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丰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丰县城市管理局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发布。各潜在投标人和采购人可在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地址: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xzw.gov.cn/fxweb)→政府采购→采购需求→附件下载)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如有修改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扫描后于2018年4月2日5:00前传至我中心邮箱fxzfcgbm@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史峰
联系电话:0516-89159596
联系地址: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厅215室
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28日
一、项目概述
丰县城市管理局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服务项目,作业范围主要包括:城区道路、绿化隔离带、人行道(横向为建筑物立面墙或围墙至路边侧石)、两侧沿街绿化带(花坛)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隔离栏清洗,交通护栏清洗,卫生死角清除,道路两边和城乡结合部乱倒的无主垃圾(含建筑垃圾及弃土)清除;果壳箱、垃圾桶清洗、更换、补缺,沿街建筑物,人行道,地面,市政、交通、环卫设施等立面乱涂写,乱张贴清除保洁及公厕、中转站的管理。道路快慢车道、人行道路面的人工清扫和巡回保洁,主次干道非机动车摆放等。
服务期三年;采购预算价2328.5万元/年,共计6985.5万元。
二、作业范围及内容
保洁范围:道路、绿化隔离带、人行道(横向为建筑物立面墙或围墙至路边侧石)、两侧沿街绿化带(花坛)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隔离栏清洗,交通护栏清洗,卫生死角清除,道路两边和城乡结合部乱倒的无主垃圾(含建筑垃圾及弃土)清除;果壳箱、垃圾桶清洗、更换、补缺,沿街建筑物,人行道,地面,市政、交通、环卫设施等立面乱涂写,乱张贴清除保洁及公厕、中转站的管理。道路快慢车道、人行道路面的人工清扫和巡回保洁,主次干道非机动车摆放。
1.道路快慢车道、人行道路面的人工清扫和巡回保洁。
2.道路快慢车道的机械化清扫、保洁及冲刷、洒水作业。
3.道路建筑物两侧墙到墙(无建筑物立面的按照甲方要求)之间绿岛、绿化带、沟渠、裸露地面的保洁与捡拾,地面喷涂广告及沿街构筑物、灯杆、线杆等野广告的清理及覆盖。
4.果皮箱和垃圾收集容器分类标志清晰,垃圾分类收集收运,日产日清。(包括:垃圾桶、垃圾箱、果壳箱维修维护、更换、补缺)
5.清扫、保洁、清除的垃圾及时清运,限半小时内。
6.作业范围内各种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及其他垃圾的及时清除,分类清运至指定的场所。
7.非机动车辆摆放:专人管理、有序摆放。
8.突发事件造成道路污染后的及时清理。(一般在30分钟内清洗完毕)
9.各种重大活动保障应急任务(包括国家、省、市、区大检查)及节假日环境卫生保障及承包期内的临时清扫任务及作业范围内的除雪,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等。
10.配合各级环卫管理部门和环卫监理单位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11.积极协助甲方及上级环卫管理部门对个人和单位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取证。
三、服务及质量标准
(一)人工普扫
道路保洁要求每日6:00前完成全覆盖保洁。具体是主次干道、慢车道及背街小巷每日人工首次普扫时间:冬春季节(11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早上4:30时至6:00时;夏秋季节(5月1日至10月31日)早4:00时至6:00时,每日普扫不低于3遍。在普扫结束时间之前必须完成首次路面普扫和垃圾清运工作,两班制保洁的道路和街巷中午交接班后进行第二次普扫,并及时清运垃圾(主次干道、商业街、广场、学校及人员密集区实行两班制)。
(二)巡回保洁
