨大影响,促使企业不得不采取公害治理对策。

财政直接投资环保事业,补贴融资税收制度建立。1971年至2005年,日本环保领域的财政开支增长迅速,2000年达到峰值,约为1971年的30倍,之后出现一定程度的回落,环保财政开支占国家总预算的比例在0.8%-1.7%之间波动。另外,中央和地方政府不仅将财政资金直接投入到污染企业的治理项目中,还建立了环保企业补贴制度、优惠融资制度、减税制度,以保障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在大气治理方面,日本还建立起一套独具特色的救济、补偿制度。日本《救济公害健康受害者特别措施法》规定,需对因大气污染引起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等的患者医疗费实施补偿,须由个人支付部分中,相关的事务费由国家和地方自治体负担,医疗费、医疗津贴、护理津贴由企业界负担一半,另一半则由国家和地方自治体负担。

产业结构转型关注节能环保,源头治理淘汰高污染产业。由于日本经济在70年代增速放缓,1973年中东战争、石油危机爆发、国际石油价格飞涨,自然资源不足并严重依赖石油进口的制造业、重化工业受创。国内需求不足,世界经济减速,外需疲软,经济停滞,日本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产能过剩。在1975年时日本制造业的开工率仅为67.1%。政府开始推进第三次产业结构转型,向节能型、技术密集型和高附加值型转化,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节能减排,减少对石油依赖。

日本大力开发节能技术与新能源、强力治理公害、消解过剩产能、企业积极推行技术创新、扩大对外直接投资以及执行合理有效的补贴制度。工业化重点从石化钢铁等产业向附加值高且劳动力吸纳强的汽车、机械、电子加工等组装型产业转移,大力支持新兴高端产业发展,并促进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实行节约能源的产业政策,将节能环保作为八十年代重点扶持产业之一。实行科技立国政策,推动自主产品、技术研发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扶持以IT、IC及飞机制造业等为代表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并加大对外投资,向国外转移纺织、化纤、钢铁、有色金属和化工等夕阳产业和高耗能、高污染产业。

全国性“反公害”运动推动日本污染治理。由于环境污染带来的直接影响,公众反对公害的运动空前高涨,许多市民自发组织抗议活动,向企业和政府表达不满,并围绕健康医疗索赔、环保对策等,提出请愿甚至诉讼。最初以受害地居民请愿和患者为中心,后来引起媒体甚至真个社会的关注,演变成为“全国性的反公害运动”,成为日本治理污染出现转折的最关键因素。

日本在20多年治理包括大气污染在内的环境公害的过程中,各地居民参与、地方公共团体、政府措施、企业应对、政治压力等社会各方均做出了努力,环境治理的推进也是一个环境政策博弈机制形成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日本的产业政策和环境治理逐渐从“保障产业发展,还是保护环境”二者选一的对立局面变为产业与环境友好的两利局面。

环保产业成为支柱产业,环保技术居世界前列

随着环境治理投资的增加,日本的工业污染治理技术与装备相关产业得到飞速发展。在政策的推动下,烟气除尘、脱硫、工业污水治理等相关市场的巨大需求促使日本环保装备的总产值不断攀升,1976年相较于1966年增长逾10倍,整体环境质量改善。

各环保子领域逐步形成龙头企业,大量优秀中小企业脱颖而出。随着日本国内污染治理市场需求的持续释放,虽然后期工业废气处理、工业污水处理、工业废气处理有所回落,但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污泥处置、噪声对策等领域的产值增长迅速,2001年达到1.69万亿日元。日本在污水深度处理技术及装备、垃圾焚烧设备制造、脱硫脱硝等大气治理技术与装备领域,具备世界一流技术工艺水平。

环保技术达到世界领先位置。环保企业作为环境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利用自身优势,朝着生态化、创新化方向发展,在三废处理和土壤修复等环保技术方面进行研发,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协同政府一起打造出以资源循环利用为中心的环保产业链。在经过二三十年的飞速发展后,在部分细分领域,日本的综合实力已超过处于领先地位的美国。日本企业在短时间内成功降低了工业污染程度,同时创造了节约能源和其他资源的全新低废生产工艺流程,诞生了众多著名的环保设备生产企业。目前日本的环保技术同电子技术、汽车技术并列为世界三大先进技术。

美国环境产业发展历程:注重环境立法,“环保十年”成绩斐然

伴随工业化程度提高,环境污染频频发生

美国现代经济体系的建立经历了从19世纪工业革命开始到现在的两百多年,从农业社会、工业社会转变到信息社会,可以概括为四个阶段:

1)工业化起飞时期:18世纪末-1860年。18世纪末,美国开始进入工业化时代,充分利用欧洲工业革命的技术成果,使得工业化技术起点较高。19世纪初,美国初步建立了城市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拥有人口数量最大的农村地区成为城市制成品的主要消费市场,城市商贸以买卖和出口农业产品为主。1860年内战前,美国的东部、中西部地区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铁路交通网络系统和当时最完整的运河系统,逐渐消除地理上的阻隔。

2)工业化初期:1860-1930年。南北战争后种植园经济、奴隶制度被摧毁,美国大量修建铁路,架设桥梁,蒸汽机、钢铁行业发展迅速,科技发展促使美国实现农业的机械化。1914年时,美国占世界工业生产的比重从1870年的23%增长到了38%,同时成为世界最大的石油生产国和铜的最大消费国,生铁产量大于德国、英国和法国产量之和,钢产量几乎等于德国、英国、俄国和法国的产量之和。1925年,美国家庭数为2500万,汽车拥有量超过2000万。这一时期是美国环境污染的发生和发展期,随着传统制造业的迅猛发展,自然资源和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美国人在享受工业发展带来的物质财富和便利的同时,不得不接受伴随而来的环境污染,但1948年发生在匹兹堡南部小镇多诺拉的污染事件,让美国意识到环境问题的紧迫性。

3)工业化中后期:二战后至90年代初。战后初期,美国工业总产量占全球的1/2,外贸出口额占1/3,黄金储备占3/4,煤和石油占62%,钢为61%,汽车为84%,世界上85%的民用飞机和85%的冰箱、洗衣机为美国所产。50-60年代的十年间,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大批劳动力向服务业转移,美国进入后工业化阶段,产业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推动新一轮经济增长,美国经济保持了长达106个月的持续增长,GDP水平上升38%,人均消费水平增长35%,成为战后美国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之后经济增速有所回落,产业结构持续向轻化和高度化发展。与日本类似,在这一时期,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爆发了众多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与此同时,环境污染问题逐渐得到公众以及政府的重视,美国社会进入“环保十年”。

4)信息经济时代: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美国在信息技术革命的推动下,跨入信息经济和知识经济时代。信息资源与物质资源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以信息技术产业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以高新技术改造的现代农业、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作为主体产业,成为美国信息时代经济产业结构的主要特征。第三产业比重超过70%。

经济高速发展,环境问题暴露。在工业化中后期,空气、水、土地等污染问题与日俱增。美国河流湖泊的污染里程占总里程的35%以上,沿海和地下水污染十分严重;现代化农业大量使用化肥,导致土壤有机结构改变、自然生产力下降;土壤侵蚀现象严重。1966年,纽约发生空气逆温导致八九十人死于烟雾。1969年,圣芭芭拉发生漏油事件,上百万加仑石油灌入加利福尼亚海,油污杀死众多野生动物,浸透整个海滩。克利夫兰市的凯霍加河和伊利湖因被工业污染成为死气沉沉的臭水沟。1970-1980年期间,美国遭遇能源危机,用煤替代石油,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每年增长约5%,因热电厂燃烧含硫量高的燃料污染大气带来的损失,如植物受害、建筑物受损、人体受害的医疗开支等相当于美国GDP的2%,高达300亿美元左右。

“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1940年,洛杉矶车辆数量达250万辆,每天消耗约1600万升汽油,排放的汽车尾气中含有1000多吨碳氢化合物、300多吨氮氧化合物、700多吨一氧化碳等,与炼油厂、供油站等燃烧石油产生工业废气叠加后,导致光化学烟雾严重。加上洛杉矶三面环山,市区大气的水平流动相对缓慢。洛杉矶成为“雾城”。光化学烟雾损害人体,影响植物,柑橘减产、松树枯萎;酸雨现象日趋严重。1952年因呼吸系统衰竭死亡的65岁以上老人达400多人,1970年75%以上的市民患上了红眼病。

“多诺拉”事件:1948年,地处群山中的多诺拉市的钢铁厂、锌厂和硫酸厂排放出大量含二氧化硫的烟雾,在山谷中弥漫并持续多天,20人因吸入气体死亡,40%的居民患病。

环境立法、财政政策、产业化引导、市民运动助推环保产业发展

“环保十年”法案频繁出台,公益诉讼强化环境执法。20世纪六十年代,美国联邦政府无专职进行环境保护的机构,主要由卫生教育部、内务部和农业部等三家共同负责。1969年,发生了美国环保史划时代的标志性事件,国会通过《国家环保政策法案》,作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全面地把环境保护作为国家基本政策的法律,由此开启了美国出台相关政策和立法的浪潮,环境保护并进入法制化轨道,行政法规和立法成为保护环境的重要工具和手段。

随着社会环保意识的勃兴,国会在70年代制定一系列新的环保法案,内容涉及空气和水的保护、杀虫剂的管制、濒危物种的保护、危险化学品的控制、海洋和大陆架的保护、公共土地的监管。与此同时,联邦政府越来越多地承担环境保护责任,1970年成立国家环境保护局,统一行使环保智能,并直接向总统汇报,主要负责强制排污企业遵守各项环保法律,领导、管理、协调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70年代末美国已建立完善的环保体系,由一系列覆盖面较广的环境保护法和以环保局为代表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组成。70年代被称为美国的“环保十年”。

美国环境保护立法遵循三大基本原则:第一,为所有的联邦机构规定了特别职责;第二,创设对私人企业的生产和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染处置加以管理的污染规制体系;第三,颁布对某些特殊性质的地域、植物、动物加以特殊保护的法规。美国联邦、州、区域和地方政府都可以制定本辖区的环境保护政策目标,但是下一级政府制定的规定只能比上一级政府制定的规定更加严格,同时四级政府之间相互合作,共同制定规则并监督实施,以确保实现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政策法》确立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地位,之后的环境法律均将“公众参与”具体细化到环境政策和标准制定之中,并且授权任何公民可以就“公众参与”提起“司法审查”或者公民诉讼。“环境公益”诉讼开始逐渐增多,成为一个强化环境执法的有力工具。通过它,原告更多的是寻求公共资源的保护,而不是个人损失的赔偿。1972年,美国最高法院一项关键决定放宽了对诉讼案由的限制,允许对损害公共资源(如大气、水质和森林)等行为提起诉讼。此后的几十年,美国法院受理了数以万计的环境诉讼案件,在落实环境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司法领域的这些进步不仅开启了美国环境公益法律(简称EPIL)时代,同时还极大地改善了美国的环境与公众的健康水平。美国环境保护署也发展成一个拥有1万5千多名全职员工的庞大部门,其中工程师、科学家和环境保护专家更是超过半数。环境公益法律还发挥了实打实的惩戒作用,比如英国石油公司就曾因2010年“深水地平线”号钻井溢油环境污染事故而被罚款620亿美元。

