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为加强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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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粪污 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情况 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9-04-08 10:26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导读:近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情况 监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粪污 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情况 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如期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项目预期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是实施省政府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县级全域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抓手。要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夯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形成各负其责,各尽所能的项目运行机制。在项目实施路径上,坚持推进养殖场户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培育和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千方百计扩大农用有机肥和沼气利用渠道。通过项目实施,大幅提高项目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为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项目主要任务。项目建成后,项目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形成整县全域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格局。县域畜禽养殖布局更加合理,建立起明确的粪污收集、储运、资源化利用运行体系,实现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有机肥替代化肥的比例不断提升。

三、合理划分治污途径。按照“省统筹、市分类、县落实”技术推广形式,以县(市、区)为重点,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把区域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尽可能按照以下三种治污途径进行分类归并,实施“化整为零”的工作方式,有针对性、目标性和组织性地开展技术推广工作。一是“截污建池、收运还田”途径。主要解决“中小散养殖户”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问题。即“截污—建池—收运—还田”流程,通过干清粪,配套建设雨污分流、粪污腐熟、粪肥贮存和还田利用设施,养殖户自用或经农民合作社或第三方企业开展粪肥“收运还田”利用。二是“农牧结合、制肥还田”途径。主要解决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染治理问题。实行干清粪,进行干湿分离,配套建设污水集成池、堆粪场,粪污经发酵腐熟制成粪肥或有机肥还田利用。三是“异地集中处理中心”途径。主要解决畜禽养殖密集区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养殖污染治理问题。即在养殖大县养殖密集区建立异地处理中心,对周边中小规模养殖场户产生的粪污进行集中收纳、沼电肥一体、产业化利用。每一种途径下包含多种技术模式,各种模式针对不同养殖场户,通过“一场一策”、“因场施策”的推进方式,实现全域整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新突破。

四、压实项目管理责任。市、县(市、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应按职责分工担负起监管项目的主要职责。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推进项目进度,了解项目情况,汇总上报进度;项目县是实施第一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进度、建设成效、运营管理等负总责。项目实施方案需经项目县人民政府审定,按各类项目规定报批或备案。已批复或备案的项目,要尽快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按量完成;已批复或备案的项目实施方案不得随意调整,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方可调整。对建设完成的项目,要尽快验收拨付资金。项目完成后,各项目县要组织进行项目实施工作自评,及时逐级报送项目工作总结。

五、按时报送项目进度。一是每季度填报部级平台。为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管理,农业农村部通过畜禽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对中央投资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季度跟踪监测。为此,请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各项目县,每季度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平台上,填报中央投资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只有省财政投资的不需填)实施进度。项目进度信息报送截止时间,自即日起,为每年4月、7月、10月和1月的月末。建设项目完成后,跟踪监测任务自动停止。填报内容和有关要求,详见《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皖农办牧〔2018〕78 号)。二是每月填报资金拨付。请各市农业农村部门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负责监管辖区县区的项目工作(见附件2)。自即日起,每月10日前,负责汇总辖区项目县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省以上财政资金投入拨付进度表》(见附件1),按月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建设项目完成后,报送任务自动停止。当月没有进度的,要实行零报告。

六、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自即日起,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项目实施进度通报制度。通报数据来自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或农业农村部直连直报平台,以及各市汇总上报的项目资金拨付月进度表。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充分利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平台两大系统,加强对项目进度的调度。省级以上资金管理和项目绩效考核结果,与对各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使用率低,不能如期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任务或未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将调减或停止其后续年度投资计划规模。

联系人:单昌盛(直联直报平台季报、月进度表)、席海龙(项目管理);

电话:0551-62675442、62616494;

传真:0551-62669100;

邮箱:ahsxmc@163.com。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

注:

项目名称:截至2019年3月,中央投资和省财政投入包括:1、2017年度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2个县;2、2018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6个县;3、2018中央财政畜禽健康养殖项目安排的第一批20个省级项目县;4、省财政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9年度的省财政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待下拨,第二批20个省级项目县名单待定。可选择以上4类项目之一填写。

省以上财政资金投入计划:指中央投资和省财政投入额度的合计。如只有中央投资或只有省财政投入的,可只填一种。

本季度是否已在直连直报系统填报此项目进度:只填报含有中央投资的;只有省财政投入的,不需在直连直报系统填报,本列也不填。

本表请于每月10日前,盖章传真或发扫描件PDF至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

传真:0551-62669100

电话:62675442,单昌盛;62616494,席海龙

邮箱:ahsxm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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