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965号)要求,在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估、省级推荐基础上,经实地抽查、材料审核,共有556家矿山(不含原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通过遴选。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965号)要求,在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估、省级推荐基础上,经实地抽查、材料审核,共有556家矿山(不含原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通过遴选。
现将通过遴选的绿色矿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5日-12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以匿名方式、超出公示期提出异议的,恕不受理。
联系人:孙永超 010-66558137
孙映祥 010-66558144(电话兼传真)
邮 箱:xydai@mail.mnr.gov.cn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24日
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