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公布了嘉陵江干流9个排污口整治项目的环评批复,这预示着汉中将进入对嘉陵江干流排污口整治项目的施工阶段。项目总投资33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89万元,占比100%。
排污口整治项目由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涉及略阳、宁强两县。9个排污口整治采取截污纳管方式,在现有排污口所在区域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站,通过污水管网汇集至新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其余排口仍保留排洪功能。项目日常监督管理由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略阳分局负责,汉中市环境监察支队对项目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在批复中要求,施工期间,要强化环境管理。严格执行《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减轻扬尘污染,同时优化施工工艺,严格控制管网开挖面。要严格遵守建筑垃圾处置及清运作业相关要求,严禁沿途抛撒和随意倾倒,保障嘉陵江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