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已启动的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多通道采样器,小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挥发性有机物组分便携式傅里叶红外监测仪,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7个产品的适用性检测。我中心组织制修订了上述7个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即日起,上述7个环保产品认证参照附件认证规则执行。
详情如下: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04月30日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04月30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4月25日
上海市发改委04月25日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04月25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04月24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4月24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4月18日
罗甸县人民政府04月10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04月10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04月09日
北极星氢能网04月01日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01月15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02日
鑫英泰2024年12月02日
湖北省环境厅2024年12月02日
国家电网报2024年11月13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08月22日
河南环境2024年06月17日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24年05月07日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24年01月26日
安泰科能源股份04月30日
国投集团04月30日
南方电网报04月30日
山东能源监管办04月29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4月28日
北极星电力网04月27日
国家电网公司04月27日
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04月26日
林洋能源04月25日
高工锂电04月25日
安徽发改委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