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印发《关于做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海洋国土资源规划环保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为加强我省乡镇污水治理,做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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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关于做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

2018-06-06 08:56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日前,海南印发《关于做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关于做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海洋国土资源规划环保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我省乡镇污水治理,做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评工作,推动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环评论证重点

乡镇污水处理厂(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重点论证项目选址、排污口设置、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处理工艺适宜性等内容。应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处理工艺、排放标准。

二、污水处理设施选址

各市县应编制全域污水处理厂(站)与污水收集管网及排污口建设规划,统一规划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与排污口布局。要科学论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选址,根据共享共建原则,最大程度实现跨行政区域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点位。在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同时要考虑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尽可能扩大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要结合区域排放条件,优先完善污水收集与排污管网,污水处理厂规模宜大不宜小,厂点宜少不宜多,并兼顾长远。

三、污水管网建设

市县应结合“五网”建设,以完善管网建设为投资重点,编制全域污水收集与排污管网建设规划,统一布局建设污水收集与排污管网。污水收集及排污管网应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规划建设,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应符合市县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站)规划。要根据地形等条件,结合排水去向,科学建设管网,原则上采用重力流收集和排水,不设或少设提升泵站。

四、污水处理工艺

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应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工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不宜盲目追求“高大上”。处理工艺应具备以下基本特点:成熟可靠,运行费用低,运行稳定可靠,管理简单,并具有符合要求的处理效果。

五、排污口设置

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排污口的设置应结合市县全境内环境特点科学论证,统一规范设置,尽可能少设排污口。原则上沿海市县区域内污水处理设施鼓励离岸深海排放,不得排入海湾等交换条件差的近岸海域和内湖内河;内陆市县区域内污水处理厂(站)尾水应结合受纳水体环境功能、下游首个国家和省级水质考核断面以及水源地等水质要求,科学论证排污口设置与排放标准,确保水源地安全和各考核断面水质不断改善。水体没有纳污能力的,不得设置排污口。在无法设置排污口的地区,应考虑区域污水处理共享共建,或提升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标准。所有排污口必须纳入环保部门监管平台。

六、排放标准

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出水应根据不同的排放方式,因地制宜执行不同的标准。原则上深海排放执行《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表1中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排入近岸海域和内河湖的,要根据受纳水体环境功能、环境容量等科学确定,原则上严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排入环境敏感区域或受纳水体水质功能要求较高的,参照执行相应地表水质量标准。

七、监测要求

污水处理厂(站)应按相关要求安装水量自动计量及水质在线监测装置,污水处理厂(站)的进水口和出水口分别实现水质、水量“双在线监测”。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8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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