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盐城阜宁县环境监测站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等仪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阜宁县环境监测站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等仪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宁县环境监测站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等仪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宁县环境监测站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等仪器采购
项目编号:FNCG[2019]28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榕
项目联系电话:189363213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
联系方式:徐榕189363213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建佳 15961922020
代理机构地址: 阜宁县清华名仕苑东苑22号楼104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阜宁县环境监测站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等仪器采购,本次招标内容为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等共计21种小仪器,包括设备的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价60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以不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采购人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06日 08:30至2019年12月13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221.231.107.42
招标文件售价:¥305.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07.42)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