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钢集团莱芜钢铁新疆有限公司、新疆昆玉钢铁有限公司和新疆青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3家钢铁企业先后实现产能置换转移生铁154万吨、钢225万吨,为化解新疆地区钢铁过剩产能做出了新贡献。
截至2017年底,新疆已经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十三五”期间化解钢铁过剩产能350万吨的任务。2016年~2017年,新疆化解钢铁过剩产能685万吨。这是新疆坚持高质量发展、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坚持做“减法”所取得的成绩。经国家取缔“地条钢”专项督察组到新疆督察,未发现有“地条钢”死灰复燃或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的情况。
新疆乌鲁木齐市大部分钢铁铸造企业都集中在米东区。米东区政府始终积极行动,协助钢铁铸造企业去产能。根据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该区取缔“地条钢”工作落实不力,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区19家钢铁铸造企业中有11家无环保手续、4家无污染治理设施。为此,乌鲁木齐市政府及时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迅速整改落实:加强涉钢企业监管,强化问责机制,印发了《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方案》,建立监督举报机制;组织开展涉钢企业摸排工作,使得全市102家涉钢企业全部建立台账;出台《乌鲁木齐市加强铸造行业规范管理的工作方案》,明确通过整合升级,引导全市所有铸造企业全部达到《铸造行业准入条件》规定标准。
到2017年底,米东区政府完成了辖区内所有“地条钢”的出清工作,4家“地条钢”企业按照标准拆除冶炼装备、除尘罩、变压器和操作平台,去除产能150万吨;为企业争取到去产能专项资金,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米东区政府还完成了钢铁铸造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和辖区内铸造行业企业涉及落后冶炼装备的淘汰拆除工作,淘汰冶炼中频炉44台,淘汰落后产能75467吨;根据整改方案,引导符合产业政策、手续齐全的4家铸造企业实现转型升级。