财政助力环保技术创新,税收激励环保产业发展。通过财政资助关键领域的技术创新也是美国政府常用的手段。美国政府通过提供研发经费、示范补贴以及贷款等各种方式,来激励环保产业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发展。奥巴马政府将绿色产业视为对美国传统优势产业——信息技术、汽车和金融进行升级、创新的新动力,将这些优势产业的绿色改造和将这些产业在环保产业中的应用作为美国应对经济危机的重要措施。

美国政府一直将环保产业的研发和产业化视为环保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联邦政府和产业界都对此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与投入。作为美国环境事务方面的最高研究和执行机构,美国环保局(USEPA)是应公众对空气、水和土壤的的要求而成立的,其主要任务是保护人类健康和维护空气、水、土壤和其他资源不受破坏。美国环保局的环保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如下五个领域内的环保基础设施投资、环境技术的研发项目和信贷投资,为美国环保技术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学研产体系加速环保技术产品研发与商业化。美国政府非常重视推进环保技术的产业化进程,通过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校的合作,将环保相关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和商业化融为一体,从而极大地加快了环保技术的产业化进程。美国政府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制定了加速技术产业化计划,对环保技术的开发在技术示范、提供场地、申请许可的审批等方面给予支持,尽量将其产业化进程中的障碍降至最低。在选择哪些环保技术进行加速产业化时,该计划以环境和市场需求作为基本的选择条件,并对具有商业化条件的技术,在其产业化进程中对诸如试验、示范、评估等每一个关键节点都予以明确的目标评估。通过这些加大研发投入、加快产业化进程政策的实行,美国政府成功地孵化了最早的一批中小型环保企业,他们也逐渐发展成为当今活跃在环保领域的数万家公司和组织。

美国政府还制定了环保研发战略目标,研究如何在保持各种技术适度比例下强调发展污染预防技术,吸引投资倾向于高技术风险、长返还期限的项目,并促进国际环保技术的合作。在这一战略目标的指引下,美国政府各部门中与环境有关的部门均制定了各自的环保发展计划。1995年美国政府制定并发布了《国家环境技术战略报告》,希望通过加速环保技术的更新换代,推动环保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这项政策的核心目标是通过开发和应用新型环保技术,在达到经济发展目标的前提下将各种投入的消耗降到最低,即以最为经济有效的方式来进行生产,一次提高生产水平并保护和改善环境。美国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产业界紧密合作,并确定了工业生态、清洁能源、污染清除和恢复、生态系统的恢复和管理、生物技术、管理决策信息技术和可持续的农产品技术等关键领域。

公众环境危机意识增强,环保组织积极开展环保运动。1961年作为美国现代环境运动的开端,海洋生物学家卡逊发表《寂静的春天》,指出合成杀虫剂DDT的危险性,向公众表达向公众表达环境危机意识,敲响环境危机的警钟。DDT因成本低廉、效果显著、使用方便,成为防止农林害虫的首选方法,在美国大规模推广,1947-1965年使用量增加了5倍。美国国内围绕DDT爆发了一场大辩论,涉及食品安全、政治、经济和道德方面肯尼迪总统最终授意进行深入调查。20世纪60年代美国成立了3200多个环保组织,其中,长期关注荒野保护的塞拉俱乐部,作为最杰出的环保组织之一,于1964年推动通过《荒野法案》;于1967年说服垦荒局放弃在大峡谷国家公园修建水坝的计划。环境保卫基金会以其法律领域的专业性,将环保战略从立法领域拓展到司法领域,提供环境专业知识、开展政策活动,促使政府颁布法令禁止使用杀虫剂DDT,并在后来参与了《清洁空气法》的制定。各种自然资源保护组织的活跃活动,吸引了公众的广泛关注。1970年4月22日,约200万美国人聚集以表达对环境现状的不满,之后4月22日被确定为“地球日”,预示着环境预示着环境革命的到来。

环保技术世界领先,成为对外出口优势产业

美国环保产业从早期的终端污染控制与处理的传统环保产业领域,后逐步外延至包括开采、生产、运输直到终端利用以及回收、处理及再利用等一个全生命周期的,涉及到能源、生态和气候变化的广义环保体系。早期开展环境保护立法与管理措施并没有使美国经济受到影响,反而创造新的就业岗位,推动美国经济发展。

主要可分为两个发展阶段:1970~1989年为第一阶段,1989至今为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环保产业发展迅速,年均增长率达20%以上,需求潜力大,竞争不激烈,大批企业涌入;第二阶段由于产业渐趋成熟及多种因素影响,增速放缓,1989年环保产业增速为15%,1990年为10%。下降的主要原因有:1)以往环保支出70%来自于工业界,随着清洁生产的推广,污染预防意识增强,企业加大污染预防的投资和管理,废物产生量下井,污染治理量下降;2)许多急迫的环境公害此时已得到基本的控制。

90年代,美国将环境研究列为国家优先项目后,环保产业从业人员已有100万人,产值达1470亿美元,1993年产值已近8000亿美元,出口额800亿美元。1999年,产值为1964.65亿美元,出口总额为213.1亿美元,提供139万个就业机会,拥有11.5万家环保环保企业。作为美国最具创新能力和技术诀窍的经济领域之一,其研发成果70%以上转为专利或技术许可证,大大高于工业界相应的转化率。

美国的环保技术水平长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是对外出口的传统优势产业之一,产值占全球环保产业总产值的三成左右。数据显示,1970年美国环保产业总产值为390亿美元,仅占其GDP的0.9%,而2008年产值增长到3157亿美元,吸纳就业人数187万人。30年间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率超过6%,同期GDP年均增长率仅为2%~3%。美国在环保产业,尤其在环境服务业的多数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固体废弃物管理、有害废弃物管理、环境工程、补救措施、分析领域、信息系统方面遥遥领先;在水和空气污染控制设备领域也处于领先地位。自上世纪末,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德克萨斯、宾夕法尼亚等地区,已拥有实力较强的环保产业。目前,加利福尼亚、宾夕法尼亚、德克萨斯、伊利诺伊、纽约、新泽西、马萨诸塞等州是环保产业产值名列前茅的地区。

国际环保产业格局的变化来看,近10年里,美国环保产业或清洁技术实际上在走下坡路。在新能源领域,美国在风能、太阳能乃至新能源汽车等传统优势领域已被德、日等发达国家超越;在一些技术创新和专利申请方面,美国甚至不及中国;在新能源与清洁技术的投资方面,美国也落后于中国、土耳其、巴西、英国和意大利。同其他发达国家对比分析,得出主要原因为:拒绝对碳排放采取总量控制,没有指定中期战略,清洁能源与技术投资的下降,联邦机构之间缺乏充分的协调,缺乏清洁技术的研发投入,未能充分实现技术的商业化以及公众环保意识薄弱等。

科学制定环保政策,公益诉讼保障实施。日美在环保产业发展方面的经验充分表明,环保产业的政策和激励机制对其产业发展影响重大,尤其是在产业发展的初中期阶段。上世纪80年代发达国家一系列环保法案和政策措施的出台是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首要因素。政府通过制定有关的环境标准,颁布为实现这些标准所必需的法令法规(如有关的税、费、罚款、贸易许可证等),形成了环保产业特有的政策驱动机制。但环保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需要政府在战略层面为其指明方向并保持持续、稳定的政策出台,这需要国家把握好环保政策与产业发展和反馈的规律性,从环保产业、服务、技术和贸易的角度充分考虑环保政策对产业的各种影响,综合科学地制定环保政策。环保政策的稳定、细致、可操作性强极具重要性。公益诉讼作为环保政策司法实践,可以有力地维护环保政策的施行。

而我国目前的环保政策以行政命令和控制措施为主,这对产业发展是不利的。参考日本政府在环保产业发展中参与度极高,市场化程度较低。可借鉴美国的经验,尽量利用市场机制提供相对稳定的环保政策与机制,及时地发挥其政策效用。美国对税收手段在环保产业发展中很重视,使其相对完善的环境税收政策对产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调控作用。我国即将在2018年1月1日开始征收环保税,可以借鉴美国政府的财税支持政策,为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配套的财政支持,激励环保产业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发展。

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十三五”规划中要求提高“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等指标约束,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增长。要大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而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国家技术标准体系,并达到完善阶段,无形中建立了一道坚固的绿色贸易壁垒。在完善的环保技术标准体系下,标准已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为法律法规提供了技术支撑,并成为环保产业准入、契约合同维护、贸易仲裁、合格评定、产品检验、质量体系认证等的基本依据。

增加环保投资投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环保投入差距很大,发达国家占GNP1.5%以上,而我国仅占0.7%左右,不及发达国家投入的一半。在“十二五”期间,我国环保投资达3.1万亿元,环保投资资金来源渠道相对单一,目前主要为政府财政投资,据统计,我国70%以上的环保资金来源于政府或者公共部门,2011、2012、2013年全国中央财政节能环保投资的支出分别为2641亿元、2963亿元、3383亿元,分别占当年全社会环保投资的40%~50%。政府和企业的环保需求。政府和企业的投资直接催生了环保市场需求。“十三五”规划纲要对环境综合治理、生态安全保障机制、绿色环保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总体部署。明确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将其培育成一大支柱产业。据环保部规划院测算,“十三五”全社会环保投资将达到17万亿元,是“十二五”的3倍。

完善官产学研体系,加速环保技术商业化。我国鼓励加强企业之间、企业与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但由于现阶段高校、科研院等机构承担着环保技术研究的任务,环保产业的创新主体集中在高校、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很多发明专利仍未产业化,官产学研体系亟待完善。同时,我国仍缺少针对环保产业中小企业创新的投融资政策和支持保障措施。

拓展国际环保市场,并购实现资源整合。日美在整治自身环境污染的同时,不断向国外出口环保技术与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占主导地位。近年来,随着国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加快,中国环境装备产品以及工程建设可拓展新的国外市场,实现环保产业国际化发展。而中国在水处理、固废处理、大气治理等方面积累的丰富的建设和运营经验,以及门类齐全的技术装备,市场中极具竞争力的环保龙头企业,为中国开拓国际环保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通过并购整合和投资经营,环保企业可迅速整合形成产业链,延长产品线,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快速抢占市场制高点,实现跨越式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

国内观察:从“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环保内生动力加速释放

一般来说,环保产业的主要参与方包括:政府方、排污方、治污方三大主体。我们认为目前阶段,随着政策体系的逐步构建,我国环保产业主体参与环保工作的内生驱动力正在快速释放,从“被动”变为“主动”,自下而上的完成从“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的蜕变。这一关键性的转变将为整个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巨大动能。

政府方:政府是环境监管的责任主体,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有法定职责,在环境管理中具有提供制度供给、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并依法进行环境监管和执法的基本职能。

排污方:造成环境问题的主要责任方。广义上来讲,从政府部门到各大企业,再到普通公民,都直接或间接的充当了面向自然环境的“排污方”;狭义上来讲,排污方主要指的产生污染物的工业企业。

治污方:主要指的是负责环保产品生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的环保公司。服务于政府部门及排污方。

