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已启动的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多通道采样器,小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挥发性有机物组分便携式傅里叶红外监测仪,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7个产品的适用性检测。我中心组织制修订了上述7个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即日起,上述7个环保产品认证参照附件认证规则执行。
详情如下: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12月19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2月13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2月05日
丽水市人民政府11月26日
长沙生态环境11月21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1月19日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11月18日
山东环境厅11月13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11月11日
生态环境部2023年08月01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3年03月16日
南京霍普斯2022年12月02日
储能科学与技术2022年08月24日
生态环境部2022年03月07日
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年11月18日
中国电力报12月10日
新华网12月10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12月06日
山西能监办11月11日
南方电网公司10月12日
北京产权交易所10月11日
北极星输配电网09月18日
北极星环保会展网09月11日
国家电网报09月05日
生态环境部08月28日
南方电网公司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