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太原市河(湖)长制工作暨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推进会议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山西省河长制暨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推进会精神,通报汾河太原段各断面水环境质量情况,对进一步做好太原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省副总河长罗清宇出席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李晓波作动员讲话。副市长张齐山、卢秋生、车建华参加。
罗清宇强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我国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保制度的重大创新,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河(湖)长制既是治水工作机制,也是工作责任机制。太原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重要指示精神,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加快推进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要求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和省会意识,以对党中央高度负责、对太原发展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以赴完成省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走在山西省前列,努力开创太原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罗清宇要求,要突出治理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按时保质完成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任务。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把原来改造自然的工程建设思维转向尊重自然的生态建设思维,加强水土保持、促进生态修复,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形成有利于河湖休养生息和生态功能恢复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根治的要求,实施力度大见效快的过硬措施,坚决完成省交办的年底全面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各县界断面退出劣V类、地表水国考断面按期达标等任务。坚持系统治理,扎实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顶层设计和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设计,全力实施“五策丰水”,统筹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陆域同步整治,努力把汾河两岸打造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长廊、历史与现代相互交融的城市景区。
罗清宇要求,要创新方法举措,强化组织保障,努力向太原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治水答卷。要建立权责明晰的责任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本行政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河(湖)长要扎实履行好包干河流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重点治理企业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要创新善谋善作的方法策略,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全局与重点、质量与效率、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着力创新思路方法,全面加强效能建设,加大精力财力投入,千方百计提进度、综合施策抓落实,切实提升治理攻坚质量。要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构建落实党政同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坚决杜绝出现监管盲区和空白地带。要采取督查考核的过硬手段,将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注重督查考核结果运用,以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积极性,引导倒逼工作有效落实,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
李晓波强调,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进一步量化各阶段、各方面目标任务,拿出硬办法,采取硬举措,加快推动工作落实。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认真履职,在齐抓共管中各司其职,在协同联动中各尽其责。重点治理企业要自觉遵守环保法规,主动治理、加快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突出工作重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办法,加快推进太榆退水渠改扩建工程、汾河干流核心区清徐段堤外湿地工程以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要加强河(湖)长巡河,全面排查所有河渠内垃圾淤泥、入河排污口、排污企业,对超标排放的企业挂牌限期治理,对清查出的非法排污口按期封堵完毕。要严格水质量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动态情况,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及时处置。要深化水治理行动,全面清理整治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要强化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严格项目建设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管理,年底前编制完成全市水资源全域化配置方案。要统筹水生态修复,把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与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旅游开发等结合起来,以综合治理赢得综合效益,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新成果。
会上,市政府向十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以及市直有关部门下达了水污染治理攻坚任务书。
原标题: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暨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推进会议召开 罗清宇出席并讲话 李晓波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