道路普扫结束后,转入正常巡回保洁。一级道路冬春季节:7:00时至21:00时,夏秋季节:7:00时至22:00时;二级道路冬春季节:7:00时至20:00时,夏秋季节:7:00时至21:00时;三级道路巡回保洁7:00时至19:00时,商业街保洁时间与营业时间同步,保持干净整洁,中间不得留有空挡。街巷的巡回保洁时间和相连的道路的保洁时间同步,相连的道路保洁等级不一致的,按照保洁等级较高的道路的巡回保洁时间执行。
(四)机械化保洁要求
1.作业频次及要求
一、二级道路机扫每条道路每天不低于3遍,背街小巷、慢车道每条道路每天不低于2遍,不得漏扫。速度不得高于8公里/小时,要求按道路单边进行作业,来回各1次。当气温≤5℃时,暂停主次干道的带水作业;当气温≤2℃时,道路洗扫、机扫全部采用干扫(不喷水)作业方式。
2.作业模式
快车道:冲洗作业(高压清洗车)+清洗作业(洗扫一体车)+机扫巡回保洁(清扫设备(车辆))。
慢车道:清洗作业(洗扫一体车)+机扫巡回保洁(清扫设备(车辆))+人工快速巡回保洁(快速保洁车)。
人行道:精细化作业(人工配合小型高压清洗车)+人工快速巡回保洁(快速保洁车)。
不能实施机械化道路作业模式的采取人工清扫保洁,总体机械化作业率不低于91%。
3.作业管理标准
机械化保洁须按规定时间、线路、模式作业;机械化作业车辆、设备正常运行;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非作业状态下的滴水、漏水,遇人群密集时,应降低车速,减少水量,不干扰行人,工作期间应使用文明用语。精细化作业时间,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安排作业,乙方作业时间须经环卫主管部门审批。
(五)道路冲刷和洒水
最低气温高于5℃的天气,每日夜间要对道路进行冲刷,时间为晚上23:00时至次日早上3:00时,特殊要求除外。进行道路冲刷时,应按单边进行冲刷作业,来回各1趟。最低气温高于5℃的天气,一、二级道路洒水(冲刷)每条道路每天不低于3遍,背街小巷、慢车道、洒水(冲刷)每天必须保持1遍,路牙石至商业门面之间路面(包括人行道)每周冲刷1次。主次干道抑制扬尘巡回作业每条道路每天不低于3遍。道路夜间冲刷速度不得高于10公里/小时,白天洒水速度不得高于20公里/小时。要求雾炮车每周对主次干道树木冲刷1次,每日正常降尘作业至少2次,扬尘天气主次干道要不间断喷水降尘作业。机械化作业不得影响交通,总体机械化作业率不低于91%。(注:天气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应听从甲方随时安排道路冲刷和洒水,大雾天气不再进行道路保洁,待雾散后转入正常)。
(六)绿化带保洁
绿化带采取拾、捡、扫的方式,保证绿化带内无烟头、纸屑、塑料袋等杂物,全天巡回保洁,保证随产随清。
(七)垃圾前端收集运输
(1)垃圾收集、运输采用后(侧)装式压缩车挂桶收集、密闭运输,分类收集。
(2)沿街店面生活垃圾实行上门收集。(一日两次收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收集时间)
(八)果皮箱和垃圾收集容器的配置与保洁
果皮箱和垃圾收集容器设置合理,按照可回收、其它垃圾及有害垃圾分类设置(垃圾桶颜色分别为蓝、灰、红),标志清晰,图案简单易懂。果皮箱和垃圾收集容器每日进行保洁,箱体每天擦拭1次,做到箱体(收集容器)外表无污迹、无野广告。内部垃圾不得超过容积的1/2,周围地面洁净。
(九)杂物清理
对快慢车道、人行道、花坛、树穴、墙根等处的砖头、石块等杂物要及时进行清理,保证道路路面及两侧干净整齐。
(十)野广告清理
清理范围为所有承包路段(遇巷口延伸30米)、广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管线、树木、地面及其他设施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要求按照“色差一致,形状统一,干净协调美观”的要求使用相近色彩进行复原。确保每日早上8:00前完成清理工作。
(十一)护栏清洗
对所有接管道路的护栏要进行冲洗。符合机械化清洗条件的的每日至少机洗1次,需人工清洗的每周至少2次。安排专人巡回检查,如有损坏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维修。
(十二)中转站
(1)保持中转站站内外场地整洁,无散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存污水。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无恶臭,窗户无积尘。
(2)中转站要按时开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装运容器(箱体)整洁、无积垢。每天下午6点前机坑要清洗1次,消毒1次,机坑墙体及地面要清洗干净,中转站污水要及时清理,污水不得满溢、外溢。春夏季节,每日消杀蚊蝇,做到无异味,无蚊蝇。
(3)中转站在承包期内的维修、电费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公司负责,中转站在维修时应有应急保障措施,不得防碍垃圾的转运。