下文中,我们分别阐述了政绩考核体系、环境管理机构、环境执法力度、环境管理制度四个领域正在发生的变化,其中政绩考核体系由“唯GDP论”向“绿色考核体系”的演进激发了领导干部,也就是政府方参与环保工作的热情;而环保税、排污许可制等长效环境管理机制的建立则将内化了排污方的环保治理成本,刺激其主动投资环保设备以达到更高的排放指标;与此同时,环境管理体制的垂直改革和环境执法力度的逐步加强则同时影响着政府方和排污方两大主体以更为积极的态度面对环保工作。社会各方主动参与环保的大趋势正在形成,环保产业的变革即将来临。

政绩考核体系:由“唯GDP论”向“绿色考核体系”演进

“绿色考核”在干部考核体系中的权重逐步提升。2013年12月,中组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不仅仅将地区生产总值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唯一指标,加强政府负债、民生建设等指标设计,突出科学发展导向”;2016年12月,中办、国办共同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提出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依照各地的环境质量及公众满意度等方面生成地区绿色发展指数,以此激励各地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我国环境治理绩效在干部考核中的权重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政绩考核体系中“绿色考核”部分权重的上升将极大提供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对生态环保工作的积极性,释放政府方进行环保工作的内在驱动力。

第一阶段:权重空白期(1949年—1998年)。在这一时期,环境问题尚未对社会发展造成显著阻碍,并未引起太大关注。干部考核多处于定性考评阶段,环境治理绩效并未纳入干部考核体系。

第二阶段:权重偏低期(1998年—2003年)。高速经济增长使环境承载负担加重,环境问题快速显现。但由于指标化考核体系尚处于初步建立与探索阶段,对工作绩效的指标选择往往更加注重易于被量化的经济实绩。环保绩效纳入考核体系的考量有所体现,但所占权重较轻。

第三阶段:权重上升期(2003年至今)。社会各方对环境指标尽快纳入考核体系的呼声也愈益增强。2006年,中组部印发《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包含环境保护在内的众多民生指标开始被广泛重视,对干部的绩效考核在关注经济建设绩效的同时,更加理性地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作为重要参考。

干部离任审计、责任追究进入到生态领域。2015年8月,中办、国办共同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于同年11月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这标志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该项工作的最终目的是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方案》试点工作从2015年至2017年分阶段分步骤实施,逐步规范,自2018年开始,建立经常性的审计制度。这项制度实际上是要给离任的领导干部算一笔“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账”,督查其在仍内做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并重,不偏废其一,提高生态环保工作自觉性。

环保管理机构:进行垂直管理改革,努力做到标本兼治

2016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所谓环保垂直管理是指地方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权直接归省级环保部门管理,其优势在于:1)能够有效避免地方干预环境保护,同时也能加强对地方环境保护的责任追究;2)能够极大保证环保相关资料数据的真实性;3)能够有效加强环境执法的力度。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从变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入手,解决制约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障碍,标本兼治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目前河北、上海、江苏等12个省市已经提出了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申请,并陆续开始实施,按照要求,到“十三五”末全国省以下环保部门将按照新制度运行。垂改主要内容包括:

(1)省级环保部门扩权。县级环保局调整为市级环保局的派出分局,由市级环保局直接管理。市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仍为市级政府工作部门)。

(2)执法重心下移市县。改革后环境执法重心将向市县下移,并且提出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市级环保部门对全市区域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属地环境执法,强化综合统筹协调。县级环保部门强化现场环境执法,现有环境保护许可等职能上交市级环保部门,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配备调查取证、移动执法等装备,统一环境执法人员着装,保障一线环境执法用车。

(3)人事任免权利重新分配。改革后,市级环保局领导班子实行以省为主的双重领导干部体制。另外,驻市级环境监测机构的人财物管理在省级,县级环保部门的人财物管理在市级。

垂直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有行政属地管理的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地方环保部门与所属地党委政府之间的责任关系,明确了地方环保部门更为独立、灵活、权威的身份地位。垂直管理通过派出机构等制度设计,可以改善基层环保力量弱、执法难的状况,促使地方政府更好地履行环保责任,一些地方重发展轻环保、干预环保监测监察执法、环保责任难以落实等问题可以从制度上加以规避和克服。同时,垂直管理通过提升地方环保部门执行力度,把环保责任落实在地方,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中央、地方两级政府,以及被管理的排污企业主动参与环保的内生动力将得到激发。

环境执法力度:环境执法装上“牙齿”,执法力度显著提升

新环保法实施,提升环境执法力度。2014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环保法修订案》,并决定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新《环境保护法》由原来的47条增加至70条,增加了政府、企业各方面责任和处罚力度,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与此同时,为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环保部配套出台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等配套规章,并联合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范性文件。上述文件的出台等于为之前若干年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的环境执法装上了“牙齿”,执法效果改善明显。

《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实施与适用评估报告(2016)》评估显示,新《环境保护法》四个办法自2015年实施以来,已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施,且取得了初步成效。新《环境保护法》生效实施两年来,地方党政领导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空前,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明显加大,社会各界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意识明显提升。《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执行的力度、遵守的程度、产生的影响,超过了过去环境保护法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

通过构建完善的环保督查体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从2016年初至今年9月4日已结束的中央环保督察首轮“一试点+四批”的结果来看,督查威力节节提升,压力层层传导。通过配套今年4月7日启动的“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年底将实施的中央专项督察,以及督促地方建立的省级环保督察体系,一套完善的环保督查体系正在逐渐构建。

在中央环保督查进行中,每个环保督察组均由正部级官员带队,所到之处,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寻找老百姓不满意的环境问题,并着重剖析地方党政干部对环境保护不作为的线索。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已实现了对全国各省(区、市)督察全覆盖,共办结了9万件举报、责令整改7.7万家企业、立案处罚2.7万件、问责1.7万人、罚款近13亿元,并且力度一批比一批强。

新环保法的实施以及环保督查工作的顺利推进,极大的提高了环保方面的执法力度,扭转了长期存在的环境执法力度不强的实际问题,展现了中央对环境治理的决心,一方面是政府方有足够的信心开展环境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也驱动排污企业从事治理工作。

环境管理制度:环保税、排污许可证助长长效机制建设

排污许可制:落实企业总量控制

顶层各项政策频发,排污许可制加速落地。随着环保形势的不断严峻,排污许可逐渐被纳入到多部法律,从立法层面上推动了排污许可证的发展。2008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和2015年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均明确排污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由此,我国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全面拉开帷幕。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系统提出了排污许可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明确要求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随后环保部印发了《排污许可证暂行管理规定》,对于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实施、监管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排污许可证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信息,许可事项和环境管理要求三部分内容。基本信息主要涵盖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如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等,同时包含企业基本生产情况,如生产装置、主要产品及产能、污染防治设施等。许可事项主要关注企业排污情况,如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和许可排放量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排污单位应公开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信息。

排污许可制以推动环境管理制度改革,改善环境质量为总体目标。当前国家已经率先完成造纸,火电两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预计2017年完成“水十条”“大气十条”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许可证核发,重点包括石化、化工、钢铁、有色、水泥、印染、制革、焦化、农副食品加工、农药、电镀等;2020年全国基本完成名录规定行业企业的许可证核发,企事业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基本建立法规体系完备、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排污许可制。

排污许可制度是落实企事业单位总量控制要求的重要手段,排污许可证重点对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以及管理要求进行许可,其载明的许可排放量即为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天花板。现有企业若达不到许可标准,必须进行污染物减排,敦促企业进行生产工艺革新、技术改造或增加污染治理设施、强化环境管理。这将加速企业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刺激污染治理需求。

费改税:提高执法刚性,内化环境成本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税负平移”原则将“排污费”向“环保税”平移,不再收取排污费。至此,经过10年的努力,我国首部《环境保护税法》出台,该法的出台集中体现了党中央施行"绿色税制"、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以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同时从根本上提升了环境保护的法律效力,强化企业治污减排,使环保工作更加有效地落实到位,为环保市场构筑巨大想象空间。

税负平移,更具执法刚性。环保税计税科目是根据现行排污收费项目设置成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同时将排污费的缴纳人作为环保税的纳税人;根据现行排污费计费办法,设置环保税的计税依据,税负平移。但是费和税有着很大的不同,税是由国家规定的必须缴纳,环保税法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外,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而费则不具有强制性,存在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问题,对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力度远远小于环保税。

以排污费为下限上浮,增加减免优惠档次。环保税计税额度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下限基础,鼓励地方上浮应税污染物的使用税额,同时增设了上限,即不超过最低标准的十倍,这既考虑到了地方的需求,又体现了税收法定的原则。同时环保税还增加了减免优惠的档次以及5种免税情况,所有收入全部归地方,中央不再参与分成,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地方的执法力度。

内化环境成本,促进治污减排。环保税按照“污染多、税多;污染少、税少”建立企业多排多缴税,少排少缴税,不排不缴税的环境成本内化的良好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现行排污费制度存在的问题,推进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制化进程。按照目前的计税税额,环保税征收后规模可达500亿元,一方面为环境治理筹措了更多的资金,另一方面由于实行调节型税种,将通过税收机制倒逼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转型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进而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主动性,加速产能结构不合理、排污处置不到位企业的优胜劣汰。

工业环保风口已至,千亿级市场亟待爆发

排污标准趋严,加码环保投资

工业企业排污标准趋严。一直以来,虽然大部分工业行业已经颁布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但由于部分标准颁布较早已不能适应现今环保要求、以及一大部分排放标准从未被认真执行等原因,我国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一直处于监管相对欠缺的状态。2016年12月,环保部颁布《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要求到2017年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底,扩展至其他工业污染源。2017年6月,《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0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提出全面增加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同时降低了诸多行业的污染物排放限额,工业环保领域排放标准趋紧,执行力度变强。

环保督查加强环境执法,工业企业污染成为检查、通报重点。从2016年7月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开始,我国共开展完成4批次、覆盖全国所有省份的环保督察工作。环保督察的对象主要是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但督察组通过受理群众举报,可以深入地方政府、企业调查。可以看出,中央环保督察对接具体环保问题,并将问题反馈给省级政府,不仅可以获取最直接的环境保护现状,更通过问责官员、环保处罚的方式有力的督促政府、企业担当环保责任,形成前所未有的巨大环保动力。通过整理4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地方后的反馈情况,可以看出,工业企业的环保问题是目前我国环保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业企业作为环保督察工作的重点检查对象,背负较大环保压力。

环保投资结构不平衡,工业环保将成为下一个风口。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家统计年鉴(2001--2016),国内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投入力度明显薄弱,其增速明显慢于市政环保领域投资增速。受此影响,2000--2015年,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在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总投资中占比趋势性下滑,2010年曾降至5%的有数据可查以来最低水平,2010年后该占比虽然有所反弹,但仍处于低位。因此,工业环保领域将成为我国环保领域,乃至工业环保领域下一个风口,潜在市场空间巨大。

综上所述,工业污染一直是环境污染重要的源头,但工业环保的治理工作仍然任重道远。短期来看,环保督察常态化进行、排放标准日趋严格促使工业企业重视污染物治理;从中长期来看,进行产业结构转型,促进行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建立绿色化产业体系是经济发展的终极目标,同业将促进工业企业的绿色发展,相关环保投资有望快速提升。下面我们分别从工业废气、工业废水、工业固废三个细分领域对行业情况进行介绍和分析。

