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河南省省辖市、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补充规定的通知,全文如下: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河南省省辖市、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省辖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客观反映和评估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河南省省辖市、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河南省省辖市、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补充规定
2019年1月18日
主办:环境监测处 督办:环境监测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