(4)在中转站内建设可回收垃圾收集房,用于暂存可回收垃圾。
(十三)公厕管理
公厕的维修,设施更换,水电费用由承包方负担。管理标准:公厕设施完好、齐全;定人、定厕、定时保洁,每日落实两清洗、勤保洁,地面蹲位整洁,无尿迹、无干粪斑,地面保持干燥整洁;每日定时消毒、打药,做到厕内无蝇蛆、无恶臭;厕所内卫生整洁,地面无污物(手纸、烟头)污垢、积水,墙面无灰尘,无蜘蛛网,无乱涂乱画;厕所周围5米内环境清洁,无垃圾、粪便,无乱堆杂物,无污水,保洁工具放置整齐;吸污及时,化粪池无满溢;粪便清运做到不滴漏。
(十四)非机动车摆放
(1)本项目所指的非机动车辆包括:自行车、踏板车、电动车(含三轮、四轮)、人力三轮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
(2)非机动车辆及摩托车管辖区域和管理时段与道路保洁区域一致。
(3)非机动车辆及摩托车停放标准及要求:划定停放区域靠近路牙石一侧的,非机动车辆及摩托车车头统一朝向道路依次排放,车头对齐;划定停放区域靠近店面一侧的,非机动车辆及摩托车车头统一朝向店面依次停放,车尾对齐;暂未划定停放区域的,按上述停放要求依次排放整齐;学校、医院、超市等人群密集区有停放区域的按上述要求依次停放;没有划定停放区域的在人行道以上规范排放整齐。
(4)在城区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上停放非机动车及摩托车,不得侵占盲道。
(5)对非机动车及摩托车停放管理须落实定人、定岗、定责制,制定岗位责任牌,并向社会公示;对因管理造成的车辆损坏,应妥善处理。
(十五)智慧环卫建设
中标后两个月内建成智慧环卫系统并投入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础平台管理子系统。快速搭建、维护环卫信息管理业务,定制业务工作流程,设置组织机构,并能够方便快捷地完成工作表单内容样式调整、业务流程修改、人员权限变动等日常维护工作。
2.机械化保洁作业车辆管理子系统。主要针对机扫、洒水、清洗等车辆进行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管理内容包括为实时位置监控模块、作业轨迹追踪模块、作业规划管理模块、作业状态监控模块、作业进度管理模块、作业画面远程调阅模块、违规作业预警模块、作业量综合统计模块、作业油耗监控模块九部分。
3.垃圾清运作业管理子系统。主要针对城区和城乡的垃圾清运模式(直运、转运),对压缩车、摆臂车、收集车、勾臂车等清运车辆进行作业过程实时监管,对收运的垃圾桶数据进行实时统计,自动生成垃圾运输车辆的考核结果。
4.中转站垃圾称重和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进出中转站垃圾的收运车辆进行称重,次数统计,按时间周期(日/月/年)、称重量以及进出次数进行统计分析管理。对接中转站厂区安装现有的摄像头。
5.巡查人员管理子系统。通过系统可在地图查看管理人员的作业网格、工作轨迹,监控其在岗、离岗情况,如工作期间超出其工作范围,系统可自动报警,并自动发送短信至相关人员。系统可将巡检情况和定位信息与违规信息进行量化汇总,形成作业报表,纳入考核范围。
6.人员管理系统。实现对环卫相关人员的档案管理、人事管理,责任区管理、作业管理、作业报警管理以及工作量统计管理等功能。
7.公厕监测管理子系统。公厕管理模块,实现公厕基础信息(包括建设年限、面积、维修设施等)登记,根据采集到的位置信息在电子地图上进行精确展示。系统可以按多种方式如编号、所在区域、责任人等对公厕进行查询统计,并将查询结果在地图上展示。公厕人员的考核以及公厕臭味监测。
8.移动督查管理子系统。移动稽查管理主要用于对产生单位违规情况的联合督查,通过抽查和特殊稽查的方式对产生单位违规情况取证及处罚。系统运用先进的移动终端技术,实现建筑垃圾的移动巡检、稽查。
9.指挥调度管理子系统。通过智能手机APP应用软件,实现实时查看人员、车辆地理位置,远程语音调度,临时任务安排等,同时支持突发事件时查找周边的人员、车辆,做到及时指挥调度。
(十六)文明作业要求
保洁人员应统一着装,整洁干净,作业工具按要求配备,保洁车完好整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作业,在作业时严禁向窨井内扫垃圾,严禁将清扫的垃圾倒入果皮箱、垃圾收集容器及绿化带内,严禁焚烧垃圾、严禁在道路上中转垃圾。
(十七)紧急事件的处理和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
(一)乙方应做好紧急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如秋季落叶、冬季积雪清除及重大活动的环卫保障等工作的处理预案。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各项环卫保障,如果乙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作业,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完成,所需要的费用从乙方的承包经费中扣除并进行相应的考核。