工业废气排放量屡创新高,治理市场空间巨大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自2000年以来,我国工业废气排放量连年增长。工业废气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源头,也是中国北方秋冬季雾霾天气的主要成因。2015年12月11日,环保部、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电力行业的废气排放污染治理正式拉开序幕。《方案》大大加速了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进度,要求2017年年前完成对东部地区燃煤电厂的改造工作,并将东部地区的改造工作推广全国,2020年前完成对全国范围内有条件燃煤电厂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根据中电联火电厂环保产业登记数据,全国已经投运的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容量占全国煤电机组总容量比例趋近顶点,全国每年新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容量连年下降,这些数据都意味着我国电力领域工业环保的市场空间趋近饱和。随着有关部门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和措施出台,一场新的空气污染防治战役即将展开。而这场战役的主场,是工业环保的另一主角——非电领域的污染排放治理工作。

钢铁行业焦化、烧结烟气治理市场空间开始释放

焦化、烧结排放烟气是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来源。截至2015年底,我国共有焦化厂602家,形成机焦生产能力58747万吨。截止2015年底,我国共有烧结机约1200台,烧结机面积约15.7万m2,我国烧结矿产量8.57亿吨,球团矿产量1.49亿吨。在钢铁工业各个生产流程中,焦化和烧结两个生产流程产生和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占比较高。焦化和烧结装置所排放的SO2超过整个钢铁工业总排放量的三分之二,排放的颗粒物超过整个钢铁工业的60%。

排放标准趋严,焦化、烧结设备面临改造升级。2012年10月1日焦化和烧结装置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发布后,全国开始按照已有项目和新建项目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标准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所有焦化和烧结厂执行新建项目标准。随着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保部要求包括京津冀在内的“2+26”城市焦化和烧结行业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特别排放限值。相比于新建项目的标准限值,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大大提高,特别是烧结机二氧化硫标准从200mg/m3下降至50mg/m3,氮氧化物从300mg/m3下降至100mg/m3,颗粒物从50mg/m3下降至20mg/m3。这意味着相应地区焦化厂和烧结厂必须进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

焦化和烧结工业脱硫脱硝改造对应约千亿投资空间。目前,国内目前有1420座焦炉,产能6.87亿吨,尚未完成脱硫脱硝改造的焦炉数量约1200座,若采用分步脱硫脱硝法进行改造,则对应投资空间接近600亿;若采用活性炭(焦)同步脱硫脱硝法改造对应投资空间接近360亿。另外,我国现有烧结装置约1240台,脱硫改造已基本完成,脱硝改造尚处于起步阶段,若采用活性炭(焦)法投资空间约400亿,若采用低温选择性催化还原法投资空间约200亿左右。

水泥行业排放标准收紧,环保设备有升级需求

我国是传统水泥大国,水泥产业也是工业废气排放的主要源头。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2016年我国水泥产量达24亿吨,居于全球第一。根据《2015环境统计年报》,2015年水泥企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70.6万吨,占整体工业废气氮氧化物排放量15.65%;水泥企业烟(粉)尘排放量为83.6万吨,占整体工业废气烟(粉)尘排放量的5.62%。而水泥企业较多的山东、四川、安徽等省份又是我国传统重工业省份,已经是工业污染排放大省,水泥行业废气排放面临严格监管。

环保标准提高推动行业设备改造,带来26亿元潜在市场。2013年12月,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幅降低了水泥生产设施的NOX排放上限,将排放上限从原来的800mg/m3降低到400mg/m3,适用于“26+2”城市的特别排放限值为320mg/m3。虽然目前我国已有16亿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安装了合格的脱硝装置,但预计还有8亿吨的脱硝设备潜在市场空间,按照产能为2500t/d的水泥厂安装脱硝设施的总承包价格为300万元测算,水泥生产脱硝设备的潜在投资需求为26.3亿元。

玻璃行业排放标准趋紧

生产规模全球居首,排放标准有待提高。我国是玻璃生产大国,2016年我国约有320条浮法玻璃生产线,生产了8亿重量箱(亿重量箱玻璃为50kg)平板玻璃,约排放1.8×105吨左右的SO2和1.58×105的NOX。在2010我国颁布的《平板玻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限定的排污标准为SO2不超过400mg/m3,NOX不超过700mg/m3,相对于其他行业,玻璃行业的排污标准仍稍显宽松。在2017年9月12日环保部发布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玻璃工业-平板玻璃》,对平板玻璃工业污染防治提出了可行技术要求。《规范》要求,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要求运行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这意味着玻璃行业废气排放标准或将进一步收紧。

工业污水第三方运营将成主要市场增长点

2004-2015年,我国工业废水排放量逐年上升,但治理废水项目完成投资在达到2007年高点后总体呈下降趋势。随着工业废水环保标准的逐渐严格、环保督查的深入开展,导致以往达标排放的工业废水可能需要进一步处理,同时部分潜在的偷排、多排现象浮出水面。我们预期“十三五”期间,我国工业废水的处理量会进一步上升,每单位工业废水的处理价格也会略有上浮。

总体来说,工业废水治理市场空间主要由新建工业企业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投资及污水处理运营服务两部分组成。我们预计,在目前“去产能”政策的大背景之下,部分“退城进园”搬迁项目,以及新建能源化工项目将会带来工业水处理新增产能投资,但总量不会太多。未来一段时间内工业废水处理市场增长将主要来自于工业污水处理运营。

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较低、运营效果不达标在业内是普遍现象,监管日益趋严、社会舆论高度关注以及环境税正式开征在即等背景下,工业企业实施委托运营以保证稳定达标或是未来趋势。同时,2015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在工业等领域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希望借此解决工业企业的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第三方治理”模式有望不断得到推广。2015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为735.32亿吨,按保守估计每吨废水处理费用为1.5元计算,目前工业废水处理运营的总市场空间大致在1103亿,我们估计其中已经进行第三方模式运营的在150亿元左右。总体来看,工业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营市场仍有较大增量空间。

工业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营市场格局分散,集中度有望提升。工业污水处理的第三方运营模式尚属产业发展的兴起阶段,其中上海洗霸、麦王环保(2015年被国祯环保收购)已经是行业内的龙头企业。2016年上海洗霸的营收为2.96亿元,2014年麦王环保营收为2.99亿元,按照之前估计的目前每年150亿元第三方工业废水运营总市场空间计算,两家龙头企业的市场份额仍然很低。这说明我国工业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营的市场格局尚不明晰,全国范围内的优势企业尚未出现。预计未来,环保企业承接的工业污水第三方运营项目将更多的以工业园区为单位,而随着退城进园政策的推广,工业园区数量有望上升,这利于行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升。

工业固废处置需求急迫,环保领域蓝海市场

工业固废产量逐年增加

工业固废是在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出的采矿废石、选矿尾矿、燃料废渣、冶炼及化工过程废渣等固体废物,其分类体系有很多种,其中最常见的分类方法是从废物对环境的危害程度角度,将工业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被定义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和液体废物:1)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2)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环保部2016年6月公布的修订版《名录》将危险废物由49大类别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362种来自原名录,新增117种),大部分来自于工业生产。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产量也呈现出迅速增加的态势。我国已堆积以及每年新产生的大量工业固废不仅侵占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而且给土壤水体和大气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同时由于工业固废中拥有大量的可利用资源,简单地将其堆积也将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根据2015年统计数据,我国工业固废年产量从2005年的13.6亿吨,增加到2015年的32.7亿吨,年复合增长率达9.2%,其中危险废物年复合增长率达12.08%。在所有工业固体废物中,一般工业废物产生量为32.71亿吨,占全部工业废物产生量的98.8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0.78%。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3976.1万吨,占全部工业废物产生量的1.20%,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为81.1%。

政策引导提高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仍有提升空间。我国目前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体系中强制的环境标准只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目的在于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二次污染。而在其综合利用方面,《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都做出了相关阐述。《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大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提高其综合利用率。《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强调资源有效利用的思路为我国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提供了一定的指导作用,指出对于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可以对利用工业固废的企业实行免税措施,降低其利用成本,增加综合利用量。2015年,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0.78%,距“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提出的72%目标仍有差距,一般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之路任重而道远。

危废工业处理重视程度增加,法规趋严

工业危险废物具有破坏生态环境、影响人类健康和制约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危害性,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提出要合理配置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提高危险废物处置水平;“土十条”对土壤质量的严标准和高要求,在促进土壤修复市场的同时,也会对污染源的把控趋严,对工业危废处置的要求也将日趋严厉,反促进危废处理行业的发展。

危废处置行业是一个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型行业。总体而言,中国在危废领域的立法不超过10年,最近5年开始趋严,最近2年的两高司法解释和新环保法颁布成为行业加速发展的重要催化剂。与危废管理相关的法律包括:《环保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除《环保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外其他法律都是在2004年后颁布,《环保法》修订已于2014年4月完成,2015年起执行。除以上法律外,与危废相关的法规还包括:《危废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国家危废名录》等,《国家危废名录》最近一次的修订时间在2016年6月21日,2013年6月发布了两高关于危废违规排放的《关于办理环节污染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法加严与标准提高促使危废处置量价齐升。

工业固废处理市场空间测算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市场空间:201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量为32.7亿吨,若保持15%的复合增长率,2020年则产量翻倍,约为65.0亿吨。同年,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0.78%,“十二五”规划的目标72%,取70%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若取一般工业固废的平均处理成本为20元/吨,则2015年一般工业固废的产值32.7*70%*20=458亿元,2020年一般工业固废的产值翻倍,达到916亿元。

工业危险废物市场空间:根据《2015年环境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我国工业危废产生量达到3271万吨。但研究发现,环保部统计范围与全国污染源普查统计范围有较大差距,如2007年全国污染源普查统计的危废产量为4574吨,是统计年鉴的3倍多。以此比例类推,2015年我国危废的产量应约为1亿吨。按照危废平均处置价格为2200元/吨测算,当前情形的工业危废产值将达到2200亿元。

能源结构升级趋势不改,关注“煤改气”产业链投资机会

大气污染防治保持高压态势

大气污染防治政策频发,治理需求持续加码。2013年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2017年3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和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了2+26个城市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并对各地空气质量作出数据要求。2017年8月,环保部、发改委等16部门共同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切实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治理政策高密度发布,治理工作保持高压态势。

统计数据不理想,大气环境治理形势严峻。2017年11月份,环保部公布“2+26”个城市10月份环境质量相关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10月,“2+26”城市PM2.5月均浓度范围为45-83微克/立方米(μg/m3),平均为61μg/m3,同比持平。月均浓度较低的前3位城市依次是济宁、濮阳、郑州和安阳市(并列第3位);月均浓度较高的前3位城市依次是邯郸、石家庄和邢台市。从改善幅度来看,17个城市PM2.5月均浓度同比下降,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为保定、北京和石家庄市,分别下降34.4%、32.1%和31.0%;11个城市同比上升,升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为晋城、邯郸和焦作市,分别上升139.1%、62.7%和51.2%。环保部表示,从“2+26”城市2017年10月份PM2.5浓度改善情况来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形势严峻,完成秋冬季目标的压力巨大。据预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不利,大气污染物扩散能力较差,进一步增大了实现任务目标的难度。

大气污染治理成果全年数据面临不确定性。从全年数据来看,以北京为例,截至10月底2017年度优良天气比例为67%,严重污染和重度污染天气分别为3%和2%。与2016年相比,空气质量得到很大改善,然而随着北方冬季取暖季的到来,空气质量的治理能否取得阶段性胜利仍然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严重污染天气的比例并没有大幅减少:2016年全年严重污染天气天数为10天,而2017年仅1至10月份已有9天达到严重污染程度。11月4至7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了一次大气污染过程,整体情况为中-重度污染,污染主要集中在北京、河北中南部的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和山西中部的太原、阳泉等城市。大气治理成果全年数据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治理工作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势在必行,倒逼“煤改气”工作进行

