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宜昌市化工产业绿色发展规划(2017~2025年)》于近日印发,以促进宜昌市化工产业向绿色、安全、低碳、智能、可持续方向转变,将宜昌建成长江经济带化工产业绿色发展示范城市。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宜昌市化工产业绿色发展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

首页 > 大气治理 > 综合 > 政策 > 正文

全文 |《宜昌市化工产业绿色发展规划(2017~2025年)》

2018-01-26 14:30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宜昌市化工产业绿色发展规划(2017~2025年)》于近日印发,以促进宜昌市化工产业向绿色、安全、低碳、智能、可持续方向转变,将宜昌建成长江经济带化工产业绿色发展示范城市。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宜昌市化工产业绿色发展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化工产业绿色发展规划(2017~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

宜昌市化工产业绿色发展规划(2017~2025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促进宜昌市化工产业向绿色、安全、低碳、智能、可持续方向转变,将宜昌建成长江经济带化工产业绿色发展示范城市,特编制本规划。

一、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以来,宜昌市化工产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达22.8%,成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最快的支柱产业。全市9家产值过百亿元的企业中,化工企业有5家,并且有4家跻身中国企业或中国制造业500强。全市7个县市区已形成14个化工园区、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宜昌磷化工产业集群已进入湖化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猇亭园区、姚家港化工园入选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大型化工企业建立了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实验室,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

发展层次较低。全市化工产业仍以氮肥、磷肥等初级产品为主,高端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占比小,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一体化水平不高。全市14个化工园区,仅3个园区初步具备园区化发展特点,其余均处于一厂(一企)一园状态,一体化水平不高,基础设施不健全,公用工程、物流运输、管理服务一体化不足。

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全市中小型化工企业普遍存在经营管理粗放、技术水平较低等问题,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能力弱,市场开拓能力低。

发展空间受限。受宜昌市地理条件限制和前期发展理念陈旧影响,全市多数园区发展空间不足,园区补链项目和公用设施建设受到制约,部分园区与城市发展相互制约。

安全环保压力加大。猇亭区被列入国家安监总局60个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名单,随着国家安全、环保的标准和要求日益严格,长江流域宜昌段总磷超标亟待治理,分布在黄柏河流域水源保护区磷矿及部分选矿企业面临搬迁,部分园区和企业的环保安全资金投入不足、配套设施不完善,管理水平不高、措施不到位、治污效果难保证等问题突出,行业安全、环保意识有待提高。

(三)发展趋势。

石化化工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产业关联度高、产品应用面广,对稳定经济增长、改善人民生活、保障国防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产业转移机遇与挑战并存。当前世界经济格局正在发生全面深刻变革,我国与世界经济互动关系全面深化,高水平引进来与大规模走出去同步发生,国内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正深入实施,这为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带来发展机遇。同时,“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也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带来挑战。

绿色发展是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主题。全球石化和化学工业领域高度重视清洁化和高效化发展,正在努力实现原料供应、生产加工、终端消费的全过程清洁化。推进绿色发展是石化和化学工业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途径。加快推进石化和化学工业绿色发展,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补齐绿色发展短板。

技术创新是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当前生物化工、催化新材料、化学工程等高新技术是推动石化和化学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依托数字化、网络化实现石化工业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的智能化已成为必然趋势。

绿色发展是宜昌市化工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宜昌市化工产业总体上尚未摆脱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发展方式,资源能源消耗量大,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低是影响宜昌市化工产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未来五年,是实现宜昌市化工产业绿色发展的攻坚阶段,宜昌市迫切需要加强石化和化学工业科学规划,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循环利用、环境污染少的绿色制造体系。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切实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规〔2016〕22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7〕178号)精神,以保护长江宜昌段流域生态环境为目标,以绿色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传统化学工业绿色化改造为重点,加快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大力发展绿色化工产业,推动绿色化工产品、绿色化工工厂、绿色化工园区和绿色化工供应链全面发展,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提升绿色化工竞争力,推进长江经济带宜昌段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和谐共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规划原则。

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资源开发、转化、利用过程注重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化工产业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

