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守护“西宁蓝”,是每个西宁市民共同的心声与愿望。近日,西宁市印发《西宁市2019年阶段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启动了为期153天的阶段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
根据《方案》,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西宁市结合现阶段工作实际大气污染特点,主要从工业源排放管控、城市面源污染管控、移动源污染管控、煤烟型污染管控、深化区域联防联控等方面,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PM2.5浓度较考核基准年下降9%(即控制在44微克/立方米以内),且同比实现持续下降的年度目标任务。
此次行动的实施范围包括西宁市四区三县及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工业园区,行动期间,采取硬章法、硬措施,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过程防治措施,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协同减排,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格督促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降低特征污染物浓度,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
西宁市以工业废气重点治理项目为抓手,对2019年以前已完成的工业废气治理项目逐一进行“回头看”,确保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制定实施辖区内涉及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对各类涉气企业等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清单。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控制和秸秆垃圾禁烧,强化对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销售、燃用监管。
同时,制定重点管控区域周边交通疏导和车辆限行管控方案,进一步细化车辆禁限行管控路段,设置或更换禁限行标识牌。加速推广新能源汽车,确保到2020年,完成省定的“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不低于45%”的目标。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实施柴油货车试点整治,强化“黑烟车”监管,柴油货车检测监管。强化煤烟型污染管控,12月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施,10月底前,完成50家燃气锅炉监测和2家燃气锅炉改造工作。此外,加强区县、园区联防机制,全面推进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