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是大气污染主要成因之一。我国具有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长期以来,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占主导地位。然而煤炭并非清洁型的化石能源,其燃烧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一氧化碳等,另外排放的烟尘中有许多无法去除的超细颗粒,是PM2.5的主要来源。另一方面,煤炭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与空气中其他污染物进行复杂的大气化学反应,形成硫酸盐、硝酸盐二次颗粒,由气体污染物转化为固体污染物,加剧大气污染。

近年来各省市环保部门加快了对大气污染源的解析工作,我们对空气质量排名较差的前10位城市的PM2.5污染来源进行梳理发现,燃煤造成的污染首当其冲,几乎在所有城市都对PM2.5污染“贡献”最多。以下图的四个城市为例,燃煤污染贡献率均超过25%位列第一,而廊坊市的贡献率甚至接近50%。

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异。近年来,原煤和天然气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地位正在逐年改变,据《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度煤炭消费量为62%,比2015年下降2个百分点,天然气的消费量则呈现相反趋势:《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17)》白皮书显示,2016年天然气消费规模较上一年持续上涨,在本年度一次性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约6.4%,较2015年上涨0.3个百分点。尽管如此,与发达国家同期相比,我国煤炭消费比例仍然过高,天然气消费比例则偏低。2016年,美国的原煤和天然气消耗在能源总量中分别占据31.5%和15.8%的比例,加拿大、法国、意大利、英国和瑞士的原煤消耗更是维持在10%以下的水平,大多数国家中天然气的消费比例均不低于15%。

“十三五”规划敦促能源结构升级和天然气供应,双面夹击推动“煤改气”改造工程。《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政策提出调整我国能源消费结构,拟将天然气作为为煤、石油之后的新一代主体能源,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从2016年的6.3%提升到8%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除此之外,《规划》还对能源供应能力做出规定,要求国内一次能源生产量约40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39亿吨,天然气2200亿立方米。“十三五”规划还要求,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逐步推行天然气、电力、洁能型煤及可再生资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民用散煤,实施工业燃煤锅炉和窑炉改造提升工程,散煤治理取得明显进展。至此,“煤改气”已经上升至国家战略规划高度,我们建议关注“煤改气”产业链投资机会。

民用端“煤改气”推进超预期,已拓展至“2+26”城市以外区域

中央政策指导效果明显,为“煤改气”推进引领方向。农村地区由于居民人口基数大、采暖设备落后,且以燃烧散煤取暖为主,所以污染问题尤为突出,目前使用燃气壁挂炉替代散煤炉是民用端“煤改气”的主要工作。2016年6月环保部颁布的《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拉开了本轮燃煤替代的大幕,将民用“煤改气”作为重要工作要求,提出到2017年10月底前实现北京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保定市城区所有城中村实现“气代煤”。

除了中央政策外,地方政府也颁发了相应的配套文件。

“2+26”城市补贴政策持续落地,积极响应“煤改气”号召。2017年3月1日,环保部、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及相关6大省市政府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2+26”城市纳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方案》要求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工程,将“2+26”城市列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首批实施范围。全面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散煤治理,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市10月底前完成《强化措施》“禁煤区”建设任务,并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实施冬季清洁取暖。传输通道其他城市于10月底前,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每个城市完成5–10万户以气代煤或以电带煤工程,加大工业低品位余热、地热能等利用。

中央财政补贴三年219亿。2017年5月,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中央财政将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清洁方式取暖替代散煤燃烧取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5亿元,试点示范期持续三年。2017年6月,四部门通过竞争性评审遴选确定了天津、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衡水、太原、济南、郑州、开封、鹤壁、新乡12个城市入围试点。按照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12个城市三年共计获得奖补219亿元。

地方政府积极推出补贴政策。截至2017年10月底,“2+26”个城市中已经有25个城市地方政府出台补贴政策,从资金方面切实支持民用煤改气工作的顺利进展。以河北廊坊为例,作为禁煤区重点城市,实施以下补贴:1)按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2)给予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3)“气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4)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4000元投资补助。假设每户农民购置一台3500元的壁挂炉,结合补贴后,我们测算出燃气户均采暖费1457元/年,而燃煤户均采暖费1600元/年。煤改气后每年节省运行费用约为143元,据此可知煤改气的设备投资约11年可以收回。

“煤改气”向“2+26”城市以外拓展。经过追踪调查,我们发现,“煤改气”政策已由“2+26”个城市向其他省市地区扩散,山西、河南、河北等地已经陆续出台“煤改气”相关政策。由此可见,下一阶段“煤改气”范围将逐渐扩大化。

“煤改气”前景巨大,市场仍待开拓。据不完全统计,仅2+26个城市地区就覆盖超过3000万农户。预计到2020年前需要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户数约为2000万,按照其中80%的比例采取以气代电的方案计算,将有1600万户需要完成“煤改气”的改造。每户改造投资为燃气管网接驳和燃气壁挂炉购买两部分,按照燃气接驳费为5500元/户,燃气壁挂炉价格为4000元/台,每户改造总投资为9500元。

工业端“煤改气”以小型燃煤锅炉整治为重点

燃煤锅炉缺点众多,“煤改气”改造是大势所趋。目前,我国工业燃煤锅炉整体生产力水平较低,管理水平落后,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单台锅炉容量小,小于20蒸吨的锅炉占比85%左右;燃烧效率低,实际运行效率60%-65%,有些锅炉甚至低至30%-40%,远低于设计水平和国际80%以上的平均水平;2)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燃煤锅炉的烟气排放高度一般仅为40-50米,且没有安装环保设备设施,对大气污染严重。

在工业燃煤锅炉中,以链条炉为主,炉膛相对较小,燃烧方式为层燃,煤粒径大,燃烧集中在炉膛下部,燃烧条件相对较差层燃炉约占总容量的80%。由于高效、环保、节能的先进燃煤锅炉还没有得到推广应用,工业燃煤锅炉热效率较低,约62%左右,远低于锅炉的设计热效率(先进国家的工业燃煤锅炉运行热效率平均为80%-82%),且自动化水平低,容易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

排放标准从严,倒逼燃煤锅炉改造。按照环保部要求,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第三次修订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在用燃煤锅炉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限值400mg/Nm3,新建燃煤锅炉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限值300mg/Nm3。北京、天津、河北环保部门后续分别修订了当地的锅炉排放标准,并且与国标相比,更为严格。以2015年7月,北京市出台的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例,这一新标准重点加严了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全市新建锅炉执行3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对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在用锅炉,北京市执行80毫克/立方米排放限值,该标准限值已接近于目前全世界最严的锅炉排放标准。

工业端“煤改气”起步较早,政策频频推动。工业端的“煤改气”工作早在2013年便开始计划实行。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十条”就提出要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计划到2017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2016年3月,对燃煤锅炉的替代要求出现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规划中指出燃煤锅炉替代是大气环境治理工程的重要内容,拟替代燃煤锅炉18.9万蒸吨。河北省作为重点整治的地区,先后多次发布相关政策及具体实施方案。2017年4月发布的《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指出,2017年10月底前,全省城镇将淘汰供暖燃煤锅炉3248台,容量11441蒸吨。

2017年5月住建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指出将燃气供热设施建设工程作为十三五期间十二个重点实施工程之一,改造分散采暖燃煤小锅炉热源总供热能力15万兆瓦,基本完成分散采暖燃煤小锅炉的撤并改造,稳步发展居民和工商业用气。工业燃煤锅炉的改造虽然早于民用散煤的治理,但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随着这一轮大气污染治理的深化,燃煤锅炉的替代改造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工业锅炉改造补贴政策使燃气锅炉的经济性效益进一步增强,市场空间达百亿规模。相关政策大部分集中在2013-2015年出台,其中北京市补贴在全国范围内属于较高水平。2002年《北京市锅炉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蒸吨补助5.5万元、20蒸吨以上补助10万元。在此基础上,2014年进一步加大力度,将郊区县燃煤锅炉补助标准统一增加到每蒸吨13万元。另一方面,市发改委出台《关于调整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的通知》,扩大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固定资产支持范围,对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按照原规模改造工程建设投资30%比例安排补助资金。这些政策措施,有力推进了燃煤锅炉“煤改气”任务的落实。

我们根据目前最高补贴标准上浮20%测算工业燃煤锅炉的“煤改气”单位改造成本(即15.6万元/蒸吨,考虑锅炉替换、管网建设及相关设施改造费用),按照“十三五”规划中替代燃煤锅炉18.9万蒸吨来计算,对应的改造空间接近300亿元。

水环境治理:黑臭水体和流域治理景气度较高

重点流域水质改善,其他地区问题犹存

重点流域水质总体向好,差异较大。根据环保部11月5日公布的《2017年第45周全国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周报》显示,10月30日至11月5日,全国主要水系已监测的147个水质自动监测断面中,Ⅰ类水质13个,占8.8%,Ⅱ类80个,占54.4%,Ⅲ类35个,占23.8%,Ⅳ类13个,占8.8%,Ⅴ类3个,占2.0%,劣Ⅴ类3个,占2.2%。与2016年同期相比,Ⅰ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0.8个百分点,Ⅱ类上升3.4个百分点,Ⅲ类下降1.8个百分点,Ⅳ类下降4.2个百分点,Ⅴ类下降1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0.8个百分点。

环保督察重拳出击,水污染问题成反馈重点。从2016年1月中央环保督察在河北省开展试点以来,2016年到2017年的两年间,中央环保督察已完成对全国31省份的全覆盖,问责人数超过1.7万。督察组在向地方政府进行反馈时,屡屡谈及重点水域水质问题和水污染问题。可以看出,在水质自动监测未覆盖的流域中,仍然有较多并未曝光的水污染问题和水质不达标情况,亟待整治修复。

行业规划、制度密集出台带来监管升级

全国重点流域精细化分区管理。10月12日,环保部、发改委、水利部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劣Ⅴ类比例控制在5%以下;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水质目标细分至全国各重点流域,实施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分区管理。

另外,《规划》提出了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等五项重点任务,确定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治理等五大类项目,采用中央和省级项目储备库相互衔接、动态管理的方式推进实施。相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本次《规划》立足于水污染长期防治,全面细化、落实《水十条》考核目标,首次形成了全国范围内重点流域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的统筹管理。

监管主体进一步明确,监管力度升级。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以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的“河长制”。2017年6月,“河长制”首次写入《水污染防治法》,明确了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河长制”解决了过去水环境治理责任主体较多(地方政府的环保部门、农业部门、水利部门、住建部门等),分工不明确的难题,形成了由党政工作一把手牵头协调各方力量进行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生态修复工作的制度。

全国黑臭水体面积达1500平方公里,治理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为水污染治理的重要内容。《水十条》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的责任主体,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等部委指导地方落实并提出目标:2017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2015年8月,住建部、环保部联合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详细介绍了城市黑臭水体的识别标准、治理体系及治理效果评估程序与方法。