转型发展与内涵发展相结合。加快推动宜昌市传统化工产业绿色改造升级。鼓励使用绿色低碳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积极引导新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重视下游产业链延伸和物质集成。

规模效应与资源约束相结合。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提高单装置规模水平,减少企业数量,减少污染点;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园区间错位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实现治污设施一体化,提高产业竞争力。

市场导向与政策导向相结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优化产品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机制创新,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企业责任,激发活力和创造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宜昌市化工产业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高,形成以磷矿绿色开发产品为引领,以硅、氟系产品为特色,以化工新材料和高端专用化学品为重点,以姚家港化工园和宜都化工园为核心的绿色化工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将宜昌市打造成全国绿色发展化工示范区。

三、主要任务

(一)整合资源建设绿色矿山。

加大政策支持,强化标准建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控制采矿权总数和矿石产量,严禁采富弃贫。鼓励中低品位磷矿采选与利用,加强采矿技术创新,突破制约选矿成本的关键和共性技术,加快绿色化工矿山建设进程。力争到2025年,磷矿总数控制在40个以下,磷矿石年产量控制在1000万吨以下,符合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矿山比例达到70%以上,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

整合关闭产能15万吨/年以下的磷矿开采企业,禁止新建产能50万吨/年以下的磷矿开采项目。新建化工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现有化工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要求。加快绿色环保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换代,加大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提升尾矿库安全监管水平和尾矿利用率。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建立有序的资源开发监管体系,推动全市化工矿业持续健康发展。

专栏2 绿色矿山工程

强化标准建设。逐步完善分规模、分类型的绿色化工矿山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研究探索有利于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

制定准入条件。整合关闭产能15万吨/年以下的磷矿开采企业,禁止新建产能50万吨/年以下的磷矿开采项目。采矿权审批“减一增一”,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奠定基础。

鼓励先进技术应用。先进技术主要包括充填法采矿技术、污染控制和提标排放技术、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技术等。 加大中低品位磷矿资源开发利用力度。

(二)优化工业布局。

全市化工产业布局以“总量控制、集中发展”为主线,重点打造宜都化工园和姚家港化工园,建设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化工园区。严控沿江布局,严禁在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岸线1km范围内新布局重化工园区,严禁新建化工企业或化工项目,距离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要搬离、进入合规园区或关闭。原则上不再新设立化工园区,并尽可能压减现有化工园区数量。严格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禁止新增长江水污染排放项目。逐步形成面上保护、点上开发、整体优化的空间开发格局。到2025年,全面实现宜昌市化工产业布局集约化、产业集群化、生产智能化、管理现代化,化工园区工业产值占全市石化工业比重力争100%,百亿产值企业数量超过12家。

专栏3 优化工业布局工程

严控沿江布局。长江及主要支流岸线1km范围内严禁新建布局化工园区,严禁新建化工企业或化工项目。

集聚布局。明确姚家港化工园、宜都化工园为化工产业集聚优化提升区,猇亭园区、当阳坝陵工业园、远安万里工业园、兴山白沙河化工园及刘草坡化工园等园区为控制发展区,枝江城东(楚天)化工园、当阳岩屋庙工业园、远安荷花工业园及西化、夷陵区鸦鹊岭精细化工园等化工产业集聚区为整治关停区;其他地区一律为禁止发展区,禁止发展化工项目。化工产业逐步向姚家港化工园和宜都化工园集中。

淘汰落后产能。对国家产业政策和宜昌市相关文件明令淘汰的产品,无法稳定达标排放、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依法依规限期关停退出。

实施搬迁改造。鼓励搬迁改造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严禁低水平搬迁。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于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于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于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化工企业进园区于2019年11月前全面完成。搬迁改造实施过程中做好摸底评估工作,编制搬迁实施方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保证搬迁任务按时顺利完成。

