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五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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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2019-12-11 09:55 来源: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五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真:0753-6133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五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建设单位:五华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建设地点:五华县安流镇龙中村

环评机构: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五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拟建于五华县安流镇龙中村楼华自然村南,项目红线范围内总占地面积为239218.35m2,其中垃圾焚烧发电厂用地53333m2,配套飞灰填埋场占地41333.3m2,炉渣综合利用场占地13000m2,总建筑面积(计容)41433.58m2。项目是以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余热发电的环保工程,并配套飞灰填埋场和炉渣综合利用厂,总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1050 吨,分两期建设,其中本期(一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 700 吨,预留扩建规模为 350 吨/日。本期工程安装 2×350 吨/日机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一套 18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两期土建一次性建成。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内容为: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以及配套的飞灰填埋场和炉渣综合利用厂。

项目设计服务区域为五华县(含城区、各乡镇及农村地区),处理服务区域全部生活垃圾,禁止接收有毒、有害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物质进炉焚烧。项目投资总额为45511.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093.1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5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渗滤液采取“预处理+厌氧 IOC+硝化反硝化 AO+超滤 UF+化学软化 TUF+反渗透RO+DTRO”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冷却循环水补充水,DTRO 浓缩液用于烟气处理石灰浆制备。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袋式过滤器+调节池+篮式过滤器+超滤+反渗透+碟管式反渗透”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塔的补充用水。炉渣综合利用厂产生的选渣废水经三级沉淀池自然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调节池+A/O+二沉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02)中绿化、道路冲洗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厂区的绿化浇洒、道路洒水、垃圾车和引桥冲洗以及地磅区域、垃圾卸料大厅的冲洗用水。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厂区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进行设计,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对厂区渗滤液处理站、垃圾贮坑、渗滤液收集池、垃圾卸料大厅、飞灰稳定化车间、初期雨水收集池、一般污水处理站、油罐、氨水储罐、渣坑、污水管线等按分区防治要求采取有效的防雨、防渗漏、防溢流措施,并加强对各种原料、固体废物的管理,最大程度减少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影响。

3、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土壤影响类型主要为大气沉降及垂直入渗影响,通过对各产污点产生的废气经收集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垂直入渗预防措施主要为分区防渗,本项目主要区域均进行硬化和防渗处理,项目生产区主要防渗区域和防渗标准按照地下水章节提出的防渗要求。此外,根据本项目所处区域自然地理特征,可种植生长且富集能力较强、生物量较大的植物,从而最大程度减少项目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影响。

4、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垃圾焚烧产生的烟气经过“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烟气净化系统的处理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与《欧盟垃圾焚烧标准》(EU2010/75/EC)较严者后,由80m高排气筒排放。

渗滤液处理系统臭气经收集后,由引风机通过风管送至一次风机入口和垃圾库负压区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置。渗沥液处理站同时配备1套垃圾焚烧炉停炉运行时除臭气处理装置,臭气经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飞灰固化贮仓、石灰仓、消石灰仓、活性炭仓和水泥仓的粉尘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表2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排放。

渗沥液处理站厌氧反应器产生的沼气,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至火炬沼气燃烧处理装置燃烧达《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T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厨房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引至楼顶排放。

根据预测,叠加在建、拟建项目环境影响以及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后,主要污染物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5、声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间采取隔音、吸音、消音、防震等降噪措施;合理布局高噪声源设备,加强厂区绿化等。经预测,项目采取相应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炉渣为一般固废,运至厂内炉渣综合利用厂进行综合利用;飞灰采用螯合剂稳定化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标准后送入项目配套飞灰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废油抹布、渗滤液处理站污泥、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超滤膜、反渗透膜、DTRO膜和生活垃圾送至厂内焚烧处理;废布袋(含粘附飞灰)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仓储粉尘收集后直接返回各个储仓使用。

炉渣综合处理厂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金属、未燃尽有机物、沉淀池底泥、废机油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其中金属经收集后,定期送至废品收购站;未燃尽有机物每天定时运送至本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重新焚烧;沉淀池底泥经压滤后进入制砖搅拌机粉碎后用作生产原料;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生活垃圾全部进厂内焚烧炉焚烧处理。

7、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轻质柴油、25%氨水、HCl、二噁英类及垃圾渗滤液。主要危险单元包括焚烧、储运单元、废气配套处置和废水配套处置等。项目在氨水储罐周边设置了围堰,设置导流沟及切换阀。项目设置了污水收集池及事故应急池,同时正常生产时做到生产废水回用,在事故状态下,能够确保废水不排出厂外。项目在建立完整的管理规程、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装置及应急物资,与安流镇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在可控制范围之内。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已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原标题:五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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