全国黑臭水体面积达1500平方公里,仅11.2%已完成治理。根据全国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公布的数据来看,目前全国黑臭水体数量达2100个,面积为1482平方公里。其中有2个水体未启动治理工作,面积为0.02平方公里;占地面积为66平方公里的328个水体正在制定治理方案;843个水体正在进行治理,面积为1250平方公里,占黑臭水体总面积84.3%;有927个水体已完成治理工作,但总面积仅166平方公里,占黑臭水体总面积的11.2%。总体来看,目前仅有少部分黑臭水体已经完成治理工作,占总面积84.33%的黑臭水体正在进行,相关治理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市场空间将快速释放。

投资模式以PPP为主,联合体公司运营是未来趋势。通过检索上市公司公告,我们发现城市黑臭水处理项目大多采用PPP模式,由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方代表组建联合体公司运营项目,这种合作模式即可以发挥社会资本(专业水处理公司)的技术优势和治理经验,又可以利用政府出资方(一般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政府背景推动项目所需许可、土地审批进程,可以加快黑臭水治理项目落地。同时,由于这种成立联合体公司运营PPP项目的模式易于复制,我们认为,联合体公司运营将成为该类PPP项目的主要模式。

黑臭水体治理市场空间达千亿。如上文所述,根据近期的摸查统计结果,全国目前黑臭水体总面积达1482平方公里,其中仅有11.2%的面积完成了治理工作,剩余1316平方公里的黑臭水体大部分处于正在治理阶段,少部分处于尚未启动或者方案制定阶段。按照每平方公里黑臭水体治理投资3亿元计算,尚未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未来需要的治理总投资规模约在4000亿元,市场空间巨大。

流域治理以水环境综合治理为主,PPP模式催生专业化运营市场空间

流域治理技术升级,生物—生态水环境治理成为主流。我国流域治理的探索,始于20世纪70年代,在参考国外流域治理的技术及案例后,开展了大量的水环境背景值、水体功能区划、水环境容量理论与总量控制方法等研究。目前,我国的水污染治理方法主要分为物理、化学、生物三种技术。

物理技术主要指采用抽挖手段清理水底污泥以治理污染的方法,或者将覆盖材料倒入水中阻断水底污泥污染水体的方法,物理技术往往施工量较大,工程费用较高。化学技术运用化学药剂去除水中藻类或污染物,见效快、费用低廉,但极易引起水环境的二次污染,故不推荐大范围应用。生物—生态法是国内外近年来发展迅猛的一种新技术,其通过培育的植物或接种、培养的微生物的生命活动的过程,对水中污染物进行降解、转化和转移功能,从而让水体得到净化的方法,在实施中工程造价相对较低、净化效果好、低耗能或根本不会耗能、实施成本低廉等优点。

PPP模式成为主流付费模式。受限于资金和治理技术等因素,以往流域水环境整治只能分段分期推进、分项目招标,建设和管理也脱节。往往出现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而治理效果较差的局面。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减轻了政府当期支付的压力,更重要的是PPP模式带来的综合性治理过程实现了“全流域综合治理”,解决流域水环境面临的多重污染问题。根据上市公司公报,自2012年到2017年3年以来,已完成及正在执行的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有94个,其中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有92个,总投资额达2090亿元。这些PPP项目以北京、山东、海南、河南、贵州、云南、安徽、广东等地为重点市场。

上市公司积极参与PPP项目运营,专业运营模式呼之欲出。上市公司一般通过三种方式切入水环境治理项目:1)以葛洲坝、中建集团等为代表的大型央企,依托自身强大的工程施工能力承揽PPP项目,以施工的形式参与到流域治理的项目中来,方案设计、运营等环节委托设计院、规划院及民营企业;2)以北排集团、深圳水务、博天环境等为代表的传统水务集团,凭借自身深耕多年水污处理、水务运营的专业技术、经验介入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3)以综合景观设计、配套园林建设为强项的东方园林、铁汉生态为代表的上市公司,通过把生态和水环境的项目纳入公司传统的园林项目中去,从而获取流域综合治理订单,拓展公司利润来源。

南宁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内河全流域治理结合“海绵城市”

2015年,北排集团中标南宁那考河流域治理项目。2016年9月,该项目正式完工并进入试运行,是国内首个实施并投入运营的城市水环境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经过北排集团“海绵化”改造,原来河道狭窄、环境脏乱、水体黑臭的那考河,已成为“山水相依、城水相融、人水相亲”的美好生态环境。该项目治理成果入选国家住建部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典型案例集,并得到国家环保部督查组的高度评价,成为南宁的一张新名片。

项目南起规划的茅桥湖东湖,沿线经过湘桂铁路、长罡路、厢竹大道、药用植物园、昆仑大道,北至环城高速路,治理河道全长约6.6公里,总投资约10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通过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期限为10年(包含建设期)。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沿岸景观、截污治理、污水处理厂、生态修复、海绵城市、信息化管理等七大工程,项目引入流域治理和“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致力打造水环境治理的PPP示范性项目。

项目按照全流域治理理念,主河道上游设置一座5万m³/日的MBR污水处理厂,通过建设截污管道,将河道两岸及周边片区的污水就近接纳进厂处理,再经生态净化后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排入河道作为补水水源;同时通过海绵城市设施建设,对沿河两岸的初期雨水进行吸纳、蓄渗和缓释、利用,改善河道生态,构建人水和谐的那考河生态环境,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滨水景观,为首府市民特别是沿线群众提供新的休闲去处。

综合来看,那考河治理兼顾了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对流域水质提升明显,给流域综合水环境带来明显提升,项目有重大借鉴、参考价值。

环卫服务:市场化+跑马圈地,行业步入高速发展期

以政策为导向环卫服务行业市场空间明显

从传统的概念上来说,环卫服务主要包括道路保洁、垃圾收运、公共区域环境管理等内容。根据住建部前身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环境卫生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环卫产业是指为有效治理城市生活废弃物,为人民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进行的垃圾、粪便的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综合利用和社会管理等活动的总称。另外,根据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环卫具体包括:道路清扫和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粪便收集、运输和处理、主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四个方面。这些也是目前市场上环卫服务订单中较为常见的内容。

广义上环卫服务潜在空间大,包含垃圾前端分类、后端处置、乡镇环卫等。当前传统环卫行业中垃圾收运环节位于固废产业链上游,相对不够市场化,但从长远来看决定着下游垃圾处理、资源化、无害化的发展方向。参照发达国家的环卫发展历程,广义上的环卫服务集成了固废处理的全产业链,行业龙头公司往往包揽了前端收运、中端运输、后端处理等环节。因此前端垃圾分类、后端垃圾处理、乡镇农村环卫等领域成为中国广义环卫服务的拓展空间。

2016年国务院《“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了,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将总体改善的要求。其中,《“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将推进城镇生化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另外,《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也指出将大力引导、示范、带动全国更多建制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国务院颁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走向立法阶段,为今后PPP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相比于环保其他细分领域,环卫服务行业优势明显。(1)现金流稳定:环卫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专项经费,服务经费有保障;(2)建设周期短:从项目取得到实施运营,一般不超过3个月;(3)资产周转快:轻资产模式,资产周转率较高,固定资产周转率可达到2以上。(4)劳动力密集:人员工资在总运营成本中占比50%以上,也因此造成地方政府大概率会保证按期支付,以免拖欠弱势群体工资。

环卫服务市场发展空间广阔。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消费增加,垃圾产量也将持续增长。我们对生活垃圾清运、道路清扫保洁、公厕管理所组成的传统环卫市场容量按照城市和县城的两大统计口径进行了测算,结果显示传统环卫市场容量在2020年将比2015年增长366亿元,达到1599亿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道路清扫保洁市场。2015年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73.03亿平方米,住建部发布的《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提出新增道路面积19.5亿平方米,因此2020年清扫保洁面积上升至92.53亿立方米,大约不到5%的复合年增长率。县城清扫保洁面积并没有规划文件的指引,因此我们在现有23.75亿平方米基础上假设6%的复合年增长率,2020年达到31.78亿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费用按城市与县城分别估算为10、7.5元/平方米,进而算出道路保洁市场空间。

(2)生活垃圾清运市场。2015年城市清运量1.91亿吨,上述“十三五”规划中提到“新增转运设施规模31.59万吨/日”,按照330天/年的运行时间,测算出2020年城市垃圾清运量达到2.96亿吨。县城则给出10%的年复合增长率,并假设城市与县城的清运单价分别为75元/吨和50元/吨,测算出生活垃圾清运市场空间。

3)公厕运营市场。公厕管理运营方面,根据往年公厕数量增长趋势,分别假设城市和县城年复合增长率为1.5%和2.0%,运营费用分别为10万元/座和5万元/座,测算出运营市场空间。

我国城市环卫机械化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城镇化率逐渐提高,环卫需求稳步提升。随着我国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投入,我国城镇化率稳步提升,同时人民对于保洁卫生的需求也不断增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从2009年的44.73亿平方米增长到2016年的79.49亿平方米,复合增长率为8.56%。与此相对应的,是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的大量增加:2009年仅为8.38万辆,而到2016年,车辆设备数量增长至19.39万辆,复合增长率约为12.73%。预计随着城镇化率的提升,未来五年清扫保洁面积增速继续保持在5%左右,垃圾清运量保持平稳。

劳动力成本大幅提高,机械化需求日益显著。全国而言城市环卫需要大量一线环卫工人,他们的平均工资低,多地区甚至处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随着老龄化趋势的出现,普遍出现环卫工人招聘困难的现象,一线环卫工人超龄成为难题。同时,各地最低工资标准逐年提高,人工成本大幅度上升,机械化作业能高效替代人工作业,经济效益日益显现。

环卫投资不断加大,环卫机械化率有待提高。基于越来越高的人民环卫需求,国家对环卫方面的固定资产投资也在逐年增加,2016年全国城市环境卫生固定资产投资为445.2亿元,比2015年增加11.85%。垃圾处理投资为118.1亿元,比2015年大幅减少24.77%,结束了连续三年增长的趋势。环卫投资的增加主要系整体的公用设施建设固定投资增加,而环卫投资比例基本不变。十年间,环境卫生固定资产投资占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比约为2.5%左右。

我国清扫保洁的机械化清扫率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2013年起,我国城市,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一直处于上涨状态,2016年分别达59.7%与50.7%。相比之下,欧美发达国家的环卫装备达到环卫作业总容量的80%以上,普遍达到全面环卫装备阶段,可见我国环卫机械化道路还很长。清扫面积和机械化作业率的持续高增长表明了以“道路清洁保洁”为主的环卫服务一体化项目巨大的市场空间。

PPP模式逐渐成为环卫市场化新主流

自2014年起,国家出台政策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目前大型环卫项目多采用PPP模式,部分的运营期限也延长至15-30年。2016年我国PPP市政工程垃圾处理项目总数为1029个,总额达2200亿元。和传统的政府购买服务不同,PPP模式具有投资规模大、合作期限长、政府每年度支出责任较小、付费与绩效考核挂钩、多环节捆绑打包等特点。2017年国务院颁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走向立法阶段,为今后PPP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在三种环卫服务市场化模式下,作业经费均来自政府购买服务,环卫主管部门根据环卫公司的考核结果进行付费。在一体化PPP模式和一体化外包模式下,企业既是投资也是运营主体,而在单项目承包模式下,政府是投资主体,企业是运营主体,这就导致了政府一次性投入过高。另外,前两种服务模式,无论是在项目规模与周期还是准入门槛上,均高于单项目承包模式。因此,前两种模式对合作企业在资金以及管理运营水平方面要求较高,而单项目承包模式对承包企业的要求较低,企业间容易出现恶性低价中标的情况。另外,多家小企业分区管理,也导致管理体系不统一,作业质量不统一,考核标准不统一的状况,进而会影响环卫服务的效率与质量。