制定支持政策。制定城区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的综合性政策。

(三)规范园区建设。

遵循绿色发展理念规范园区建设,实现园区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土地集约和污染物集中治理。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和改造提升园区供水(工业水、生活水)、供电、供热(高、中、低压蒸汽)、工业气体及专业危险化学品处置消防站、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废弃物处置设施、公共管廊、公共事故应急池等配套设施。化工园区废水应按照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要求,经过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标准后,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废水应当采用专管或明管输送,原则上只允许设立一个符合要求的污水总排口。建立健全园区监测预警系统、应急响应和救援指挥中心。推进安全环保一体化风险管理的智慧化工园区试点示范建设,高起点建设安全、环保、应急一体化管理平台,对企业用电、用水、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在线监测,实现智慧监管。支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不断提高园区管理水平。

1.优化提升区。

以全面建设绿色智慧园区为目标,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园区安全、环保、应急和公共服务管理水平。引导园区外企业高标准搬迁入园,现有企业经限期改造仍达不到入园标准的必须关停、搬迁或转产,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

——姚家港化工园。姚家港化工园已被确定为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推动姚家港化工园高水平一体化发展,承载宜昌市化工产业绿色发展和企业退城搬迁任务,形成化工产业集聚区。姚家港产业园定位为构建以化工新材料为主体,高端精细化工与高端农用化工为两翼的“一主两翼”产业格局,打造多种产业共生耦合的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宜都化工园。宜都化工园定位为培育磷酸梯级利用产品链,发展氟硅系新材料、无机化工新材料、高端化学品、化工医药为主。力争经过10年发展,建设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生态型工业园区。

2.控制发展区。

严格控制化工产业规模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现有企业在等量或减量替代的前提下改造升级,实现安全环保达标和清洁生产。

——猇亭园区。转型升级,优化发展。限制湿法磷酸和磷复肥总产能,优化发展湿法磷酸精制和高技术精细磷化工产品。磷复肥产业力争实现产能减量,优先发展水溶肥、专用肥、缓控释肥等高端专用功能肥料。培育发展专用化学品、电子化学品等高端产品。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提高磷石膏利用水平,突破氟硅等磷矿伴生资源利用。

——当阳坝陵工业园。改造提升现有工艺技术水平,转型发展新型肥料、化工新材料等产业。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加强环保、安全、综合管理,实现循环化发展。

——远安万里工业园、兴山白沙河化工园及刘草坡化工园等园区,控制发展规模,适度发展特色产品,优化产品结构。

3.整治关停区和禁止发展区。

枝江城东(楚天)化工园、当阳岩屋庙工业园、远安荷花工业园、夷陵区鸦鹊岭精细化工园等化工产业集聚区为整治关停区,依法推进化工企业转产或搬离。其他地区一律为禁止发展区,严禁发展化工项目。

专栏4 规范园区建设工程

编制化工产业规划。结合资源、交通、环境、生态容纳能力基础和要求,科学编制产业规划。产业规划应当遵循循环经济发展理念,规模目标合理,发展定位恰当。产业规划应当经过专家论证,产业规划及论证意见应当报送市化工园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产业部门将产业规划向社会公布,实施跟踪评估和监督管理。

编制园区总体发展规划。根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结合生态区域保护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园区四至边界0.5km内不得有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园区四至边界不与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重叠;园区内企业生产、储存装置与园区外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点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防护等距离要求。按照项目、公用辅助工程、环境保护、物流仓储、管理服务一体化要求编制园区总体发展规划。规划应当委托具有石化化工行业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市化工园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重点园区建设。姚家港化工园和宜都化工园按标准要求积极承接退城入园及产业转移项目;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启动智慧化工园区试点建设;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入园指南,开展入园项目评估;控制投资强度,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园区内不得有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生产企业。

(四)调整产业结构。

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宜昌市实际,制定项目入园指南、负面清单等支撑文件,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化工产品所有落后产能,加快淘汰不符合产业布局的化工产能。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限制传统化工产业规模扩张,鼓励采用清洁生产工艺优化提升传统产业。面向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电力电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着力发展先进有机新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动力电池材料)等高端产能。促进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推动石墨等特色资源高质化利用。前瞻布局前沿新材料研发,突破石墨烯产业化应用技术,开展纳米材料在光电子、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应用研发,形成一批具有广泛带动性的科技创新成果。

