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业集团发布公告,2019年12月27日,公司、中国水业(香港)有限公司、新中水(南京)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前海粤财节能环保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订立投资协议及溢利保证协议,据此,深圳前海粤财节能环保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向新中水(南京)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6000万元,而作为回报,新中水(南京)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8288万美元增加至8619.52万美元。
公司及现时股东亦将就截至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提供溢利保证。于完成后,深圳前海粤财节能环保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于新中水(南京)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的经扩大股权中拥有3.8462%权益,而新中水(南京)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公告表示,集团于2013年开始投资及经营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业务。于该公告日期,集团现有38个垃圾资源发电项目全面营运。随着进行中的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数目不断增加,集团须补充其营运资金,以释放流动资金用于未来投资,并为集团的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业务发展提供资金。
原标题:中国水业集团(01129.HK)拟出售新中水(南京)再生资源投资3.8462%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