一体化PPP模式相比于一体化外包模式,项目规模更大,项目周期也更长。但两者间明显的区别在于,在一体化外包模式下,政府整体打包项目统筹由一家大型环卫企业运营,企业自主能动性高,拥有成熟的管理体系,统一的考核标准,这利于提升城市管理品牌形象。不同于另两种模式,在一体化PPP模式下,存在政府参股。而且,由于一体化PPP在我国仍属于新兴的模式,相比于单项目承包以及一体化外包模式,合作双方对PPP模式的认识有限,导致长时间的评估和多轮复杂的合同谈判,责权利难以分清。另外,一体化PPP相关法律还不够完善,监管机关仍不明确。

近两年来,我国PPP一体化模式飞速发展,合同金额不断刷新,服务内容日益丰富,环卫行业已由传统的“扫清收运时代”跨越到包罗万象的“城乡环境运营时代”。在近两年合同金额超10亿元环卫一体化项目中,PPP项目占比56%。随着PPP模式发展的不断深入,相信百亿环卫超级大单将不再遥远。

环卫行业高速发展,竞争格局尚未成型

在政策驱动下,环卫行业规模有望高速持续增长。根据2015-2017上半年环卫中标项目的相关数据显示,中标项目合同金额稳健增长,项目签约首年服务金额在2017年相比于2016年有小幅增长。近三年上半年环卫服务中标数量增长率较为稳定,其中环卫及垃圾收运PPP项目数量近三年来均翻倍增长。可见,环卫行业的规模,无论在合同金额还是项目数量上,均有可观的增长预期。

环卫行业区域性需求明显。我国环保产业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沿长江和中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广东、浙江、江苏和山东地区的环保产业年收入总额位居全国前列。浙江、广东、江苏、山东和河北等地是污染源集中区,因此上述地区的环卫服务需求相对较大。此外,国家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实行“就近式、集中式”原则,这也是形成环卫服务需求区域性的原因之一。

环卫市场竞争激烈但无序。我国环卫服务行业的发展起步较晚。目前的竞争状况:一是产业化程度和市场集中度较低,末端垃圾处置的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低价中标现象时有发生;而前端收集、运输、中转以及道路清洁等传统环卫领域则大多掌握在当地政府手中,整体市场化程度并不高。二是由于环卫服务尚处初期阶段和处置技术工艺较复杂等多种因素,竞争格局尚没有最终确立,市场处于无序竞争状态。

不同省份市场化程度不一。目前,我国各地区市场化程度不一,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市场化程度较低,二三线城市相对较高。到2004年,全市环卫作业服务单位由事业性质转变为企业性质,形式上有所改变,但管理理念、管理水平都相对弱后,缺少竞争和创新意识。在实际中,环卫作业企业仍以听行政命令为主且依靠财政补贴为生,很少有根据民众多样化的需求来设计并提供服务的能力,事实上市场化程度还是较低。产业人士普遍认为,目前全国市场化程度平均20%左右,一线城市市场化空间已经不大。近年来,环卫PPP落地项目主要集中在二三线城市,因此,未来市场化的提高来自于二三线城市。环卫企业应不断聚焦广大县市场,加大跑马圈地力度,做大市场份额。

目前环卫市场的主要竞争者包括:

1.从保洁、绿化等市政服务业务逐步发展起来的专业环卫公司。诸如重庆新安洁、深圳玉禾田、广州侨银等,这类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较强的管理运营能力,对于作业模式更加熟悉;且扎根行业多年,从门槛低、竞争激烈的保洁服务中脱颖而出,获得客户的认可,具有一定的品牌效应。但是由于传统环卫的市场规模较小,资本能力成为限制他们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这类公司环卫装备生产能力,也基本不参与下游固废处置的业务,难以打通环卫全产业链。

2.向环卫产业链上游延伸的固废垃圾处理、水处理领域龙头公司。诸如启迪桑德、上海环境、中国天楹、北控水务集团等,属于终端处理企业,在各自领域做大做强,资本规模、品牌效应较强,有稳定的客户资源也助于其迅速扩张,可以通过打包处理环卫项目迅速提升市场份额,不过大多没有自己的环卫装备产能。

3.向产业链下游延伸的装备生产龙头企业。目前环卫设备龙头企业中联重科、龙马环卫均切入本行业,他们在环卫设备领域的市占率较高,拥有广泛的政府客户资源。本身生产环卫设备,解决了环卫服务中的机械设备问题,借助之前建立的覆盖全国的设备销售网络,延伸产业链条,带动服务订单加速落地。由于市场化之前,环卫设备销售对象主要是政府,而市场化打开后,可以迅速实现客户复制。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5月,中联重科已将环境资产80%股权转让给盈峰控股等受让方,市场预期该资产将被装入盈峰控股旗下环保上市公司盈峰环境。

4.地方国有环卫企业,部分由大型城市环卫主管部门改制转化而来。诸如北京环卫、昌邑康洁、广州环投集团、广业集团等,这些企业拥有很强的业务资质,项目管理和运营经验丰富,且背靠政府,拥有较强的客户资源,拿单能力较强,资本实力较为雄厚。其中北京环卫、广州环投集团等单位更是拥有环卫全产业链业务,综合实力突出。

危废处置:行业景气度高,产能加速释放可期

政策法规相继出台,危废产能扩张提上日程

危险废物及其处理处置行业是一个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型行业。纵观世界各国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的发展历史,相关环保法规越健全、环境标准与环境执法越严格的国家,危险废物处理行业也就越发达,并且也拥有越多的在国际市场占有优势的技术。可以观察到的是,近年来,国家对危险废物的关注日益增加,相关政策与法规相继得到出台及修订;领域内督察惩处严格,危险废物逐渐成为重点领域。

我国涉及危险废物领域的立法最早出现在1995年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近5年来,危险废物领域的环境治理呈现趋严态势,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受国家重视程度日益增加。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6月18日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2014年4月25日发布、201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以及2016年6月30日,环保部、发改委、公安部共同发布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新名录”),这三份文件的颁布可认为是危险废物行业加速发展的重要催化剂。

具体来说,2014年出台的新环保法在1989年环保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提出统筹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同时,加大了排污企业环境违法的成本,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而2013年出台的两高司法解释明确提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可适用刑法第338条处罚。

2016年颁布的危险废物新名录与该两高司法解释实现了有效对接。在新名录发布前,我国一直使用着2008版的名录。两高司法解释实施后,2008年版的名录已不能满足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需要,亟需修订完善。根据新版名录对于危险废物的定义,凡是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以及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物质均被列入了新版名录。新版名录将危险废物调整为46大类479种,其中362种来自原名录,新增117种危险废物,其中明确将医疗废物纳入危险废物范畴。新版名录的发布实施有助于地方依据两高司法解释查处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时做到定性更准确、查处更及时。

此外,2016年新颁布的两高司法解释在2013年解释的基础上对污染环境罪的结果加重情节作了相应完善:增加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实施刑法第338条、第339条处罚。2017年4月27日环保部发布的《“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融入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危险废物领域管理的加强在未来将持续。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在即,危废惩治力度不减

自2016年1月中央环保督察在河北省开展试点以来,近两年间中央环保督察已完成对全国31个省份的全覆盖,问责人数超过1.7万。各省环保厅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相继制定整改方案。根据部分省份已出台的整改方案,针对存在危险废物污染情况,各省在勒令整改的同时强调了将:1)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与刑事司法有序对接;2)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提升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3)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转移需处置的危险废物,落实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

依据环保部公布的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地方整改典型案例,督察中显现的危险废物污染问题被勒令整改,同时,相关部门依据两高司法解释对符合标准的事件情况进行立案,并予以行政罚款、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依法追缴违法所得等处分。环保部部长李干杰表示,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结束后,将对首轮前四批进行充分总结,并为开展第二轮环保督察做好准备。在未来环保督察将持续开展的前提下,督察对危险废物的惩治力度增强可期。

危废产量持续增加,处置空间逾千亿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进程中,危险废物的产生量随之呈现出持续上升的趋势,平均增长率为。统计年鉴资料显示,2015年,中国的危险废物产生量达到3976万吨。然而,中国的实际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将远高于年鉴统计值。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我国2007年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079万吨;而2010年发布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2007年度,我国仅工业源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就达到了4574万吨,约为年鉴公布的总产生量数据的4.24倍。

相较于危险废物的产生,中国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情况无法满足危险废物的产生带来的需求。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5年,中国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置量为3223.7万吨,处置率约为81.08%。按照2007年普查口径与年鉴口径两者4.24倍的比例,我们估算2015年实际的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69亿吨,对应处置率仅为19.12%,约存在1.37亿吨的危险废物处置空间。若以2200元/吨的危险废物平均处置价格进行估算,2015年危险废物处置市场空间达到了约3014亿元的水平。

传统焚烧填埋处置为主,水泥窑协同处置初显势头

目前,中国对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主要为传统的焚烧和填埋,即在危险废物中有价值的部分,如贵金属,进行综合回收利用后,将无其他可用价值的危险废物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的方法进行预处理、固化或稳定,并以填埋、焚烧的方式进行最终处置。

近年来,利用水泥窑对危险废物进行协同处置也逐渐得到的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是一种在水泥生产过程中,将满足或经过预处理后满足入窑(磨)要求的危险废物投入水泥窑或水泥磨,在进行熟料或水泥生产的同时,实现对危险废物无害化的处置过程。危险废物在水泥生产过程中能够作为燃料或水泥生产原料得到资源化利用。该处置方式诞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加拿大。我国对该技术的研究实践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然而,直到近几年使用该方法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的行业才进入了发展较快的阶段。与传统的焚烧处置相比,利用该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具有更加环境友好、改造周期短、改造投资需求少、处置成本低等优势。

根据环保部,2016年底,我国4000余家水泥企业中仅24家企业获得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该数据在2017年5月底达到了35家。然而,这一数据仅占全国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企业总数(超过1720家)不足2%,比重较低。核准处置规模方面,近三年来已经实现翻番,达到200万吨/年的水平,但与危险废物的全部处置量相比,总体处置量较少,只占危险废物全部处置量的5%左右。

2009年起,一系列鼓励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政策陆续得到颁布,针对水泥窑系统处置包含危险废物在内的固体废物建设、运行及污染控制的国家标准也得到了制定和实施。2016年,发改委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国家出台具体政策支持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建议(第5416号)》中提出的部分财税优惠政策进行了肯定答复,并将统筹考虑其余相关优惠政策问题。2016年出台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防治技术政策》和2017年出台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对于危险废物协同处置工艺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进行了规范和细化。相关政策的出台对于保证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设施的安全、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上市公司内生、并购、水泥窑协同切入,竞争格局初具

根据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我国规定的危险废弃物种类合计为46大类479种,根据企业建设情况核准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处置资质。据了解,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安装焚烧设施通常情况下能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约20多类,若加建填埋设施则能处置合计30余类,若再安装物化、资源化设备,基本能覆盖到40多大类的危险废物。但从行业分布情况看,98%的公司都是只能处置较少种类的危险废物。