专栏5 产业结构调整

鼓励采用先进技术。鼓励采用先进煤气化工艺和大型湿法磷酸装置技术改造现有装置,严格执行单系列产能最低规模标准;重点突破中低品位磷矿及氟、硅等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湿法磷酸净化生产工业级磷酸、食品级磷酸及湿法磷酸梯级利用关键技术;有机磷系列、磷系阻燃剂和含磷功能材料等高端精细磷化工新技术。

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淘汰化工产品所有落后产能;鼓励采用先进技术等量或减量替代湿法磷酸、烧碱、合成氨等过剩行业产能;坚持磷、氟、硅协同发展,重点发展以水溶肥、微/中量元素配方肥和缓(控)释肥为代表的高效环保肥料;以太阳能电池背板膜、绿色低GWP值氢氟烃产品、含氟织物整理剂中间体、锂电池电解液(含溶剂及电解质)及采用先进技术发展高品质氟化铝为代表的氟材料;完善有机硅产品链,延伸硅系新材料等高附加值下游产品,提高竞争力。

培育新兴产业。培育以高性能树脂、特种橡胶和热塑性弹性体、特种纤维和功能性膜材料为重点的有机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以电子陶瓷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纳米材料、石墨烯材料等为代表的无机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以及电子化学品、新型环保化学品、高端专用涂料、特种表面活性剂和特种用途粘合材料五大类产品为代表的高端专用化学品集群。

加大研发投入。加大黑磷、石墨烯等先进二维材料和页岩气的应用技术研发。开发磷石膏资源化利用新技术,安全环保新技术,磷化工与相关产业耦合共生的循环利用技术。瞄准国防军工、汽车、电气、新能源等领域的高端需求,大力拓展智能制造及光电信息市场领域,推动化工产业向新能源、光电信息和生命健康领域突破性发展。

(五)确保安全发展。

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准入、一体化管理”的原则,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和园区安全风险容量要求”作为危险化学品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支持产业匹配、工艺先进的企业入园建设,严禁工艺技术落后或设备设施落后的项目入园,严格控制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建设。设置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协调解决园区内企业之间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市安全监管部门可向园区派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切实落实园区安全监管责任。整合园区内企业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自动化监控设施和措施,构建园区一体化应急管理信息平台。结合园区产业结构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情况,逐步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树立园区整体安全风险意识,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定期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评估园区的风险容量,确定园区的产业发展方向。强化园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装备投入。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园区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专栏6 确保安全发展

严控安全风险。合理布置园区功能分区,满足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园区每5年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园区安全管理需要的人员,包括具有化工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人员,实施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姚家港化工园和宜都化工园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全市化工园区应建立完善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应急救援预案相协调。保障公共应急物资储备,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园区管理机构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整合园区内各企业配置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自动化监控设施和措施,构建园区一体化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并依托信息平台,对园区安全生产状况实施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实施封闭管理。鼓励姚家港化工园和宜都化工园实行封闭管理。其它化工园区暂时无法进行封闭管理的,应当首先对重大危险源和关键生产区域进行封闭化管理。

防范危化品运输风险。设置园区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洗车场,实行限时限速行驶。鼓励运用物联网技术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实时监控。

保障消防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建设园区各类公共消防站和企业自建消防站。园区内消防队应当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消防队员处理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

建立安全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

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降低职业病风险。

(六)加强环境保护。

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进一步明确污染物排放总量,将园区污染物总量指标和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入园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确保项目建成后,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鼓励通过技术升级、结构调整、循环经济和技术创新等措施减少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

加快先进技术改造提升。鼓励采用中低品位磷矿利用、先进气流床气化技术、湿法磷酸装置大型化、湿法磷酸精制、无水氟化氢、磷石膏综合利用、石墨烯和黑磷应用、其它产业政策目录鼓励类等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产业,降低物料和能量消耗,减少排放。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推广使用。推进化工企业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开展化工企业智能制造工厂和数字车间试点示范。

加快节能减排循环利用。加强行业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和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污染物防治,加快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进度及资源化利用步伐,实现“三废”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广磷化工、硅化工、氯碱化工产业链耦合循环模式,实现资源物流市场共享、环保消防应急设施共用、产业聚集循环发展。严格执行清洁生产、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推进环境第三方治理,加快形成工业绿色发展体系。