(二)乙方应做好重大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在遇到大型活动及检查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人员以及延长保洁时间,甲方不另外支付费用。
(三)应对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应有应急预案,装备设施齐全,物资准备充分,方案报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严格按方案执行。在接到雨雪天气信息时应启动应急预案,当有冰冻或积雪达到2毫米时应进行撒盐(融雪剂)融雪(解冻),人员全员上岗(不低于470人),铲雪车等机械应全部到位(当车辆遇故障时要有应急措施),规范作业,确保每条主干道同时作业,夜间雨雪应连夜清理,雪停主次干道路面净无积雪,确保道路畅通。
(四)当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损失,需征用车辆、作业工具或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
(十八)作业质量标准
作业质量应达到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和《徐州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考核评分细则》及《丰县城区主次干道及街巷保洁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见本章合同附件)的要求。
四、人员配备要求和机械设备配备要求
1.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经理配备要求:
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1名,副经理3名,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部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的配备需向主管部门备案,需要调动或调整需听取主管部门意见方可实施。
(2)作业人员配备要求:各类保洁人员配备不低于470人,管理人员按照各类保洁员人数比例配备不低于5%。
①乙方应配备管理人员、清运人员、保洁人员、公厕管理员及中转站管理人员(所有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线的110%),并负责原丰县城管局退休临时环卫工人22人每人每月800元费用的发放及环卫处遗孀补助2人每人每月680元(根据丰县实际情况作适当递增),粪便处理厂管理员2名每人每月3000元,刘王楼垃圾中转站占地费每年4000元的支出。
②其余所招收清扫保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③鼓励乙方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机械化作业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在机械化作业率不低于91%情况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减少保洁员人数,否则视为违约。
④必须与保洁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按时足额发放保洁人员工资,不得发生拖欠,同时为每个清扫保洁人员按人社部门规定上缴各项保险金,发放高温费等各种补贴,否则一切后果由运行方承担。
⑤作业人员要经过岗位培训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上岗前向主管部门提供培训合格证,否则不得上岗。
2.机械设备配备要求:
下表设备的所有权必须为中标人拥有、且无权利瑕疵,在特殊条件下,主管部门要求增加车辆必须服从。下表设备为本项目专用,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调动,否则视为违约。
配备车辆明细表
五、道路保洁明细
一级路保洁面积:1046926平方米;
二级路保洁面积:1446245.5平方米
三级路保洁面积:1001650平方米;
合计:3494821.5平方米
六、公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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