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是第50个地球日。今年地球日的主题是“珍爱美丽地球 守护自然资源”。我们每个人生活中都会产生垃圾,将垃圾分类收集、有效利用,不仅能节约大量的自然资源,也能让我们的生存环境更美丽。我国从2000年开始试点垃圾分类,至今已经近20年,垃圾分类正在从日常生活中的“选择题”变为“必答题”。就在不久前,浙江省多个城市就开出了垃圾分类的首张罚单。
4月17日,浙江省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鸿翔科大置业有限公司垃圾混投问题进行了处罚。今年3月,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巡查中发现该公司某建设项目工地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纸质快餐盒等混合投放在工地的三个垃圾桶中,执法人员现场发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但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的行为,处以了1200元罚款,这也是海宁市开出的首张垃圾分类处罚单。此外,近期浙江宁波、金华等地也纷纷开出了多张垃圾分类的罚单。
浙江省这几次的处罚依据的是去年4月份开始施行的《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最高处以3万元罚款。据了解,目前浙江的垃圾分类执法走在前列,而今年,重庆、福州、上海、深圳等地区也已经或即将采用类似做法,出台地方性垃圾分类法规或管理办法。
多城市今年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法规 上海新制度新方法促进前端分类
生活垃圾分类重在人人参与,长期以来,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推行困难,一直困扰着很多地方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目前上海市正在积极推广社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通过新制度和新方法,促进垃圾前端分类管理的现代化。
一大早,一辆湿垃圾清运车就开进了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街道的一个小区。两箱湿垃圾刚刚装完,车载计量系统就通过传感器,把湿垃圾总量和户均湿垃圾量,发送到垃圾库房的电子屏上。精准的户均湿垃圾量,为主管部门考核每个小区的垃圾分类水平,提供了数据支撑。
上海市徐汇区市容绿化局环卫管理科 曹丹俊:一个小区如果户均湿垃圾的分类量,每天能达到0.3到0.4公斤,那么这个小区的分类,第一是质量较好。第二居民的发动面是较广的。如果户均分类量小于0.3,很有可能是这个小区的发动面还不够广泛,我们会针对性地把这个数据发给街道。
目前,上海市正在推进居民区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垃圾箱房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前端投放可追溯。在浦东新区金桥镇的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社区的垃圾分类信息都被接入到了垃圾分类信息平台,社区居民已经实现一户一档,便于更好地对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指导。
浦东新区金桥镇城市运营管理中心 黄云川:这些数据就是具体到某一楼某一户的垃圾分类的情况,通过正常的垃圾分类,以及垃圾分类的质量获得相应的积分,在我们的垃圾袋上都有二维码,通过追踪溯源是可以找到某一户某一家的。如果追溯(分类)有问题的,我们会进行点对点的宣传教育,让他在以后的垃圾分类中能够改掉这个问题。
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培养离不开教育和引导,上海市还通过党员示范引领、多渠道全覆盖宣传等方式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金桥镇的金阿姨是一名老党员,现在社区推行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她不仅在社区微信群里经常发送垃圾分类宣传资料,还与其他老邻居组成志愿者,定点指导居民正确分类。
社区居民 金琴:有几个(居民)可能他实际上对这个东西分不清楚就误扔,还有人急急忙忙干湿不分,他们就说烦死了这样(分)不方便的,然后我们就给他们指导,每家每户去发资料。
浦东新区金桥镇垃圾分类宣传员 李长淑:其实社区里的应该会有一批优秀人员,他们的比例大概占20%左右,这一批人带动起来之后,他其实可以带动80%的人员,剩下的20%相对说来我们还是比较容易去帮助解决的。
今年7月1日起,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将在上海主要社区推行,目前上海各个社区都在对这一方案如何实施进行讨论,充分听取社区群众意见,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到规则的制定之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环卫设施处 杨宏毅: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在社区,如何提高社区的治理能力,是垃圾分类的一个重要的工作和领域。上海市通过党建引领、基层发动和共同缔造这些手段,打造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有利地推进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使群众把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
上海垃圾分类将立法 强调主体责任
今年7月1日,上海市将施行《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成为全国第二个对垃圾分类立法的城市。专家认为,上海市的立法有很多独特之处,将对全国各地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起到示范作用。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全国第一部经地方人大全会表决通过的垃圾管理地方性法规,《条例》确定上海市全市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明确了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餐厨垃圾应投放到专用的收集容器,房屋装修中产生的废弃物按建筑垃圾单独投放。《条例》规定,对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单位,可处以五千至五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五十至二百元的罚款。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环卫处 徐志平:处罚不是目的,我们希望大家能够明确垃圾分类是法定的职责,我们每个单位、每个个人,都应该依法履行好自己的义务。
上海市此次即将施行的新《条例》,在生产、流通、消费、办公等领域增加了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的措施,限制了一次性用品的过度使用。规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餐饮和外卖企业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旅馆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等。针对垃圾分类投放后又被混装混运的现象,新《条例》将严格落实行业监督,对混装混运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并增加末端处理能力。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环卫处 徐志平:现在除了末端的一些处置设施,大约在2020年底建成以外,我们正在力争到2019年年底,就基本实现我们这个全程(分类)体系的建成。
专家介绍,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点带面逐步起动,但部分城市仍存在重视不足、就分类谈分类的问题。46个垃圾分类先行试点城市的工作推进还不平衡,公众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自觉性仍需加强。上海市即将实施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全国来说具有示范作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环卫设施处 杨宏毅:生活垃圾分类从国外发达国家来看,也是经过了几十年几代人的推动和发展,生活垃圾分类是要从每个人都要参与,把每个人的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所以需要久久为功,需要持续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