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已启动的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多通道采样器,小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挥发性有机物组分便携式傅里叶红外监测仪,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7个产品的适用性检测。我中心组织制修订了上述7个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即日起,上述7个环保产品认证参照附件认证规则执行。
详情如下: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06月12日
江苏省政府06月12日
汕尾市人民政府06月11日
十堰市政府06月09日
中国电力报06月05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06月05日
平顶山市政府06月05日
威海市政府05月28日
珠海市政府05月27日
珠海生态环境局05月27日
北极星氢能网04月01日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01月15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02日
鑫英泰2024年12月02日
湖北省环境厅2024年12月02日
国家电网报2024年11月13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08月22日
河南环境2024年06月17日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24年05月07日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24年01月26日
国家电网报13小时前
思源电气06月13日
石油石化碳中和06月13日
甘肃省发改委06月12日
科林新能源06月12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06月12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6月12日
盛虹动能06月12日
北极星电力网06月11日
甘肃省国资委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