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印发《3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管控时间:2019年3月1日至31日。通知要求钢铁企业:通过超低排放改造验收且达到“唐山限值”烧结机机头或球团烘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95%以上小时均值分别达到5mg/m3、20mg/m3、,30mg/m3)的烧结机(竖炉)可以生产,其他烧结机(竖炉)停产,因保供暖、保安全、保民生等原因无法停产的,经市生态环境局认定后维持最低生产负荷。各县(市、区)[含开发区(管理区),下同]要于3月5日12时前将3月份钢铁企业烧结机生产计划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备案,备案后严禁擅自调整。
关于唐山3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3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确保完成秋冬季攻坚目标,防范化解生态环保领域风险按照2月27日全市十项重点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管控目标
全月实施大气污染减排强化措施,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圆满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和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
二、管控时限
2019年3月1日至31日。
三、管控原则
(一)所有涉气污染源全部纳入3月份管控范围。
(二)允许生产的涉气企业必须达标排放,钢铁和焦化企业必须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三)在重点行业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的基础上,进步实施强化管控排施。
(四)工业企业限产比例以停产时同计算。
(五)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或市委、市政府、市环保指挥中心采取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时,从严执行。
四、管控要求
(一)提级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1.钢铁行业。通过超低排放改造验收且达到“唐山限值”(烧结机机头或球团烘培颗粒物、二氧化硫、氢氧化物95%以上小时均值分别达到5mg/m3、20mg/m3、30mg/m3)的烧结机(竖炉)可以生产,其他烧结机(竖炉)停产,因保供暖、保安全、保民生等原因无法停产的,经市生态环境局认定后维持最低生产负荷。各县(市、区)[含开发区(管理区),下同要于3月5日12时前将3月份钢铁企业烧结机生产计划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备案,备案后严禁擅自调整。
2.焦化行业。在保安全的前提下出焦时间延长至28小时。
3.水泥行业(含粉磨站)无供暖和污泥处置任务的水泥企业停产,粉磨站停产。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水泥企业在维持供暖的前提下降至最低生产负荷,采暖季结来后停产。承担污泥处置任务的水泥企业在保证污泥处置任务的前提下维持最低生产负荷。
4.铸造行业。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丰区、丰南区、开平区、古冶区的铸造企业停产。其他县(市、区)绩效评价等级为A类的不限产,绩效评价等级为B类的限产50%(停产时间不低于15天),绩效评价等级为C类的停产。
5.平板玻璃行业。汉洁管理区蓝欣玻璃、迁安市润安建材按密炉设计日熔化量服产20%。
6.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产,因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且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的企业免于停产
7.其他行业。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丰润区、年南区、开平区、古冶区的陶瓷、橡胶、独立轧钢、砖瓦密独立石灰窑企业停产(含燃烧天然气的企业).其他县(市、区)陶瓷、橡胶、独立轧钢、砖瓦窖、钢锹、独立石灰企业评价等级为A类的限产50%(停产时间不低于15天),评价等级为B类的停产。
据了解:唐山地区个别钢厂已接到相关通知,当前部分钢厂烧结在执行50%限产政策,具体限产政策再调整,短期对生产影响不大;下游轧材企业基本按照企业评价等级AB类进行停限产,具体影响量持续跟踪。
原标题:关于唐山3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