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醴陵市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18年环境保护目标,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一、综合施策,攻坚克难,2017年环保工作成效显著2017年,是我市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在市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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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醴陵市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18年目标报告

2018-01-24 15:16 来源: 醴陵环保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醴陵市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18年环境保护目标,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综合施策,攻坚克难,2017年环保工作成效显著

2017年,是我市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扣“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工作主线,顺势谋划、聚力而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面打赢环境治理攻坚战。

——大气质量不断改善,醴陵的空气更清新。2017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5天,优良率为86.3%,较去年同期上升5.5个百分点,空气主要污染物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浓度分别为75、47、18、22、134微克/立方米和1.4毫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2.7、4.1、0、4.3、26.3、-4.7个百分点。全市空气质量整体状况实现稳中向好,醴陵的天更蓝。

——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醴陵的河流更澄澈。2017年,全市主要地表水体水质稳定达到国家Ⅲ类标准,基本符合水功能区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减排874.9吨、52.1吨,水污染总量较去年同期下降3%。水环境质量整体状况稳中有升,醴陵的水更清。

——土环境质量持续优化,醴陵的底蕴更深厚。洪源矿区石溪河及明兰库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已经完成施工,正在组织验收;潘家冲铅锌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稳步推进,目前,项目正在实施;开展醴陵市土壤污染源及污染地块调查,完成了调查报告的编写,并已上报省环保厅;进行了2018年及十三五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库的申报,已通过了上级部门的审核。全市土壤质量总体状况实现稳中有优,醴陵的地更绿。

回顾一年来的历程,我们突出抓好了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防治,环境污染有效控制。一是大力开展“碧水蓝天”行动。一方面深入推进《株洲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完成东富镇及白兔潭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按计划推进二圣河、西岸河、西排渠等黑臭水体治理;重点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农家乐和违规建筑,对畜禽养殖进行退养,其中雪峰山水库退出网箱养殖38家,退养鱼类2万吨;望仙桥水库退养牲猪1860头、牛14头、羊250只,拆除违法建房2栋,取消一级保护区内餐饮4家;官庄水库整个库区水面90余万平方米网箱全部清零;完成19个建制镇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35处,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另一方面出台了《醴陵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继续深入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开展炉窑清洁能源改造及烟囱拆除工作,年内共拆除烟囱23根,完成燃煤窑炉改造及拆除4座,完成全市898台黄标车的注销工作;印发了《关于限期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对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的监管,环境空气得到有效改善。二是深入开展“青山净土”行动。正在出台《醴陵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出台了《醴陵市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成醴陵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行;主动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扶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完成200个水井保护、2个垃圾中转站的主体工程和17个贫困村的农环扶贫工程建设;麻石人工湿地工程正按计划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体工程完成约70%。土壤治理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二)抓监管,环境风险有效管控。一是源头严防。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2017年,共审批新、改、扩建项目168个,否决不符合城市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1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100%,有效遏制污染增量。二是过程严控。投入专项资金,对42家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监控;完成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升级改造工作;改造无菌室、原子吸收室、样品处理室等三间实验室,使环境监测满足29项检测能力;积极开展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控、行政执法、污染纠纷等各项监测,出具各类监测数据90000多个,及时掌握全市环境质量变化及企业的排污状况;全面落实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严格辐射安全监管,全年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三是后果严惩。大力开展环保“飓风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通过监管大执法、隐患大排查、专项大整治、信访大化解、档案大清理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加大了环境执法力度,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以环保执法如山,守护醴陵绿水青山。2017年,共审查环境违法案件77起,下达处罚决定58起,其中按日连续计罚2起、查封扣押2起、停产限产4起、行政拘留6起,罚款180余万元,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抓统筹,大环保格局初步形成。召开史上最高规格的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市长和任职环委会的市级领导悉数出席,明确了全年环保工作指标任务、治理项目和重点工作,印发了《醴陵市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问题整改方案》、《关于落实2017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出台了《醴陵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醴陵市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将环委会成员单位环保履职情况纳入了全市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倒逼”各镇、街道及各职能部门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工作开始实现从环保部门一家“单打独斗”向“多方联动,各负其责”的转变,“大环保”工作格局日益完善。

