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要求,加强流域生态保护和管理,维护流域生态系统的健康,环境保护部组织中国环境科学院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流域生态健康评估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南》适用于县域以上尺度、面积≤5万km2 的流域生态评估,从生态结构、服务功能、压力状况三方面构建了流域生态健康评估的基本框架,全国统一标准,评估指标共计6类17项,定义明确。
根据某流域生态因子分析结果,将沟壑密度、土壤保持功能指数、开发建设扰动指数及水土流失治理度、预防监督指数等纳入评价内容,以体现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特点,共计归纳为 15 类评价指标。 其中,与《指南》 相同的,采用相同解释;与《指南》 不同的,根据评价目的采用相关行业(或学术领域)解释。
(1)含沙量。
含沙量对河流水质、河道稳定性等影响较大。 实地调查表明,以流域上游无村庄、无耕地、无破坏的近似原始状态沟道河水及源头区基本无扰动河水的含沙量为初始状态,认为是优秀的,是河流泥沙量控制的最高目标,以平水期年平均含沙量为一般状态,以汛期含沙量为差。
(2)枯水期径流量占年均径流量的比例。
枯水期径流量占年均径流量的比例用于衡量河流生态需水量的满足程度。 由于榜沙河目前没有水文测站,因此参考平水期水量现状计算。
(3)河道连通性。
河道连通性反映了自然河道的连通状况。 河道连通性 = 闸坝、水电站等水利工程数量 /100km。
(4)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
通常认为一条河流的开发利用不能超过其水资源量的 40%。 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 =区域工业、农业、生活、环境等用水量 / 区域水资源总量。
(5)水生生境干扰指数。
水生生境干扰指数能反映河流水域因挖沙、航运、旅游等活动破坏的影响状况。 水生生境干扰指数 = 水生生境第 i 项指标的健康分值×水生生境第 i 项指标的权重。
(6)植被覆盖度。
植被覆盖度越高,流域生态系统的物理结构稳定性越好。
(7) 沟壑密度。
沟壑密度反映流域地表破碎程度,为单位面积内的沟壑长度。 沟壑密度分级标准参考《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8)重要生境保持率。
采用《指南》解释,重要生境指河流的岸带,具有维持生物多样性、净化水体、稳定河岸、调节微气候和美化环境等重要功能,是以平水期河流水位为起始线,两侧各向外延伸 20m。 重要生境保持率能反映河流岸带的生态健康状况,重要生境保持率 =自然植被结构完整性指数×0.7+自然堤岸比例分值×0.3,自然植被结构完整性指数 = (生态系统类型分值×该类型面积) / 重要生境总面积,自然堤岸比例分值 = 自然堤岸河段长度 / 河段总面积 × 100% 。生态类型分值取值见表 1。
(9)水源涵养功能指数。
水源涵养功能指数反映流域生态拦蓄降水或调节河川径流的能力。 水源涵养功能指数 =水源涵养第 i 项指标的健康分值×水源涵养第 i 项指标的权重。
(10)土壤保持功能指数。
土壤侵蚀会造成土壤退化,农业生产受损,洪涝灾害加剧,威胁流域生态健康。土壤保持功能指数 = 中度及以上土壤侵蚀面积 / 总面积。
(11)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受保护地区包括各类(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封禁保护区等。 采用受保护区面积与流域面积比值反映流域受保护程度。
(12)建设用地比例。
建设用地是受人类直接影响和长期作用使自然面貌发生明显变化的人为景观,建设用地比例会对流域的自然生态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产生较大影响。
(13)水土流失治理度。
水土流失治理是流域生态修复的主要措施,能够缓解流域生态压力。 参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 ( GB/15773-2008),以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度来表示。
(14)预防监督指数。
预防监督是保护、预防流域生态被扰动、破坏的有效措施,是流域生态保护的第一道防线,对维护流域生态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采用预防监督指数来表示。 预防监督指数 = 预防监督第 i 项指标的健康分值×预防监督第 i 项指标的权重。
(15)开发建设扰动指数。
开发建设扰动指数反映项目建设、运行过程对原生地表植被、地貌扰动、破坏及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程度。 以榜沙河流域目前常见项目类型为评价内容,分项指标计算采取一票否决,所有指标必须全部达到要求,否则转入下一级。 以抽查项目数值加权平均计算各自指标。 开发建设扰动指数 =开发建设第 i 项指标的健康分值×开发建设第 i 项指标的权重。
流域生态评价指标分级标准及赋分见表 2。
原标题:基于水土保持效果的流域生态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