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联合印发《河北省推行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河北省将在重点行业实施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差别化环境政策,加快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不同于以往不少行业的“领跑者”,这一工作对重点行业企业提出了多项高要求,包括排放标准、能耗、绿色供应链、产品质量等,在行业内引起较大震动。但是不少企业对此表现出浓厚兴趣,并对标自身参与遴选。什么样的企业才能成为优秀的“领跑者”?哪些方面需要率先垂范?
两年一次遴选发布行业“领跑者”
第一批征集行业为水泥、钢铁、玻璃、焦化、垃圾发电等企业,首先遴选各行业3~5家符合遴选规则和标准的企业入围环保“领跑者”
据了解,河北省环保“领跑者”制度,将以企业自愿为前提,通过提升标准、底线约束、先进带动、制定指标,在广泛征集、遴选的基础上,优选出行业环保“领跑者”企业。河北将以环保“领跑者”企业管理、技术指标为基础,逐步建立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
河北省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曹子洲介绍说,此次遴选工作由河北省环保厅牵头组织标准制定以及发布等相关工作,遴选过程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每两年遴选发布一次,动态更新。河北省境内相关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自愿申报,按照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同行业企业参与等方式,遴选评定出本行业环保“领跑者”企业名单。
他表示,环保“领跑者”遴选活动由于没有先例,是一项较为复杂和专业的系统性工作,河北省将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公平公正、宁缺勿滥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第一批征集行业为:水泥、钢铁、玻璃、焦化、垃圾发电、碳素生产及供热发电企业,首先遴选各行业3~5家符合上述遴选规则和标准的企业入围环保“领跑者”。
此外,河北对环保“领跑者”实行动态化管理。《方案》提出,环保“领跑者”企业评定工作,由河北省环保厅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环保“领跑者”认定过程客观公正。同时,对确定环保“领跑者”企业开展跟踪调查,对“后起之秀”的企业,按程序开展评定工作,优于先前确定“领跑者”企业的,撤销原“领跑者”企业称号,对环保“领跑者”称号实行动态化更新管理,并在媒体公示。
环保“领跑者”企业名单确定后,要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予以公示,充分征求行业企业和公众意见,并有行业企业和公众对其进行监督。发现评定环保“领跑者”企业名单中弄虚作假、生产过程中恶意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从环保“领跑者”企业名单清除,并追究涉事企业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领跑者”污染排放和控制要领先
聚焦五大指标,钢铁、焦化、电力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要达到超低排放才有资格申报
记者了解到,河北实施环保“领跑者”制度,意在鼓励企业提高节能减排和资源环境效率目标,实施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认证,在行业内树立绿色低碳和节能减排对标标杆,从而引领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为确保遴选出的企业具有先进性,河北对环保“领跑者”遴选指标进行了严格的界定,明确提出要按照“一流企业制定标准”的理念,重点聚焦五项指标。这五项指标分别为:污染物排放执行严于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标准。按照严于国家、地方现行法定的排放要求为前提,采取国内、国际领先的预防污染治理技术和排放控制措施,使大气、水、固废、噪声等排放和控制在同行业领先。
煤炭与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企业生产用能源消耗中煤炭所占比例低(火电、焦化等作为原料的除外),企业积极使用绿色、清洁能源以及低碳新工艺、新技术,强化碳排放管理,单位产品碳排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推行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企业原料采购中,对供应方企业或机构履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核实、查实。厂容厂貌整洁,企业生产、办公使用环境标志认证产品。
资源环境效率水平。企业每万元产值主要污染物排放、能耗、水耗处于河北省同行业领先水平。
产品品质优良。企业生产的产品达到或超过国家质量标准,性能优良。
“在这五大指标体系下,近日,河北省环保厅、财政厅等部门又针对河北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各项指标,比如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拟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钢铁、焦化、电力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要达到超低排放才有资格申报。”曹子洲介绍说,总体来说,五大指标体系门槛很高,不仅包括排放标准,还包括能耗、水耗、上下游企业绿色供应链以及产品品质等指标。目前,这个详细的指标体系已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近期将对外公布,各相关企业可参照标准进行申报。
自身强能有哪些“福利”?
“领跑者”企业符合相关要求前提下可免于停限产,已有十多家大型企业咨询相关遴选工作,对标标准进行申报
河北对取得环保“领跑者”荣誉的企业,将实施差别化环境管理政策,其中企业可享受的支持政策主要有三项。
记者从《方案》中看到,河北省要求省内各市要按照河北省政府关于优化投资环境,实施差别化、精准化的环境管理政策要求,对于取得环保“领跑者”称号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期间,在确保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可不列入停(建)限产清单。同时,对于获得环保“领跑者”称号的企业,在其新建、改建、扩建高科技、新技术、低排放项目时,自身可替代总量指标优先用于本企业。市级行政区域内,其他可替代总量指标优先安排环保“领跑者”称号企业建设项目使用。
对获评企业实施差别化环境管理,这一政策引起了企业界的广泛关注。河北省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发布以来,已有德龙钢铁、河北中煤旭阳焦化等十多家大型企业咨询相关遴选工作。
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史建才表示,“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环保投入,目前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了超低排放标准,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在产品质量管理中,企业还获得省政府质量奖。我们对申报‘领跑者’企业充满信心。”
河钢集团是河北最大的钢铁企业集团,集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河钢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理念,严格执行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要求和环境保护政策要求,自集团组建以来共投入165亿元实施了430余项节能环保重点项目,主要节能环保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核心子公司被誉为‘世界最清洁钢厂’,河钢获世界钢铁工业‘可持续发展卓越奖’,成为行业绿色发展的‘引领者’。我们将密切关注活动进展,对标‘领跑者’五大标准体系,积极开展申报工作,争当环保‘领跑者’企业,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
此外,记者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河北省将对环保“领跑者”企业建立省级“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实施定向帮扶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原标题:河北试水环保“领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