(四)抓民生,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两型企业”、“环保产业”发展,环保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推行容缺受理,缩减环评审批时间,实现最短时限内完成环评审批。深入开展“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活动,2017年,共受理并处置环保热线、市长信箱等各类环保投诉443起,办结率98%以上,积极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五)抓督察,环保职责扎实履行。一方面积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在湖南督察期间,共反馈交办信访件44项,针对交办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单位通力协作,对交办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并销号,同时,开展不间断的后督察,防止问题反弹。督察整治期间,责令28家企业停产整治,对17家企业采取了断电(下高压)措施,环保部门立案18起,下达处罚金额30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人;中央环保督察和“后督察”期间,共问责90人次。另一方面全面开展本市环保督察。启动本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回头看”,环保督察震慑力进一步增强,督促各级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自觉履行环保工作职责。截至目前,44个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已完成各类资料报送及销号工作,交办问题整改任务基本完成。

(六)抓改革,生态体制日趋完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要求,转发《株洲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出台了《醴陵市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扎实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启动环保执法机构列入执法序列保障工作,加快推进环保与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资源整合,先后挂牌成立市公安局、市检察院驻环保局工作联络室。持续加大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收缴力度并开展专项督查,2017年,完成排污权确权和交易300余家,收费148万余元,市场交易率100%。

(七)抓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着力打造一支重品行、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的环保队伍。一是宣教工作深入推进。开通环保微信公众号和环保信息平台,强化环境宣传,畅通信息渠道,增加群众了解环保、参与环保的途径。2017年共报送环保信息100余篇,各级新闻媒体采用80余篇。二是队伍素质不断加强。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培训,深入推进意识形态教育,提高队伍综合素质,组织观看《将改革进行到底》、《打铁还需自身硬》等系列专题片,环保系统上下干事创业、比学赶超的氛围日渐浓厚。市环保局获评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二等奖。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之以恒纠“四风”。强化廉政教育,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开展双向廉政承诺,加强对环评审批、环境监察等重点岗位、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的监督。

奋斗的历程令人难忘,工作的成果来之不易,这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这些都离不开各镇、各街道、长庆示范区党委政府的努力作为,离不开全市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离不开环保系统的团结奋斗。在此,向所有关心、支持醴陵环保工作的领导、同事以及各行各业的朋友们,表示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紧跟大局,查找不足,准确把握环保新形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我市环境保护所面临形势的紧迫性和严峻性,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一是环境质量形势不容乐观。大气环境方面,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虽然上升了,但在全省排名总体靠后,工业废气、道路扬尘、垃圾焚烧、机动车尾气与餐饮油烟等污染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问题涉及面广,治理难度大。水环境方面,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畜禽养殖废水等形成了复合型水污染,治理难度持续加大,个别河段水质不稳定,环境基础设施欠账多,黑臭水体治理任务艰巨。土壤环境方面,土壤治理才刚起步,被污染场地治理和修复任务繁重。

二是发展和保护的压力大。一方面,传统产业退出和转型迫在眉睫,历史遗留污染问题凸显,减存量任务重,面临的环境风险和挑战大;另一方面,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期,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引进企业增多,城市人口增加,环境容量小,污染增量大,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仍然存在。

三是农村环境问题突出。我市作为畜禽养殖大县,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技术不成熟、不到位,污染隐患多,农村环境监管治理难度大。

四是环保基础能力较薄弱。环保队伍结构不优,队伍老龄化,年轻的专业人员奇缺;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备,监测、监察队伍缺少装备和专业人员,与日益发展的环保事业不相适应。因此,我市环保工作仍处于负重前行、补齐短板的关键期,我们必须凝心聚力,树立信心,全力攻坚。

三、定位长远,致力跨越,科学谋划2018年工作

2018年是党的十九大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更是我市环保工作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为此,我们将坚定污染防治的信心和决心,以饱满昂扬的精神状态,在新的环境治理攻坚战中奋力作为,使全市人民群众在环境质量改善上有更多的获得感。