加快推进磷石膏生态堆存和综合利用。严格控制新增磷石膏堆场面积,按照《磷石膏库安全技术规程》对现有堆场实施规范化生态堆存改造提升,试行第三方治理。研究出台地方支持政策,鼓励在城市公用工程、公共道路、地下管廊等领域推广使用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扩大磷石膏制品使用范围和数量。结合磷石膏特性,以国家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和建材工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为引领,近远期结合在建筑、交通、石膏纤维功能材料等领域分类推进。鼓励有磷石膏渣场的县(市、区)在建筑、交通、石膏纤维功能等领域就地开展磷石膏综合利用,逐步消纳本地堆存的磷石膏。

专栏7 加强环境保护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开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园区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相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加强环境监测。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制定园区自行监测方案,污水总排口、接管口和雨排口,设置在线监控装置、视频监控系统、流量计及自控阀门,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对园区排污口及周边环境质量情况进行监测。

强化“三废”防治。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预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园区废水应当采用专管或明管输送,原则上只允许设立一个污水总排口。加强对废气、尤其是有毒及恶臭气体的收集和处置,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规范危险废物运输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建设相配套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园区产生的“三废”应当实现无害化处理,鼓励建立第三方运营管理机制。

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风险预警。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应当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并强化企业、园区以及上级政府环境应急预案之间的衔接。加强环境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园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建设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园区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应用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能效提升、高效节能工业锅炉窑炉等节能新技术,进一步提升园区内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水平。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活动。鼓励姚家港化工园和宜都化工园建设能源管理中心。

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鼓励园区公示、公开园区内企业和项目环境和安全影响评价信息。设立公众开放日,接受民众参观和咨询。定期组织周边社区居民开展活动,设置绿色发展宣传栏,宣传园区绿色发展理念和措施。

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对近5年新设立或者在建化工企业母公司、关联企业进行排查,结合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互认工作,一一确定母公司以及关联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情况,根据评价结果,组织开展环保、安全、消防评估督查和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管理。

完善组织机构,成立宜昌市化工产业绿色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绿色发展规划、审定园区工作方案,督促园区工作进度,协调落实有关政策等工作。各级市县化工园区管委会在宜昌市绿色发展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园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强化财政、金融和土地政策扶持,鼓励中低品位磷矿资源开发利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产业结构升级、磷石膏等“三废”综合利用、园区安全环保设施建设等项目。设立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基金,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全市化工企业“关停并转搬”。关停企业腾出的资源、环境指标进入相关市场交易。对实施搬迁且符合有关政策条件的化工企业,在安排有关财政专项资金时优先给予支持。鼓励搬迁企业所在区县与搬入承载区的区域合作,发展“飞地经济”。探索“分税制”政策,实现各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推进绿色化工产业金融合作创新工程,大力发展能效信贷、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建立生态补偿基金。

(三)严格行业准入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安全、环保、质量、土地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强化标准和技术支撑,严格行业准入条件,制定《宜昌市化工产业入园指南》,对新建项目进行筛选,凡属限制和淘汰类清单范围内的化工项目一律不得在宜昌市落户。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加快淘汰布局不合理、工艺技术落后、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安全隐患大的落后园区和企业,为优势企业发展腾出空间。

(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加强产学研结合和化工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科技研发平台。多渠道增加科技研发投入,加强化工产业绿色发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制定重要技术标准,构建自主创新体系,逐步实现企业智能工厂化改造,积极推进园区智能化升级,实现智能工厂与智慧园区无缝衔接,促进智慧园区和智慧城市有机融合。

(五)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探索建立高风险危险化学品全程追溯系统。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基地,设置应急指挥平台,配置职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技术装备。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章操作事故发生。加强仓储物流等危险化学品储运企业的安全监管。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加强监管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六)科学考核管理。

以考核办法规范和指导园区规划、园区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安全环保、体制机制创新等相关工作,提升园区发展水平。建立园区和企业绿色评价体系,对企业进行考核评分,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县市区级园区规划编制的指导,提高园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园区定位,实行分类管理。

(七)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绿色理念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教育培训机构、绿色公益组织的作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宜昌市化工产业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