目前,上市公司切入危险废物处置领域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内生,如东江环保;并购,如高能环境、雪浪环境、中金环境;水泥窑协同,如金圆股份。

东江环保地处广东省。珠三角地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集中的形成了公司所具有的先发优势。公司最初深耕整个广东省,在当地建立起了较好的市场。近几年,东江环保在危险废物处置领域积极挖掘已有项目潜力,加快推进新项目建设,积极扩充公司废物处置能力。目前,东江环保拥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46大类的44类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相比其他企业优势明显。从产能规模情况看,东江环保更是名副其实的行业龙头。截至目前,东江环保已经取得工业危险废物资质153万吨/年,远超行业内其他企业。目前,公司通过收购与自建项目,业务网络已覆盖占广东工业废物产生量90%以上的珠三角、粤北和粤西地区的19个广东地区的主要城市;其他地区则已延伸至香港、江苏、浙江、山东、河北、云南、重庆、湖南、湖北、福建、安徽、江西、新疆等地,形成立足广东、覆盖长三角和华中、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占据了中国最为核心的工业危险废物市场。

公司持续通过增资并购的方式持续拓展危险废物处置领域。2017年,公司收购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和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取得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与已有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协同效应,是公司深入京津冀地区和佛山市危险废物处置市场的重要战略布局。未来公司多个危险废物项目产能有望逐渐释放,将为业绩增长提供良好支撑。

高能环境是专业从事环境技术研究和提供污染防治系统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1992年成立,前身为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垫衬工程处。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以城市环境、工业环境和环境修复为主的三大经营体系,致力于打造全球领先环境系统服务提供商。三大经营体系专注于固体废物、废液等污染防治技术及污染土壤、工业场地、矿山、水体等环境修复技术研发、环境工程技术服务、环保设施投资运营等,已完成近600项国内外大型环保工程。

在储备了大量项目的前提下,公司于2016年全面进军危险废物领域,先后对新德环保、宁波大地、靖远宏达进行了增资、收购,与洪业化工设立项目公司,配合之前公司设立的危险废物技术中心,拓展了公司危险废物处置产业链。2017年,公司收购国有危险废物龙头深圳市深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目前公司危险废物处置规模为45万吨/年,拥有39大类危险废物的处置资质。

雪浪环境上市之初的主要业务是为垃圾焚烧发电和大型钢铁冶金企业提供烟气净化与灰渣处理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作为业内知名的设备供应商和集成商,公司的系统设备在垃圾焚烧发电和钢铁冶金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占有国内垃圾焚烧烟气净化与灰渣处理系统20%左右的市场份额。

公司自2014年起先后并购、投资无锡工废、江苏汇丰、上海长盈、宜兴凌霞、江苏爱科、美旗环保等企业,深入布局江苏各地以及上海等长三角发达地区的危险废物处置市场。目前,雪浪环境已投产危险废物处理规模3.42万吨/年,在建及计划规模21万吨/年。

中金环境成立于1991年,专注水泵制造业务,经过25年发展,已成长为不锈钢离心泵龙头企业,业绩稳定增长。近两年战略转型进军环保行业,目前业务领域涵盖水泵制造、环评与设计及污水、污泥处理三大板块。2017年10月,公司发布公告,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金泰来100%股权,交易作价18.5亿元。金泰来专营危险废物处置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2014年以来业务范围已由浙江拓展到江苏、上海、福建、安徽等周边省份,形成了“立足浙江、辐射东南”的布局;具有处置18类危险废物的能力,设计总处置能力18万吨/年。交易完成后,中金环境将直接持有金泰来100%股权,同时业务范围拓展到危险废物处置领域。

金圆股份于2014年底借壳光华控股上市,主要从事水泥熟料、水泥产品及商砼的生产与销售,为水泥行业的龙头。公司于2016年积极布局危险废物处置领域,于2017年8月完成非公开发行,定增募资12.12亿元,募投项目包含收购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58%股权、自建3万吨/年危险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弃物项目,加速公司布局危险废物领域。未来,金圆股份将通过继续改造旗下其余水泥生产线,兼顾合作改造其他公司的水泥窑,逐步占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行业的市场份额。

金隅股份是全国最大的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之一,同时为目前国内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业务较为成功的上市公司。自1998年起,金隅股份率先开启依托水泥窑开展处置城市工业废物的探索。截止2017年8月,金隅股份在北京、河北、山西、吉林等省市已建成并运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水泥企业8家,许可处置能力29万吨/年。在城市发展的需求及水泥企业转型升级的需求下,金隅集团正在践行“城市净化器、政府好帮手”的快速转型发展,堪称国内水泥企业转型发展的典范。

PPP模式观察:从野蛮发展转为提质增效

财政部PPP项目库:落地速度加快,环保项目受到资本青睐

落地速度上涨32.3%,累计投资达到17.8万亿。据财政部日前公布的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第8期季报显示,截至今年9月末,全国入库项目达14220个,累计投资额为17.8万亿元,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19个行业领域。其中,6778个项目处于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阶段,均已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审核,纳入管理库,投资额10.1万亿元。7442个项目处于识别阶段,尚未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审核,此类项目是指地方政府部门有意愿采用PPP模式的储备项目,纳入储备库,投资额7.7万亿元。国家示范项目共三批合计697个,总投资1.8万亿元,落地率82.1%,比2016年落地率提高32.3个百分点。

行业集中度高。项目库共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建设等19个一级子行业。数量上看,市政工程、交通运输、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数居前三位,分别为2561个、931个和481个,合计占同口径全国总数的58.6%;金额上看,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城镇综合开发项目投资额居前三位,分别为31983亿元、30306亿元和10759亿元,合计占同口径全国总投资额的72.2%。

民企总体参与量略降,参与行业数增加。截至9月末,572个落地国家示范项目包括316个独家社会资本项目和256个联合体项目,签约社会资本共944家,包括民营独资175家、民营控股153家、港澳台25家、外商15家、国有独资300家、国有控股249家,另外还有类型不易辨别的其他27家。民营企业328家,占比34.7%,环比降低2.3个百分点,比去年末统计结果低4.2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参与的行业领域达17个。其中,市政工程108个、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30个、养老20个、水利建设15个、医疗卫生14个、教育14个、城镇综合开发13个、交通运输12个、能源10个、科技10个,其余皆为10个以下。民企参与行业领域数环比新增2个,比去年末新增4个。

环保行业落地项目增量大。截至9月末落地项目数前三位是市政工程1,020个、交通运输320个、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77个,合计占落地项目总数的63.5%。环比净增落地项目数前三位是市政工程141个、交通运输51个、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26个,合计占全国环比净增数的59.4%。与去年末相比,今年累计净增落地项目数前三位是市政工程421个、交通运输134个、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84个,合计占全国今年累计净增数的61.6%。同比净增落地数前三位是市政工程611个、交通运输191个、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14个,合计占全国同比净增数的63.5%。

92号文落地,规范管理、专业运作是未来发展方向

总体政策稳步推进,专项政策日趋完善。2015年5月,国务院转发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正式开始从国家层面大力推进PPP项目建设。两年多来,在财政部和发改委的牵头和各部委的积极配合下,PPP政策支持不断,配套政策亦逐渐完善。2016年至今,PPP政策进入细化落实阶段,各领域专项政策陆续出台。随着各领域专项政策的完善,部门分工日益清晰,项目建设愈发规范,项目风险监管日趋健全。

在国家及部委层面政策完善的同时,地方政府也予以积极响应。两年来,多省市先后下发相关指导意见,推动PPP模式落实,完善项目流程规范,积极推动PPP项目库建设,发布省级PPP示范项目。

PPP模式快速发展,出现隐性风险。2015年以来,PPP模式发展迅速,已经成为诸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主要运作模式,然而发展至今PPP模式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也逐渐凸显。日前,财政部副部长、PPP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史耀斌在2017第三届中国PPP融资论坛中表示,一些地方对新发展理念贯彻还不到位,特别是把PPP模式简单化作为政府的一种投融资手段,产生了风险分配不合理、明股实债、政府变相兜底,重建设轻运营、绩效考核不完善,社会资本融资杠杆倍数过高等泛化异化问题,积累了一些隐性的风险。

指导性文件连续落地,规范PPP模式发展。针对PPP模式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中央和地方政府多次出台指导意见进行规范。2017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发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旨在规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资本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11月,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从统一思想认识、规范PPP项目库管理、完善项目方案审核机制、严控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加强项目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市县工作体制机制等七大方面对规范江苏省PPP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92号文),要求统一认识,分类施策,严格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风险增量,进一步规范PPP项目运作,着力推动PPP回归公共服务创新供给机制的本源,促进实现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目标,夯实PPP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我们认为今后一段时间内,规范化、专业化管理将是PPP模式发展的主要方向,注重项目质量,拥有丰富运营经验,具备核心技术优势的社会资本方将在未来的竞争中逐渐脱颖而出。

界定适用范围,回归公共服务本源。92号文规定,不属于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不负有提供义务的,如商业地产开发、招商引资项目等;因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等,不适宜由社会资本承担的;仅涉及工程建设,无运营内容的;其他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的情形的PPP项目不得入库,已入库的项目予以清理。《条例》中第三条指出,适合PPP模式的项目具备三方面特征,即政府负有提供责任、需求长期稳定、适宜由社会资本方承担。我们认为,从政策导向来看,诸如道路桥梁施工、楼宇建设等“纯工程”属性项目的落地将会受到影响,但是环保行业大部分PPP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领域,均具备很强的“运营”属性,受到规范性政策影响较小。

对项目资本金穿透管理,防止风险不当分配。92号文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或由第三方代持社会资本方股份”的项目要予以退库处理。根据经验,以债务性资金充当注册资本金主要涉及以下四种情形:1)社会资本方以借款形式对PPP项目公司注资;2)社会资本方以从融资平台筹借的资金作为自有资本对PPP项目注资;3)政府方以从融资平台筹借的资金作为自有资本对PPP项目注资;4)社会资本方和融资机构组成共同体或融资机构单独以借款形式对PPP项目注资。以上四种情形中,第一种和第四种情形中的借款形式的注资由PPP项目公司承担风险,到期还本付息,不符合35号文对资本金的定义,也不符合92号文的要求,不得作为PPP项目资本金。第二种和第三种符合35号文对资本金的定义,但是按照92号文对资本金穿透管理的要求以及国家对地方政府以PPP项目的名义违规对外融资的严令禁止,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作为债务人筹得的资金恐怕难以继续作为项目注册资本金。“降杠杆”恐将成为未来PPP模式的一大趋势,新增项目数量获受到影响。

建立按效付费机制,提高质量管理。92号文对PPP项目库新项目的入库标准做出了更严格的设定,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包括通过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获得回报,但未建立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的;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在项目合作期内未连续、平滑支付,导致某一时期内财政支出压力激增的;项目建设成本不参与绩效考核,或实际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不足30%,固化政府支出责任的PPP项目不得入库。建立按效付费机制,提高项目运营管理质量将是未来行业趋势,“专业化”,“有品牌”的公司将在竞争中取得优势。

原标题:2018年度投资策略报告:库兹涅茨拐点悄然来临,行业进入发展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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