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近日印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其中,13.10-13.14所列医疗专用装备为首年度小型关键装备,13.15.2-13.15.3所列医疗专用装备关键零部件和14.1-14.5所列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基础件为首年度关键零部件。《目录》为修订后版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大气

首页 > 大气治理 > 脱硫脱硝 > 烟气脱硫 > 政策 > 正文

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20-01-02 08:43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工信部近日印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其中,13.10-13.14所列医疗专用装备为首年度小型关键装备,13.15.2-13.15.3所列医疗专用装备关键零部件和14.1-14.5所列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基础件为首年度关键零部件。《目录》为修订后版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大气污染防治装备、污水处理及回收装备等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

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促进首台(套)推广应用,不断提高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水平,现修订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13.10-13.14所列医疗专用装备为首年度小型关键装备,13.15.2-13.15.3所列医疗专用装备关键零部件和14.1-14.5所列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基础件为首年度关键零部件。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工信部装函〔2018〕47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

二○一九年十二月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