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平顶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日前出台了《平顶山市大气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将开展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管控、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治理等六大专项行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砖瓦行业执法专项行动。7月至9月,全面排查全市矸石砖厂污染防治设施设置、运行和达标情况,严格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散乱污”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有关部门将重点对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乡镇工业大院、老旧车间、废弃厂院、城乡接合部等进行排查,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涉VOCs整治管控专项行动。生态环境等部门将按照治理清单对涉VOCs企业进行定期检查抽查,对治理不到位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7月至9月,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印刷、包装、汽修(喷烤漆工序)、制造(调漆、喷刷漆、烘烤等涉 VOCs 排放工序)等工业企业实施错时生产,每日8时至18时实施停产,生产错时到其他时段进行;每日8时至18时禁止进行建筑墙体涂刷、装饰,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等使用有机溶剂的市政作业,作业错时到其他时段进行。
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各类施工工地必须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要求和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措施,对违规作业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治,依法从重处罚;继续实施道路评价“以克论净”,推进城市清洁行动,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
涉车涉油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强化重型运输车辆污染管控,严格执行货运车辆市区外围道路通行路线,严查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违规上路行驶;加快实施燃油环卫作业车、园林绿化车等市政车辆的新能源改造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城市公共服务单位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的集中整治;市区建成区禁止使用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厉打击销售假劣油品和尿素的行为,继续开展黑加油站(点)集中查处行动。
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快推进重点污染行业的提标改造和污染治理,并进行定期检查抽查,对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实施停产治理,企业实际治理情况与上报治理情况不一致的,将责令立即停产整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平顶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将对各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任务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逾期达不到整治要求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提交市纪检部门严肃问责。
原标题:治理大气污染 再接再厉 六大专项行动持续改善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