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情况江苏省位于中国大陆东部沿海,地处长江经济带上,现辖13个设区市,21个县级市和20个县、56个市辖区、826个乡镇(其中镇757个、乡69个)。江苏人口密度高,经济总量大。2017年底全省城镇化率达68.8%。江苏全省面积10.26万平方公里,跨江滨海,水网密布,湖泊众多。长江横穿东西425公里,京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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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情况分析报告

2019-04-19 09:36 来源: 亚洲环保网 

1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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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位于中国大陆东部沿海,地处长江经济带上,现辖13个设区市,21个县级市和20个县、56个市辖区、826个乡镇(其中镇757个、乡69个)。江苏人口密度高,经济总量大。2017年底全省城镇化率达68.8%。

江苏全省面积10.26万平方公里,跨江滨海,水网密布,湖泊众多。长江横穿东西425公里,京杭大运河纵贯南北718公里。有淮、沂、沭、泗等大小河流2900多条,此外还有大小湖泊290多个。全国五大淡水湖,江苏得其二,太湖2250平方公里居第三,洪泽湖2069平方公里,居第四。在总面积10.26万平方公里中,河湖水面面积11.67万平方公里,占16.3%。

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起步于八十年代初期,历经近四十年发展,特别是“九五”以来,我省围绕国家“三河三湖”水污染治理总体目标要求,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先后建成了一大批城镇水污染治理设施。

1、城镇污水处理能力

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4.47%;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769座(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192座,镇级577座),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1650万立方米/日。2017年,累计处理水量43.5亿吨,COD削减量97万吨,氨氮削减量9.5万吨。

2017年底,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3.3%。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淮安市和镇江市已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累计建成镇级污水处理厂577座,处理能力达350万立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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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城镇污水处理质量不断提高

城镇污水处理标准大幅度提高,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一级A 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逐年提高。2017年,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为85.1%,累计COD削减量97万吨,氨氮削减量9.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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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处置工作持续推进

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15.6%。2017年,城镇污水处理厂年产污泥(含水率80%)约308万吨,主要有4种处置方式:以污泥处理量计:堆肥占5.5%,卫生填埋占10.2%,建材利用占14%,焚烧占65.3%,其它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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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工作

1.全面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

(1)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意见》(苏发〔2010〕24号)明确提出:到2015年,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0%。

(2)2012年6月13日,省政府出台《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73号)

(3)编制了《江苏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规划》、《江苏省太湖流域撤并乡镇集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规划》等。

• “城旁接管、就近联建、独建补全”等多种模式并存的建设方式;

• 因地制宜的建设标准。

(4)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

•创新构建“四个统一”模式

构建“普惠、共享、均等”的城乡统筹污水处理服务体系。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73号):要求各地建立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实施建设、统一组织运营、统一政府监管的“四统一”工作模式。

•城乡污水统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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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宜兴为例宜兴近年来不仅污水处理能力快速增长,而且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监管”的原则,将全市域科学划分为11个污水处理分区,进行系统规划,分区处理,有序建设,统一运行,有效监管。

2.科学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建设

(1)开展了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提标技术攻关,筛选出了10个技术攻关课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优选择了30余家国内外科研力量一流的院校、科研设计单位、企业开展研究。研究成果获华夏科技进步二等奖。

(2)《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建设导则》。在国内首次系统地研究了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中涉及的关键技术,理清了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的技术路线,明确了关键技术环节和技术要点,取得了一系列国际先进和国内领先的科研成果,研究、筛选了一批经济、适用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技术。

●一级A提标并不一定要大兴土木;

●一级A提标要厂内、厂外系统考虑;

●一级A提标的难点不仅仅是技术(土地、谈判、施工组织等);

● 理性看待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提标(技术、经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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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学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

(1)省政府《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特别明确,在污水处理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污泥处置。

(2)省政府批转了省环保厅、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的通知》。

(3)从2004年起,每5年一次对全省污水处理厂泥质泥量开展普查。

(4)开展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政策研究。

(5)《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2013年12月)。

《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

●因地制宜明确技术路线:远期以土地利用为主、焚烧及建材利用为辅,严格控制填埋。近期苏南以焚烧及建材利用为主、土地利用为辅,逐步减少填埋;苏中、苏北优先考虑土地利用,可以选用焚烧及建材利用,适度采用卫生填埋。

● 加强社会合作协同处理:充分利用当地的社会环境资源条件,加强与垃圾焚烧厂、水泥厂、热电厂、建材厂、有机肥厂等合作,进行协同处理处置。

● 强调区域统筹合理布局:脱水后污泥处理设施宜集中建设,覆盖周边。以县及县级以上城市为基本单元建设集中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地区可跨行政区域合作建设集中处理设施。

(6)《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面完成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达标改造,省辖市建成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2020年底前,县(市)实现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100%。

(7)《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在污水处理费中专项安排污泥处理处置费用,苏南地区原则上不低于0.3元/立方米,其他地区原则上不低于0.2元/立方米。

4.着力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

(1)省政府71号令《江苏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考核。

• 制定《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标准》,从十个方面考核,发标样考核实验室能力。

• 定期组织专家对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逐个进行现场检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考核结果通报全省。

•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污水处理厂逐个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约谈负责人。

考核工作对提高行业发展水平起到推动作用

• 提高了运行管理水平(企业欢迎指导);

• 强化了政府监管(政府回购);

• 增强了行业的凝聚力(形成比学赶帮氛围);

• 理清了行业管理的思路、

(2)省政府71号令《江苏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有关数据。

(3)制定颁发了《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台账范本》,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台账管理制度。

(4)全覆盖进行人员培训:污水处理厂技术管理人员、污水处理操作工、水质分析人员;人员培训情况纳入污水处理厂考核范畴。开展排水行业污水处理工和污水化验检测工职业技能竞赛等。

(5)加强国际交流、注重全行业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提升(英国、荷兰、以色列、澳大利亚等)。

5.污水管网统一养护

《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通知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88号)作出如下要求:

• 规定了养护周期;

• 开展管道功能性检查和结构性检测;

• 推进养护作业市场化;

• 推行小区内部管道由专业队伍进行专业化养护,养护经费由公共财政统一列支;

• 2013年修订了《江苏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

6.全面启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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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行业规划管理不断加强

(1)行业规划编制工作

《江苏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规划》、《江苏省太湖流域撤并乡镇集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规划》等。

(2)法规建设和管理制度

《江苏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关于贯彻落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标准》、《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台账范本》等。

(3)印发《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全面开征城镇污水处理费。

到2016年底前,苏南地区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费平均收费标准应调整到1.5-2.0元/立方米,苏中、苏北地区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费平均收费标准应调整到1.2~1.6元/立方米;建制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按照苏南地区、其他地区分别平均不低于0.6元/立方米、0.4元/立方米征收,具体标准由各市、县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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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未来展望

目前城镇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置存在如下问题:

➤一些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养护存在短板;

➤部分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尚不规范;

➤污泥处理处置的可持续性和尾水再生利用仍需推进;

➤行业发展支撑能力有待提高。

针对这些问题,按照国家“水十条”、省工作方案和“263”专项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要求,全面统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实现“五个提升”:提升规模、提升质量、提升技术、提升管理、提升效益。

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置“十三五”目标要求:

★ 2020年

城市、县(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太湖流域实施氮磷特别排放限值;

所有市、县(市)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100%;

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全运行。

下一步江苏省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力度,结合黑臭水体整治和海绵城市建设,持续高质量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让老百姓切切实实有获得感。

本文根据技术研讨会部分发言整理而成,未经作者审阅。


原标题:好文推荐 | 何伶俊 | 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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