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暨“退出后十”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出台。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市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5%;PM2.5平均浓度达到54微克/立方米,力争达到50微克/立方米;综合指数控制在5.0左右,确保2020年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各县(市、区)退出全省空气质量排名后20位。
据了解,唐山市将坚持源头防治、标本兼治,精准治理、铁腕出击,全力实施化解过剩产能、散煤整治和清洁能源替代、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业污染深度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六大攻坚行动,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打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攻坚战
重点化解过剩产能,加快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彻底整治“散乱污”企业。
到2018年底前,唐山市将全部出清钢铁“僵尸企业”,压减炼钢产能500.25万吨、炼铁产能281万吨,并同步关停配套烧结、炼焦工序;压减焦炭过剩产能185万吨。
到2020年,全部淘汰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和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并逐步淘汰1500立方米以下高炉、150吨以下转炉,钢铁企业由40家整合到30家以内,钢铁产能控制在1亿吨左右。
加快重点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在2018年底前,完成对城市(县城)规划区、生态红线控制区钢铁企业搬迁改造方案的制定,启动搬迁改造工作。同时,破立并举,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
打好散煤整治和清洁能源替代攻坚战
加强散煤市场管控,严格散煤生产、加工、运储、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违法行为。
据了解,7月底前,全市已建成29个散煤集中经销场所,生产原煤洗选率达到80%,年底前力争全市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实现散煤质量全部达标;
加强燃煤锅炉治理,10月底前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以及经营性小煤炉。
积极推进清洁取暖、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截至目前,已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散煤14.7万户。
到2019年底,全市所有散煤用户将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基本实现无散煤取暖。
打好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攻坚战
优化道路货运结构,配套完善钢铁企业连接国铁、地方铁路干线的铁路专用和铁路物流基地,逐步实现钢铁大宗原燃料、钢材成品由公路运输为主改为铁路、港口联运为主。
2020年底前,全市钢铁企业铁矿石、焦炭等基本实现“公转铁”,并逐步取消钢材成品等大宗货物公路运输,强化柴油货车污染防治。
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城市建成区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使用比例达到80%。
此外,加强机动车监管和尾气治理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管理,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加强船舶港口和靠港飞机的排放治理。
打好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持续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或乱采乱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
到2019年底,合法生产的露天矿山全部实现污染物排放达标。同时,深化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网。
实施城市土地硬化和复绿,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建立道路施工扬尘责任追究制度和严惩重罚制度,全面强化工业企业料堆场抑尘措施。
此外,严禁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强化降尘量考核。
打好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攻坚战
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钢铁、焦化等行业为重点,建立治理工程项目清单,全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22家焦化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全市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2017年下降30%以上。同时,实施燃煤电厂深度治理,对燃煤电厂和燃煤机组实行排放绩效管理,淘汰关停环保、能耗或安全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
开展工业窑炉专项治理,加快淘汰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燃煤烘干炉(窑)。全面构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体系,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此外,强化钢铁、建材、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工作,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以及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进行深度治理。
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攻坚战
加强污染气象条件和空气污染检测、预报预警和评估能力建设,建成全市区域传输监控预警系统,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度。
完善应急减排措施,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导意见,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同时,实行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对错峰生产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分类建立错峰生产企业清单,细化到生产线、工序和设备。
原标题:定了!年底前,唐山这些钢铁企业将全部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