2018年环保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区空气PM2.5 、PM10平均浓度逐步下降,空气质量优良率较上年有所提升;渌江水质保持Ⅲ类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环保体制改革全面完成:配合上级做好监测、监察机构垂直管理,积极优化环保机构设置,全面理顺环保责任。全面推进本级环保督查,对各镇、各街道、长庆示范区以及环委会成员单位开展环保督查工作,落实环保职责,切实将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落到实处。生态环境安全得到保障:严格环境执法与监管,深入开展污染隐患排查,确保全市不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围绕上述工作目标,我们将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精准施策,全面巩固大环保格局。全面发挥市环委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牵头抓总的作用,切实增强环保工作合力。一是压实环保责任。全面落实《株洲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醴陵市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持续优化环保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二是优化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委会运行机制,健全调度、督查、会商、约谈等长效管理制度,继续深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三是夯实环保工作力量。以环境网格化监管为基础,健全第三级网格(镇、街道一级)和村一级的环境监管机制,完成环保与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平台的资源整合,形成“统一队伍、统一保障、统一网格,分开考核”的工作模式。

(二)攻坚克难,积极改善空气质量。加快推进“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一是积极开展工业点源防治。积极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全面启动有机物挥发性气体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持续加大企业环境执法监管频次和力度,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大力开展生活面源防治。大力推广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开展燃煤窑炉改造和烟囱拆除工作,进一步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席制度,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升污染天气应对能力。三是持续开展扬尘污染防治。逐步实施建筑工地在线监控制度,倒逼企业履行防治职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各类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渣土运输扬尘污染的监管,形成多级联动,多方参与的扬尘治理工作格局。

(三)踏石留印,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深入开展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和渌江河开发保护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河长制”环保职责,积极发挥联合监督、“一单四制”机制作用,主动将环保网格化监管从地面延伸到水面;加快完成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和19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持续推进黑臭水体专项整治行动,完成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加强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饮用水源保护区执法巡查和环境整治力度,组织开展2017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完成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后续工作;加快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突出问题的整改,完成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

(四)全面发力,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全面完成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建立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库,进一步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建成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管理系统,将全市所有土壤污染治理项目进行统一监管、统一调度和统一考核;全力推进潘家冲铅锌矿区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圆满完成土壤污染治理年度任务。

(五)纵深突破,狠抓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后续工作,充分发挥生态红线监管信息平台作用,增强环境监管能力,确保生态红线守得住;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省环保厅要求,完成农环整治任务;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达标排放。

(六)动真碰硬,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一是提升环评水平。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依据,加大服务力度,提升审批效率,切实做好项目环评,组织开展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专项检查,提高环境保护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二是严肃环境执法。大力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完善与公、检、法联动机制和完善“双随机”制度,确保环境监管无死角;规范环境执法,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高压严管态势。三是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和固废安全处置。对产生危险废物和经营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掌握主要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四是提升环境应急水平。健全和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加强重点企业应急预案管理,推进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七)压实责任,全面开展环保督查。持续跟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督促相关职责部门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督察期间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后督察”等行动,确保已整改到位的问题不死灰复燃、不反弹、不成为新的隐患点。

(八)强化举措,健全环境监管网络。逐步完善“互联网+环保”环境监管模式,构建全覆盖的环境监管网络,完善空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通过环保“大数据”,实现在线监测数据、实验室数据、企业自行检测数据等各类监测数据入网应用;全面落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持续加大环保正反典型宣传和生态环保知识、环保法律法规普及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位代表,新的目标令人鼓舞,新的形势催人奋进,新的征程任重道远。2018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为加快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文明新醴陵而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

1.“双随机”抽查:建立重点污染源企业、一般污染源企业名单库,建立执法人员名单库。对企业执法检查,采取企业名单、执法人员名单“双随机”抽取。

2.“三同时”验收:就是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也即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验收。

3.“容缺受理”即: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主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副件),服务对象作出相应承诺后,先予容缺受理并进行实质审查。

4.“大环保”工作格局即:“政府统一主导、部门执法联动、企业主体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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