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绵阳市环保局对关于四川丰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环保项目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进行公示。关于四川丰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环保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月18日我局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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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丰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环保项目

2018-01-19 08:31 来源: 绵阳市环保局 

日前,绵阳市环保局对关于四川丰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环保项目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进行公示。

关于四川丰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环保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月18日我局拟对《四川丰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环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18日-2018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环保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高山寺村7社

三、建设单位:四川丰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四川丰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炉渣进行制砖,规划用地36.7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座生产车间(1F,6002.56平方米,设生产区、材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固废堆放区等),1栋综合楼(3F,1375.04平方米,设置会议室、办公用房、展览室等),配套建设给排水、预处理池等公辅设施。建成后,预计年产5000万块生态环保炉渣砖。

项目总投资10100万元,环保投资294.6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须按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按照水保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毕,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二)严格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前处理废水、清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绿化;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交由周围农户用于灌溉;项目须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原料库房等重点区域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三)严格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炉渣破碎时采用湿法工艺减少粉尘,应满足《砖瓦行业大气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原料输送、装卸料、堆场等须加强管理,采用封闭、表面覆盖等方式减少粉尘的产生;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应满足《砖瓦行业大气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相关限值要求。同时,按报告表要求,以生产车间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破碎机、磁选机、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筛选及磁选出的金属材料,收集后外售;未充分燃尽的塑料、木条等返回发电厂处置;沉淀沉渣、残次品破碎后回收于制砖工序;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腐等贮存标准化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划定禁火区域。严格按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定期进行电器及线路的检查、维修和保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物料运输、储存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危化品暂存区须设置围堰;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对共发放了22份公众调查表,未收到反对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订版)中的有关规定,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017-510703-77-03-182032]FGQB-0378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绵阳市城乡规划局涪城规划分局具文(绵规预审[2017]3号)同意项目选址,项目符合杨家镇总体规划。

联系电话:0816-2229889(绵阳市环保局环评科)

传真:0816-2224006

邮箱:myjgk@163.com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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